新聞 > 大陸 > 正文

江時代遺毒國人麻木不仁:南京猥褻女童事件無一人阻止

今天下午4點多鐘,揚子晚報官微發了一則新聞引起網友廣泛關注,隨後,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第一時間聯繫了作家陳嵐本人,並通過她聯繫上了目擊者大三學生小陳,了解了事發時的相關細節。與此同時,南京南站派出所值班警察告訴記者,他們已就此事展開徹查。

男子將手從女孩的無袖連衣裙的腋下伸了進去,直接放在了胸部,甚至還在挪動。本文圖片均為*作家陳嵐圖

記者連線作家陳嵐,她希望有人站出來制止

最早發出這條微博的是作家陳嵐,今天下午4點多鐘,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聯繫上了陳嵐,她很快回復,稱此事是有人私信給她的,並熱情提供了私信人的聯繫方式。陳嵐告訴記者,她是在8月12日晚上20點46分發布了這條南京南站候車室年輕男子當眾猥褻小女孩的微博。當天晚上19點38分,好心人陳小姐通過朋友了解到她熱心兒童權益保護,於是私信她,並將在南京南站看到年輕男子當眾猥褻小女孩的事情告知於她,希望可以通過她的影響力引起有關方面的關注,讓當事的小女孩得到保護。

小陳爆料截圖

陳嵐表示,在此次事件中,「首先要表揚的是爆料的小陳姑娘,沒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而是勇敢機智地取證拍照。我一直在微博及其他媒體宣傳預防兒童性侵,聲嘶力竭,看來還是有效果的。」但同時陳嵐稱,她也感到遺憾的是「為什麼周圍那麼多人看到了,卻沒有一個人勇敢站出來現場制止?其實我更希望有人當場站出來制止。」此外,陳嵐還表示,她擔心的是如果他們是親戚關係,最終監護人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找各種託辭藉口,一口咬定「是關愛,不是猥褻」。

陳嵐說:「就像2013年,我們追責珠海公共汽車上一名男子猥褻女童案,幾位刑法專家都說是猥褻,最後警方還是沒立案。就因為男子是女童的父親,女童父親是家裡唯一收入來源,如果抓起來,這個家就毀了。」

陳嵐告訴記者,她希望完善兒童福利保障體系,一旦有兒童性侵案,比照已經成熟的一些國家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措施:迅速隔離受害人,保護起來,由專業人員協助調查詢問,身體檢查、心理輔導同步。

「家庭外衣隱蔽下的侵害,取證往往非常困難,家庭成員會包庇隱瞞。所以要專業的(兒童)心理學、醫學、兒童社工來協同參與偵查辦案。」陳嵐稱,「如果真的是兄妹,孩子未來的生活環境、監護人,應該由民政系統、司法系統聯合評估。」記者了解到,作家陳嵐是兒童救助機構「小希望」創始人,長期從事兒童救助工作。救助保護受到虐待與忽視的孩子,傳播預防兒童虐待與忽視的理念。

目擊者陳同學:看到女童被摸了約5分鐘,我當場氣得離開

隨後,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聯繫了現場目擊事件經過的小陳同學。小陳是大三升大四的學生,是乘坐8月12日晚上南京南站到滁州的動車去學校,她詳細向記者還原了當時的情景。

當天傍晚18點20分,小陳坐在B6檢票口前的座位上,並注意到斜對面有一個女孩的嬉鬧聲,便抬了一下頭,發現一個穿著無袖連衣裙,年約12歲也就上六年紀的女孩坐在一名年輕男子的腿上,男子看起來和小陳一般大,約摸20歲。剛開始,小陳無意間看到男生把手正放置在女孩的胸部,這個倒也不太讓人注意,畢竟孩子還小,還隔著衣服。

「雖然是6年級大的小女孩,但也是有些發育的狀態。」小陳說,過了一會兒,小女孩坐到了她身旁玩手機。沒想到,年輕男子一把把小女孩拽了過去說:「哥哥幫你弄吧。」這一次,讓小陳吃驚的事情發生了,男子將手從女孩的無袖連衣裙的腋下伸了進去,直接放在了胸部,甚至還在挪動。而女孩坐在他的腿上玩著手機,沒有絲毫異樣或抵抗的反應。而坐在男子身邊一對年約50歲的男女,看起來是他們的爸媽。爸爸似乎看見了男孩的行為,但沒有制止和行動,時間持續了至少5分鐘。

小陳告訴記者,坐在她周圍的幾個女孩都看見了,但因對方有三個大人,都不敢上前制止,想的是趕緊先拍下照片,留下證據。大概在19點多時,這4人中的爸爸注意到周邊的人在不斷地拍照,便讓年長的女子帶著男子和小女孩先走,他則仍坐在原地。小陳告訴記者,聽對方的口音,她猜測他們應該是去往徐州以北的,因為B6口都是去往這個方向的。

有網友推測年輕男子是鳳陽人,但未得證實

目擊者稱,年輕男子當眾猥褻女童的行為,引起目擊乘客的反感,更有人掏出手機偷偷拍下照片。有網友稱:「拍照片的時候,是昨天晚上19點10分左右,他們坐的車次應該是G7698,19點32分發車,終點站就是徐州,途經蚌埠;或者是20點32分發車的G7600車次,也是途經蚌埠,終點站徐州。」據此有網友推測,這4人都沒攜帶很多行李,很可能是短途,應該是滁州、蚌埠或宿州人。

網友表示,在大庭廣眾之下做出這樣的舉動,不管男子是何目的,都極為不妥,強烈要求進行曝光,並尋找孩子的監護人,也有人展開了「人肉搜索」,試圖找出圖中的當事人身份。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從網上看到,已有人根據當事男子的面貌特徵,進行了一番搜索,並稱涉嫌猥褻的年輕男子是安徽鳳陽人,且其父母在當地一所中學附近開了一家飯店。還有網友扒出,這名女童並非是這家人親生的,而是抱養的。而鳳陽縣正是滁州市轄下的一個縣城,與該事件中的當事人去向似乎一致。不過,這一網友推測的信息尚未得到相關方面的證實。

南京警方正介入調查,律師稱男子可定性為猥褻,父母應被追責

記者聯繫了南京鐵路公安處南京南站派出所,一位警察告訴記者,他們一直密切關注微博,並已與知情人聯繫上了,就此展開調查。而記者聯繫的目擊者小陳也證實,南京鐵路警方確實已聯繫過她了解情況。「因為調看監控畫面的原因,想找到具體的人還需要時間,但公安已經介入了。」小陳說道。

對於網上傳言涉嫌猥褻的年輕男子為滁州鳳陽人一說,記者聯繫了網友所稱的當地某中學轄區派出所鳳陽縣府城派出所。一位警察告訴記者,他們沒有關注到這條微博,也沒有掌握到是否為當地人這一情況。「如果嫌疑人在我們轄區里,因為案發地在南京南站,應該由南站派出所警察辦理,我們會全力配合的。」這位警察如此說道。

南京一位律師告訴記者,按照微博上的照片來看,年輕男子確實涉嫌猥褻女童,但具體的還需要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後進行定性。

而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依照上述規定,也就是說,行為人只有在「聚眾或者在公眾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時才將處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一旁看到的父母監管不力,也將要被追責。「如果是養女,司法機關可以考慮剝奪其養父母的撫養權。」律師表示,不過,考慮到嫌疑人與受害者之間的關係,以及這種動作的危害性、隱蔽性,也不排除給予嫌疑人治安處罰的可能性。

責任編輯: 唐冬柏  來源:澎湃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7/0814/977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