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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教授張清溪: 從一個陷阱到另一個陷阱 推薦何清漣新書

—《中國:潰而不崩》推薦序

主張社會契約理論的約翰•洛克(John Locke)有句名言:「財產不可公有、權力不可私有,否則人類必將進入災難之門。」真是英雄所見略同。共產主義經濟就是全面的「公營企業」,因此不論蘇聯、東歐或古巴的共產經濟,都是在最壞的經營下導致經濟破產,這可以說已蓋棺論定了。中共前三十年也掉入這個「陷阱」,文革結束時中國已經山窮水盡了。

亞當•斯密在《國富論》第五篇有一句話說:「任何兩種東西,都沒有像『商人』(市場)與『元首』(政府)這兩種性格那麼矛盾。」(No two characters seem more inconsistent than those of trader and sovereign.)為甚麼呢?其實,經濟學講「市場機能」時,是說在沒有政府干預下,買賣方透過市場私下交易,會創造最大的社會福祉;這時,政府與市場是像敵人一樣對立的。

市場與政府如何對立,我可以列出一張表,從它們的動機、規範、互動方式等等,都是針鋒相對的。就以發揮兩者的正當功能而言,因為市場買賣必須雙方同意,資本家固然想賺錢,但要消費者首肯,所以任何買賣都必然雙贏才能成交;或至少說,以雙贏為常態。因此要發揮市場最大功能,就是要讓大家在市場上「自由放任」地買賣。

相反的,政府的特質就是帶有強制力,不論是課稅或財政支出都使用不容挑戰的公權力,因此政府功能要得到適當的發揮,必須遵循《憲法》規範的「三權分立」、「相互制衡」,絕對不是像市場的自由放任!

亞當•斯密接著還講了兩句話,用現在的語言,就是說:「企業若由政府經營,一定是最壞的企業。而用經營企業的方式辦理政務,就一定是最壞的政府。」換句話說,企業(市場)應該讓私人自由去經營才對,若是「公營企業」,那就會把企業搞砸。反之,政府執行公權力必須受到憲法等規章的限制,若是讓政府變成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私企那樣的「私營政府」,則必然會是最壞的政府。

主張社會契約理論的約翰•洛克(John Locke)有句名言:「財產不可公有、權力不可私有,否則人類必將進入災難之門。」真是英雄所見略同。

共產主義經濟就是全面的「公營企業」,因此不論蘇聯、東歐或古巴的共產經濟,都是在最壞的經營下導致經濟破產,這可以說已蓋棺論定了。中共前三十年也掉入這個「陷阱」,文革結束時中國已經山窮水盡了。

跟蘇聯、東歐不同的是,改革開放救了中國。但是,這個在經濟上開放、個人自力更生、政治上集權獨裁的制度,在我看來就是掉入另一個「私營政府」陷阱。這也是我認為作者稱為「共產黨資本主義」的本質。

為甚麼中國會從一個陷阱掉入另一個陷阱?因為在「公營企業」這個陷阱里,有的爬得出來、有的不行,端視陷阱的深淺。陷阱比較淺的民主國家用「公營企業民營化」就解決了問題;陷阱比較深的台灣,至今還在「假民營化」的泥沼里難以自拔;而要脫離萬丈深淵的全面公營共產陷阱,就必須解體政權。

唯一的例外,就是中共用「改革開放」逃脫了陷阱。這個看起來身法矯健、成果豐碩的技巧,其實是用「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及贖買官員的方式,也就是用「私營政府」的方式,掉進一個更可怕的「私營政府」陷阱。

在這個陷阱里,中共從政治局、國務院,一直到縣、鄉各級政府,從各部委的大小官員、國企主管,一直到鄉黨委書記、村支書,無不卯足勁各顯神通地舞弄公權力,去滿足政黨與官員的私慾。我雖然有這個認識,但看到本書第二章的論述,真是驚心動魄。有人說「共產黨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它做不到的」,誠然。

我能理解「潰而不崩」的「潰」,但對「不崩」還有點懷疑。說這個「私營政府」已煉就金剛不壞之體,真不願相信。很多獨裁國家不都是說垮就垮了,有甚麼理由嗎?蘇聯解體不也是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嗎?善惡有報的天理不存了嗎?中共這個「私營政府」真的還要再折磨十年?

神州淪陷,伊於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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