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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喆職務侵占解讀:數額巨大獲5年以上有期徒刑

宋喆馬蓉

據《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因涉王寶強離婚案問題,以涉嫌職務侵占罪被抓。

2016年8月14日,王寶強突發離婚聲明,起訴馬蓉離婚,此事過去一年多,目前王寶強離婚案件還未有結論。

鳳凰網娛樂獨家聯繫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孫曉洋就宋喆涉嫌職務侵占罪進行解讀。孫律師表示根據目前所報導,可以獲取的信息是宋喆是王寶強的經紀人,若涉嫌的罪名是職務侵占罪,通過這個罪名可以判斷宋喆是在一個和王寶強有關的公司里工作,雖然媒體此前提到的是宋喆可能侵占王寶強財產,但如果是職務侵占,這一定是和單位有關的,因為這一罪名本身就意味著是單位的財產所有權受到了侵害。

王寶強個人或所在公司此前應該是先行去報案,公安機關立案後開展偵查工作,宋喆被抓,說明他已經被刑事拘留。

馬蓉王寶強

職務侵占罪是否成立,主要看這幾個要素。第一,即以上提到的有關行為人,一定是公司企業或者是其他單位的人員;第二,他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第三,他要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據為己有;另外一個重要的條件是數額要達到較大的標準。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侵占的數額達到6萬元以上,即構成數額較大。如果在100萬元以上,就是數額巨大。根據刑法的規定,侵占數額較大的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數額巨大,將被處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根據刑法的規定,這個職務侵占罪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由於職務侵占是公訴案件,偵查工作由公安機關完成,有關證據也由偵查機關搜集,不需要由王寶強及其所在公司來完成,但他們要配合偵查機關。至於在報案階段,王寶強方面是提供基礎材料。

責任編輯: 陳柏聖  來源:鳳凰網娛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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