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人物 > 正文

南京殺人太少 應在南京多殺!毛澤東語出驚人

作者:
1951年2月中旬,毛澤東直接電告上海、南京兩市委負責人說:「上海是一個600萬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2萬餘人僅殺200餘人的情況,我認為1951年一年之內至少應當殺掉罪惡大的匪首、慣匪、惡霸、特務及(道)會門頭子3000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要殺掉1500人左右。這個數字是否妥當,請你們加以斟酌。南京方面,據2月3日柯慶施同志給饒漱石同志的電報,已殺72人,擬再殺1500人,這個數目太少。南京是一個50萬人口的大城市,國民黨的首都,應殺的反動分子似不止2000餘人」,「南京殺人太少,應在南京多殺」!

關於中共所謂的」鎮壓反革命運動「中捕人、殺人數據,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徐子榮1954年1月在一個報告中說:鎮反運動以來,全國共捕了2620000餘名,其中殺掉反革命分子712000餘名,關了1290000餘名,先後管制了1200000人,教育釋放38000餘名。

徐子榮說的是,第一次所謂的大規模」鎮壓反革命運動「中捕人、殺人總的數據。

這次運動一共進行了3年,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1950年10月至1951年9月;第二階段為1951年10月至1952年9月;第三階段為1952年10月至1953年底。

根據中共公安部門統計,第一階段殺人數量約占整個」鎮壓反革命運動「中殺人數量的75%,按712000人計算,即有543000多人是在運動第一階段、主要是在1951年2、3、4、5幾個月內被處決的。

所以在鎮壓反革命運動第一階段被處決的50多萬人,主要是在2、3、4、5那四個月。在短短几個月時間裡就殺了50多萬人,超過國、共雙方在內戰中三大戰役(遼瀋、平津和淮海戰役)中在戰場上戰死的人數總和,實在令人震驚(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全史》記載,中共所謂「解放」戰爭四年間,中共軍隊陣亡約30萬,國民黨軍隊陣亡40萬,國共相加大約70萬。其中遼瀋、平津和淮海三大戰役,國共雙方戰死人數為40多萬)。

毛說:「殺反革命比下一場透雨還痛快。」(網絡圖片)

毛澤東是如何具體下命令指揮鎮反殺人的

尹曙生身份是安徽省公安廳原常務副廳長。尹曙生在大陸《炎黃春秋》雜誌,2014年5月發表的的《毛澤東與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文章記錄:

1951年1月17日,毛澤東在接到中南局轉來的駐紮在湘西27軍的鎮反報告,該報告說,在湘西21個縣,僅僅駐軍部隊就已經處決了匪首、惡霸、特務4600餘人,並準備由地方政府再殺一批。毛澤東批示道:「這個處置是很必要的」,並強調「特別是那些土匪猖獗,惡霸甚多,特務集中的地方,要大殺幾批」,要求「各地務必抓緊照此辦理」。1月22日,毛澤東電告華南分局、廣東省委負責人說:「你們已殺了3700多,這很好,再殺3、4千人」,「今年可以殺8、9千人為目標」。1月29日,公安部對中南軍政委員會報告說湖北省已經逮捕19823人,其中在省級機關內部逮捕了160人。公安部在報告上批註:「如此內外不分地實施逮捕,容易引起廣大幹部恐慌和思想波動」。毛澤東看了以後,批評公安部:「湖北做得很好,不要去潑冷水」。2月5日,中央西北局報告說:兩個月已經逮捕5000多人,殺了500多人,雖然總體看殺得不狠,處理緩慢;但是執行鎮反計劃一定要求穩,批准殺人一律在省上(這是「雙十」指示的要求——筆者)。毛澤東看後批示道:「對判死刑者,輕則經專署批准執行即可」。上行下效。很多地方把殺人批准權由專署一級進一步下放到縣一級。

鎮壓反革命運動中對判處死刑的人,不是根據犯罪分子的罪行來定罪量刑,確定該不該殺,而是根據人口比例,要求某地、某市必須殺多少人,這是最大的荒謬之處。毛澤東最初要求,殺人比例要達到當地人口總數千分之零點五,嚴重的地方,要達到當地人口總數千分之一;以後他又說個別地方可以突破,但不超過千分之一點五,最多不要超過千分之二。

1951年2月中旬,毛澤東直接電告上海南京兩市委負責人說:「上海是一個600萬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2萬餘人僅殺200餘人的情況,我認為1951年一年之內至少應當殺掉罪惡大的匪首、慣匪、惡霸、特務及(道)會門頭子3000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要殺掉1500人左右。這個數字是否妥當,請你們加以斟酌。南京方面,據2月3日柯慶施同志給饒漱石同志的電報,已殺72人,擬再殺1500人,這個數目太少。南京是一個50萬人口的大城市,國民黨的首都,應殺的反動分子似不止2000餘人」,「南京殺人太少,應在南京多殺」!

1951年2月2日,政務院出台了《懲治反革命條例》,毛澤東立即指示北京、天津、青島、上海、南京、廣州、武漢、重慶及各省會城市,說這些地方「是反革命組織的重要巢穴,必須有計劃地布置偵察和逮捕。在幾個月內,大殺幾批罪大有據的反革命分子」。

1951年2月17日,北京市在羅瑞卿的直接領導、指揮下,一夜之間逮捕675人,第二天(2月18日)公開槍決58人;3月7日夜又逮捕1050人,25日公開槍決199人。毛澤東充分肯定北京的做法。為貫徹毛澤東的指示,3月初天津市委上報說在已經處決了150人的基礎上,擬再處決1500人。毛澤東說:「我希望上海、南京、青島、廣州、武漢及其他大城市、中等城市,都有一個幾個月至今年年底的切實的鎮反計劃。人民說,殺反革命比下一場透雨還痛快。我希望各大城市、中等城市,都能大殺幾批反革命。」

上海市委根據毛澤東「大殺幾批反革命」的一再督促、指示,向中央報告說:「上海決心在已經逮捕了1068人、處死100多人的基礎上,再放手逮捕10000人,殺3000人,關4000人,管(制)3000人。」毛澤東對上海市委糾正在捕、殺人問題上謹小慎微的態度,準備大捕、大殺的計劃,給予充分肯定。他立即致電上海市委:「如果你們能逮捕萬餘,殺掉三千,將對各地城市的鎮反工作發生很大的推動作用。你們注意在逮捕後迅速審訊,大約在半個月內就應該殺掉第一批,然後每隔若干天判處一批。」於是,上海市委在4月27日一天逮捕8359人,僅隔3天,4月30日一天就處決285人,5月9日再處決28人。「決議」發布後,由於慣性作用,上海大規模捕人、殺人沒有能立即停止下來,6月15日一天又處決了284人,以後每隔幾天就槍斃一批人,少則幾十名,多則一百四五十名。

由於毛澤東的督促、鼓動,捕、殺人出現失控狀況,有的地方要求突破中央提出的捕人、殺人控制指標,尤其是殺人指標。貴州省委提出殺人數應達到總人口千分之三才能解決問題。西南、華南也要求突破指標。到1951年5月初,廣東、廣西兩省已經逮捕188679人,處決了57032人,其中廣東4月1個月即處決10488人。到四月底,華東地區共逮捕了358000餘人,處決了108400餘人,占人口總數千分之零點七八;中南地區到五月上旬,殺人超過20萬,接近人口總數千分之一點五。

毛稱:「南京殺人太少,應在南京多殺!」(網絡圖片)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阿波羅網秦瑞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7/1127/1031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