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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律師:警察最高可判刑10年 抱娃女子:我哪想到警察會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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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一段上海警察絆摔抱娃女子的視頻在網上熱傳,網友紛紛譴責摔人警察暴行。美國加州刑事律師劉龍珠介紹,事件如果發生在美國,涉事警察面臨最高10年刑期的懲罰。如果不幸造成孩子重傷或死亡,那麼就涉嫌二級謀殺罪,最高刑期是終身監禁。

9月1日,一段上海警察絆摔抱娃女子的視頻在網上熱傳,網友紛紛譴責摔人警察暴行。美國加州刑事律師劉龍珠介紹,事件如果發生在美國,涉事警察面臨最高10年刑期的懲罰。如果不幸造成孩子重傷或死亡,那麼就涉嫌二級謀殺罪,最高刑期是終身監禁。

9月2號,看法新聞記者聯繫到視頻中的被警察摔倒的當事人張女士,她向記者講述了當天的事發經過。

張女士告訴記者,9月1日上午,她準備和兒媳婦一起帶著孫子到親戚處參加聚會。10點左右,她抱著孫子先出家門來到小區樓下,碰到警察在小區西門口由西向東貼罰單,此時正好貼到其自家車的位置,張女士看到後立即抱著孩子跑過去。「我邊跑邊跟警察說,你別貼單,我就停了一下,馬上就開走。警察回答我,『你沒拿車鑰匙怎麼開走?』」

「我跟警察說,我剛停不久,兒媳婦在鎖門,馬上拿鑰匙過來開車」。據她介紹,孫子1歲零3個月,當時一直在哭。

「我跟他說,你這不合理。小區門口一共停著3輛車,你就貼我一輛,你這不合理啊!」張女士說,「他(警察)辯解說,『我都貼了,我怎麼沒貼?』」

張女士說,「這時我開始伸手拉警察。我跟警察說,你說貼了,咱們就拿證據,去看看」。「他(警察)一看我拉他,他就推我,就這樣我抱著孩子跟他推搡起來,幾次之後就把我摔了。」張女士在電話里講述,「他一下子就把我摔倒了,我哪裡想到他會摔我,小孩子還在手裡嘛!」張女士說。「這時候,旁邊的協警也跪下來將我制服,一個膝蓋跪在我胸口上、一個膝蓋跪在我脖子上。」

由於被壓著脖子,張女士覺得自己馬上要窒息了,便邊抓警察的胳膊邊大聲喊:「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張女士告訴記者,孩子已經去醫院檢查過,沒有受傷。目前,張女士的家屬正在與當地警方溝通處理。

視頻在網上迅速傳播,網友紛紛譴責摔人警察。

目前,涉事 警察被停止執行職務並接受警務督察部門調查處理。

同樣的事情,美國警察和中共警察的不同對待(youtube視頻  ) 

有媒體採訪加州刑事律師劉龍珠時劉律師介紹,事件如果發生在美國,涉事的警察至少觸犯兩條重罪。第一、觸犯加州刑法第273條,對婦女兒童構成傷害罪(Child endangerment),最高刑期6年;第二、觸犯加州刑法第245條,使用致命武器攻擊罪(battery with deadly weapon),首先,警察面對的是抱著孩子毫無攻擊力的婦女,其次即使對方用言語刺激,涉事警察身邊還有一個警察同伴,完全沒有必要使用攻擊性動作。警察經過特殊訓練,其出手默認為是致命武器,這條刑法規定最高刑期4年;

因此,兩者兩者疊加,涉事警察面臨最高10年刑期的懲罰。幸好孩子沒有什麼大礙,如果不幸造成孩子重傷或死亡,那麼就涉嫌二級謀殺罪,最高刑期是終身監禁。此外,這種動作必然違反警局內部條例規定,還要接受其他處罰。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阿波羅網秦瑞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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