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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曉輝:習糾錯同期聲首曝光 抓江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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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大陸財新網報導稱,近日在中共央視播放的六集政論專題片《法治中國》第四集「公正司法(上)」中,首度披露了習近平針對糾正冤錯案件的一段同期聲視頻。這是節選自習近平在2014年1月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在這段同期聲視頻中,習近平如此說道:「不要說有了冤假錯案,我們現在糾錯會給我們帶來什麼傷害和衝擊,而要看到我們已經給人家帶來了什麼樣的傷害和影響,對我們整個的執法公信力帶來什麼樣的傷害和影響。做糾錯的工作,就是亡羊補牢的工作。」

從習的言辭中可知,中共黨內還存在反對糾正冤假錯案的聲音,擔心其對中共執政帶來衝擊,但習並不認同這種看法,其態度還是要亡羊補牢,畢竟冤假錯案給受害者和執法公信力都帶來了傷害和消極影響。

習近平同期聲的曝光可以解釋為何在2015年9月,「兩高」制定了《關於完善司法責任制的意見》,規定對故意違反法律法規或因重大過失造成錯案或其它嚴重後果的,特別是對因刑訊逼供、打擊報復、徇私枉法等情形造成冤假錯案的,必須追究司法責任。

就可以解釋為何在2016年7月20日,中共官媒新華社在報導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於7月18日至19日在長春舉行時,披露了政法委書記孟建柱講話中提到的中央政法委「要求要建立健全防範冤假錯案機制,針對歷史上的冤假錯案,在依法糾正的同時,要從制度上反思原因,避免重蹈覆轍」。

同樣也可以解釋為何在今年6月27日,在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了《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後,最高法院網站刊發了常務副院長沈德詠的解讀文章《我們應當如何適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文章特意點出了刑訊逼供,是對公民人身權最嚴重的侵犯,由此導致的冤假錯案是最嚴重的不公正。

眾所周知,在習近平執政之前,中共政法委一直掌控在江澤民集團手中,特別是胡溫執政時期,周永康控制的政法委系統成為了對抗胡溫中央的「第二權力中央」。政法委控制下的公檢法司在中國社會製造了大量的冤假錯案,特別是對主導和實施了對法輪功群體持續的十八年的迫害,出現了大量的酷刑、殺戮和活摘器官的罪惡。

如2009年因中國首富黃光裕案被查辦的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就曾披露,公安人員常常辦黑案、辦冤假錯案、幫助黑社會辦私人案,以收取大量黑錢,並在香港洗錢。曾經是周永康大紅人的公安部常務副局長張京是「最會辦黑案的」。此外,海外明慧網公布的資料顯示,據不完全統計,透過消息封鎖傳出有名有姓的至少四千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另外,數量巨大的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

習近平上台後,面對社會亂象和江派的多方掣肘,以反腐名義拿下了包括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在內的江派諸多大馬仔和小馬仔,政法系統的江派勢力也在不斷地被清除。中共政法部門也開始重審過去的冤假錯案。中共最高法院今年2月發布的司法改革白皮書披露,中共十八大以來糾正了34起重大冤錯案件,宣告3,718人無罪,這其中包括備受社會關注的陳滿案、呼格案、聶樹斌案等錯案。

然而,由於包括政法系統在內的江派殘餘勢力依然存在,依然還在維持這個系統的慣性運作,除了如法輪功等重大冤案未被糾正外,仍在繼續製造冤案和罪惡,掩蓋真相,如北京的雷洋案、四川瀘州的趙鑫案等。

無疑,讓江派殘餘勢力仍繼續行惡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現當局並未將他們的總後台江澤民繩之以法,因為正是在江統治的時期,一手搞出了邪惡政法委體制,不僅迫害了法輪功,也迫害了無數的中國普通老百姓,導致十年法制大倒退、冤案遍地,冤魂遍野。江澤民才是元兇首惡,因此江不伏法,現當局不公開糾正法輪功的天大冤案,這個社會就無法談及公平、正義。

或許,法辦江澤民早已埋下伏筆。2015年5月,現當局公布「有案必立,有訴必應」後,已有超過20萬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向中共最高法院和檢察院遞交訴狀,控告元兇江澤民。2016年1月和7月,習近平當局又分別公布了《處分條例》和《問責條例》。《問責條例》第十條特別規定:實行「終身問責」,對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後果嚴重的,不論其責任人是否調離轉崗、提拔或者退休,都應當嚴肅問責。

而今,習近平糾正冤假錯案同期聲曝光,或許也在昭示著,抓捕江澤民時機已到。應該說,無論是天象人間,此時抓捕江澤民已是勢在必行,也是徹底瓦解江派的關鍵一擊。#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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