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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提早2小時上班卻被開除 理由好傻眼…

熱愛工作每天主動加班2小時,卻慘遭公司開除!

西班牙媒體報導,在世界知名連鎖超市「利多(Lidl)」工作12年的經理尚批(Jean P.)最近丟了工作,原因不是他怠惰,而是因他太熱愛工作,每天提早2小時上班,卻不受公司老闆青睞,反而以違反「工作人員條例」、「違規加班、獨留店內」的理由開除他。

世界知名連鎖超市「利多(Lidl)」開除1名主動加班的員工。(取自網路)

英國《太陽報》報導,尚批花了12年時間,從小職員升到經理職務,每天清晨5點就到公司報到,到店裡先整理貨架上的物品、核對訂單、價格等工作,做好準備直到上午7點開門營業。

上司似乎應該對這樣的員工感到滿意。不幸的是,現實對他來說是殘酷的,他提出申訴,不理解公司合約並沒有規定不能早到公司加班!

但尚批卻不知,工作合約中有項條款「員工在公司上班的每一分鐘,公司都必須打卡付薪」!外界揣測,老闆可能是不想付「加班費」,才辭退這名勤奮的員工。

太愛工作反倒失「頭路」?英國《太陽報》報導,世界知名的「利多超市(Lidl)」在全球擁有超過8000家分店,在西班牙巴塞隆納分店任的尚批(Jean P.)在這間超市已經工作12年了,也從小職員升到經理!敬業的他因為太熱愛自己這份工作,因此每天清晨5點就到公司報到,到店裡先整理貨架上的物品、核對訂單、價格等工作。

其實按公司規定,尚批的正常工作時間開始是早上7點,因此等同於他每天自願「加班2小時」。他這個早到公司的習慣,公司同仁都知道,超市老闆也雖然覺得尚批值得加許,但卻以「違規加班、獨留店內」的理由開除他。

只因自己「主動加班」而沒工作,尚批向公司提出申訴!因他不理解公司合約並沒有規定不能早到公司加班!然殊不知尚批的工作合約上有項條款寫道,「員工在公司上班的每一分鐘,公司都必須打卡付薪」!外界猜測,可能是老闆不想付出「加班費」,這才是辭退尚批的真正理由。

責任編輯: 秦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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