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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凱邦:中共不義 國歌被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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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香港青年人於不同港隊球賽中噓國歌,隨中共訂立《國歌法》,再次在城中沸沸揚揚。上至中央大員,下至香城官吏、建制喉舌,爭相鞭撻噓國歌行為,但無人呼籲須同時反思噓國歌背後原因。

近年香港青年人於不同港隊球賽中噓國歌,隨中共訂立《國歌法》,再次在城中沸沸揚揚。上至中央大員,下至香城官吏、建制喉舌,爭相鞭撻噓國歌行為,但無人呼籲須同時反思噓國歌背後原因。

亞洲杯外圍賽,港隊迎戰黎巴嫩的比賽再有球迷噓國歌

筆者和大部分香港人一樣,對中國人身份認同在近十年逐步消退。回想2008年汶川大地震之時,我和不少朋友本著一腔「同胞熱血」,捐錢救援,可是隨後爆出的善款貪污、豆腐渣學校,繼而中共政權對追查問題的維權人士的迫害,對中國人這身份由「無所謂」變成「有保留」。

再去到香港自身亦遭大陸自由行逼爆、本地媽媽被奶粉走私客所害,理性地要求收緊政策的我們,只能換來權貴「大家都是中國人」、「包容嚇啦」、「無中國人香港早就完了」,一句句以國族情感包裝的涼薄回應,相信那些嘴臉至今仍深印不少港人腦海。當然,最決定性的莫過於三年前由政改引發雨傘運動,中共正式撕破面具,以8.31決定拒絕真普選,加上無時無刻的政治檢控,青年人對中共及特區政府徹底失望,對被當局捆綁一起的「中國人」身份認同,自然差無可差,以噓國歌作為泄憤已是很克制。

其實所謂尊不尊重、愛不愛,從來是情感層面問題,以硬生生的法例去嘗試管束,自是徒勞無功,更適得其反。愛國與否,應是一份基於文化、道德、社會價值等等,由心出發對該地的認同,這可由國家當權者過去的表現、社會發展、環境保護、國民間聯繫等慢慢累積。霸道地勉強人「愛國」,威脅人「尊重」國旗國歌,違背自然情感發展,最終只令人更想反抗。

過去香港人一直享有極大言論自由,本身也遵從現代普世價值。《基本法》第27條更清楚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也因此,港人能夠不同於中國大陸,每年元旦、7.1、10.1上街,自由高呼「共產黨下台」、「結束一黨專政」等中共視為「不愛國」的口號,也不時聽到「惡搞」版國歌,諷刺大陸時弊。如今中共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這惡法隨意門,正正就與言論自由有重大衝突,香港人如何接受?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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