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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鑫在法庭補了一句:江歌深夜酒吧上班

今天是江歌案開庭的第三天,不知是不是劉鑫要出庭,今天的人感覺比昨日要多。為了能夠儘量保證客觀的給大家跟蹤真實動態,新青年選擇爭取到法庭現場旁聽,儘可能的把在法庭上發生的事情轉述給大家。

青年君今天也順利的拿到了旁聽資格(之所以沒有發抽中的選票,是因為那是不允許拍攝的)。由於法庭上不允許帶任何手機通訊工具,以及禁止拍攝錄影的行為,全部為青年君用筆紙記錄。

(今日我們自己做的法庭筆錄)

上午場

裁判方簡述今日庭審流程:

陳世峰律師書面陳述、列證言,詢問陳世峰證人

下午劉鑫作證言,以錄影形式

陳世峰律師陳述:

刀的可購買地:澀谷、中野、新宿等地的百元店

再次陳述去車站是為了尋找洗衣房,不是為了去殺人,手機有檢索記錄

陳父在今年7月10號的時候寫了一封「謝罪文」(道歉信),表達向被害者及其家屬的歉意

(陳世峰律師在陳述時,陳世峰摘下了翻譯耳機,沒有再聽同步翻譯的內容)

11月1日穿的衣服和行兇時穿的一樣(佐證行兇當日是為了去洗衣房)

因為陳世峰的證人上午未到場,上午庭審20分鐘左右就結束了

下午場

對劉鑫的詢問

劉鑫視頻接受詢問,用日語宣讀宣誓書

劉鑫在宣誓中表示:

我發誓,證言都是忠實於自己的記憶。

第一場

檢方提問劉鑫:

檢方:為了作證從中國過來的麼?

劉鑫:是的

檢方:殺人事件後,今年1月回中國的?

劉鑫:是

檢方:這次是上次回去後第一次來?

劉鑫:是

檢方:案發當日,打完工與江歌在東中野見面?一起走回江家?

劉鑫:是

檢方:到了門口,你做了什麼?

劉鑫:我先把鐵門打開,先進去了

檢方:進去後呢?

劉鑫:在路上我與江歌說要提前回家,換褲子,江說你先進去吧,我就跑上去了

檢方:為什麼要換?

劉鑫:打工期突然來了例假,弄髒了,而且那是打工的工作服,第二天還要穿

檢方:確定來例假了嗎?

劉鑫:是

檢方:被告人(陳世峰)說平成28年10月份你懷孕了,是真的麼?

劉鑫迅速的回答:他騙人!

檢方:就算你沒懷孕,你有沒有跟別人講過你懷孕了?

劉鑫:沒有

檢方:你比江歌先進屋?你有鑰匙麼?

劉鑫:有

檢方:進門後你做了什麼?

劉鑫:換了鞋子,跑進臥室,拿了衛生棉跟內褲,準備去換褲子

檢方:準備換時發生了什麼?

劉鑫:聽到門外有女生「啊」的一聲尖叫

檢方:是大門外麼?

劉鑫:是

檢方:聽到聲音時,你在哪裡?

劉鑫:在睡覺的床墊邊站著,準備換褲子

給劉看了江歌房間的圖,檢方:確認一下聽到聲音時自己在什麼位置,劉鑫指了一下自己所在的位置

檢方:你聽到的是誰的聲音?

劉鑫:我意識到江歌還沒進門,是她的聲音。尖、很短促,叫到一半被打斷的感覺,中途聲音斷了

檢方:聽到聲音後你做了什麼

劉鑫:這時,褲子脫到一半,就趕緊提著褲子,想跑出去看看發生了什麼?

檢方:到了大門你做什麼了?

劉鑫:第一反應是開門,正常地開門

檢方:門開了麼?

劉鑫:沒完全打開,開了一段距離,被擋回來了

檢方:開一段是多大

劉鑫:大概20cm左右

檢方:門被推回來的力氣是多大?

劉鑫:力氣很大,很快很勐,我當時都懵了

檢方:門關了後你幹嘛了?

劉鑫:下意識又開了一次,完全沒推開

檢方:之後呢?

劉鑫:我問「三叔你怎麼了回答我」,看了一下貓眼

檢方:貓眼看得到外面的情況嗎?

劉鑫:看不見,只看到走廊的光,模煳的畫面

檢方:平時貓眼晚上有人在面前的話,看得見嗎?

劉鑫:看得見

檢方:你覺得外面發生了什麼?

劉鑫:我當時猜想有人被捂著嘴巴或打倒了,或者門被推回來了有人在跟我開玩笑。

檢方:之後做了什麼?

劉鑫:推不開門也看不見外面,想報警

檢方:想要報警,然後呢?

劉鑫:手機在臥室裡面,跑回臥室拿手機

檢方:手機在臥室哪裡?

劉鑫:塑料箱子最上面角上,拿到手機馬上報警了,電話沒有馬上接通

檢方:到接通為止你做了什麼?

劉鑫:接通前我返回門口,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並不斷喊「三叔怎麼了」我想讓她回答我

檢方:大門的門鎖鎖上了麼?

劉鑫:沒有,只是自動關上了

檢方:你沒有在房間內鎖上鎖麼?

劉鑫:沒有

檢方:你沒有對門外說:把門鎖上了?

劉鑫:沒有,我說的是「怎麼把門鎖了?」我以為誰在外面跟我鬧呢

播放報警錄音

檢方:那個聲音是你的吧?

劉鑫:是

檢方:你說了什麼

劉鑫:怎麼把門鎖了,不要鬧了

檢方要求劉鑫用紙寫下剛才的話:怎麼把門鎖了?不要鬧了!

劉鑫:當時口語裡「麼」字沒有說的太重

檢方:報告書上沒有「怎麼」兩字,為什麼?

劉鑫:因為電話是在我話說到一半接通的

檢方:110錄音開始前說的?

劉鑫:是的

錄音報告書:不要罵了

劉鑫寫下的是:不要鬧了

當庭確認,當時說的是鬧

檢方:你還聽了其它什麼?

劉鑫:電話接通前沒有聽到任何聲音。

檢方:接通後你聽到什麼嗎

劉鑫:滿腦子很緊張的在和警察說情況,沒有聽見

檢方:錄音中有門鈴的聲音,慘叫聲,你都沒有聽到?

劉鑫:當時沒有注意

檢方:第二次報警的原因是?

劉鑫:警察說放心,馬上到,我坐在玄關等,感覺過了很久,想催一下。這期間都坐在玄關那裡,我也看過貓眼,但是看不清,也沒聽到外面的聲音。

當時我告訴警察的都是腦海中的猜想,報警錄音的情況都是我的猜測,我覺得如果不說出點事兒來,警察可能不會來幫我們。我當時非常混亂。

檢方:你第二次打電話時,說江歌突然被襲擊了,實際上你沒有看到?

劉鑫:是的,都是我的猜想

檢方:警察問是怎麼被襲擊的,你之後又說是不是被襲擊了,對麼?

劉鑫:是的,警方細問的時候我不敢說謊,就說了不知道

檢方:警察到達前,是否一直在房間?有沒有開過門看外面情況?

劉鑫:是的,沒有開過門,我很害怕,只是通過貓眼看。

確認警察來了,我想開門,被警方制止了,直到警察讓我開門我才開門,開門後江歌已經不在了(哭腔)

檢方:9月初住到江歌家,江歌家有些什麼刀具?

劉鑫:有兩把菜刀,黑色手柄,不鏽鋼刀,兩把一樣的刀

檢方:為什麼有兩把一樣的刀?

劉鑫:以前江歌來我家玩,一起切水果,覺得那把刀很好,在埼玉的一家店買了一把,是我們住到一起後帶去的。

在江歌家沒有見過水果刀。我自己也沒有水果刀。

檢方提示兇器的同型號刀

劉鑫:我在江歌家沒有見過

檢方:被告說你把刀遞給了江歌,你做過麼?

劉鑫:我沒有把刀遞給江歌

檢方:陳世峰有戴隱形眼鏡麼?

劉鑫:看到過,我只見他戴過一次,一起去奈良玩的時候見過一次。

檢方:你和陳世峰是在同一個研究室麼?你去過麼?

劉鑫:1號館5樓,不是同一個房間,我的研究室在同一棟的6樓,我去過被告人的研究室1-2次

檢方:被告人平時喝酒麼?

劉鑫:被告人平時不常喝酒,一般不喝,一般看到他喝啤酒

檢方:他通常買什麼酒?

劉鑫:啤酒、梅酒。

檢方:買過威士忌麼?

劉鑫:沒見過

檢方:對江歌是什麼感情?

劉鑫:江歌跟我是非常好的朋友,我很想見她,有很多話想跟她說,還有很多跟她約好的事還沒有去做。

以前跟別的朋友去江之島,那天她打工,沒去,我跟她約好冬天去江之島。

檢方:對被告是什麼感情?

劉鑫:我從來沒想過殺人的事件會發生在我身邊,而且我最好的朋友被殺了,覺得他很可怕。

第二場

陳世峰律師提問劉鑫

陳世峰律師:剛才你說當時你沒鎖門?

劉鑫:沒鎖,只是推上

陳世峰律師:110記錄中問大門鎖上了麼?你說「はい、はいてます、でもねさん……」(是、在裡面、但是姐姐……),所以當時你意識到大門鎖上了,對麼?

劉鑫:沒有。當時我的回答都沒有經過大腦,我說「はい、はいてます、でもねさん……」指的不是鎖門

陳世峰律師:警察說門鎖了,就沒事了,當時為什麼沒有否認鎖門?

劉鑫:那天我很混亂,在無意識面對著警察吼出來的話,警察問的話聽不清。

陳世峰律師:根據11月3號的口供,你告訴警察,姐姐從外面把門鎖上了,是麼?

劉鑫:這是我的推測,因為我推不開門

陳世峰律師:根據12月7日東京地方檢察院的記錄,檢察官問的時候你說「不記得」

劉鑫:是的,因為我沒有第三次推過門去確認,沒有證據,不能亂說

陳世峰律師:110接通為止大約幾秒?

劉鑫:記不清了

陳世峰律師:你在現場看見江歌的包時,拉鏈是拉上的嗎?

劉鑫:不記得,我出來跟著警察,沒有注意她的包

陳世峰律師:地面上是不是鋪著透明的東西?

劉鑫:是

陳世峰律師:門鈴聲在110錄音里,你沒聽到嗎?

劉鑫:我當時連自己的住址都沒有記清楚,在拼命想自己的住址,周圍其他聲音都被我忽視了。

陳世峰律師:筆錄上有寫,你說門鈴剛開始有響。後來沒有了

劉鑫:我當時太混亂,想到什麼說什麼,完全沒有思考,現在已經想不起當時自己的狀態,詢問時我也無法冷靜去想剛才發生了什麼

陳世峰律師:警察問按門鈴的人是男的女的,你是怎麼回答的?

劉鑫:男的,當時我說是男性,是因為門推回來的力氣太大,我猜想是男的。

陳世峰律師:那時候你聽到門鈴聲了對麼?

劉鑫:那時候可能聽到了,但是現在記不清了

陳世峰律師:有聽到慘叫聲麼?

劉鑫:我當時沒有聽到,現在回想也是沒有聽到

陳世峰律師:你說「お願いします」的聲音為什麼提高了?

劉鑫:有很多想說的我說不出來,日語不是母語,表達不出來,很絕望

陳世峰律師:「姐姐很危險」這句話,你說過麼?

劉鑫:有,錄下來了(嘆氣)。我記不清了,但我說過

陳世峰律師再次確認

劉鑫:我不記得了,我當時只是感覺江歌不回答我,可能有危險

陳世峰律師:證據第22行,你聲音特別高,為什麼呢?

劉鑫:聲音高因為信息傳達不準確,導致警察不來,非常著急,不知道怎麼表達自己

陳世峰律師:你為什麼著急?是因為聽到什麼,還是看到了什麼?

劉鑫:看不清外面。聽不到聲音,很著急,外面也沒人回答我,我想到外面可能有危險,很著急,很混亂,又不敢出去,所以著急的理由不是看到什麼聽到什麼。

陳世峰律師:110錄音中並非「怎麼把門鎖了」,去年12月7日的筆錄中為什麼沒提到「怎麼」這兩字

劉鑫:因為檢察方讓我確認筆錄時,並沒有讓我補充這句話

陳世峰律師:11月3日,警察調查時,你在場嗎?

劉鑫:在

陳世峰律師:刀柄留在現場,你見過嗎?刀柄在二樓台階被發現

劉鑫:我不知道,我沒見過那把刀。現場調查時,我沒有看到過刀柄,上去時,是跟著警察上去的。

陳世峰律師:報警時告訴警察叫救護車是為什麼?

劉鑫:江歌沒有回答我,我擔心她有危險,以防萬一

陳世峰律師:11月2日,為什麼讓江歌在東中野車站等你?

劉鑫:原本與江歌在一起很舒適很開心,突然陳世峰找過來我很擔心,想一起回家比較安心。

陳世峰律師:江歌打什麼樣的工?

劉鑫:一個是酒吧,按小時給錢的;另一個是中國人開的網店,在酒吧的打工我很清楚,因為和我回家的時間差不多。

陳世峰律師:江歌大概幾點回家記得嗎?

劉鑫:如果是酒吧的話,不是一般的日式居酒屋。她一般晚上12:00~12:30回家。

陳世峰律師:你打工到幾點?

劉鑫:正常10點半,人多就11點,坐車回家1個小時左右,大概和江歌時間差不多

陳世峰律師:你能喝酒嗎?

劉鑫:不太能喝,喝的也是梅酒,度數低的

陳世峰律師:東中野到江歌家路上光照怎樣?

劉鑫:很暗

陳世峰律師:什麼時候覺得被告人可怕?

劉鑫:說跟他分手後,他一直糾纏不休

陳世峰律師:正式說分手是什麼時候?

劉鑫:那天晚上吵完架,第二天把手機還給我的時候,說得很平靜,很清楚

陳世峰律師:外面的門把手是否打掃過?

劉鑫:沒有,外面的門把手沒有打掃過

檢方補充:關於鎖門的問題,再次確認門是不是鎖了?

劉鑫:意思是為什麼把門鎖了,警察記錄下的內容,我僅指出了「罵」字不對,沒有敢多說,因為警察說我的信息不準確,我的話就沒用了,只是對警察紀錄做了更正。

裁判方提問劉鑫

裁判方:為什麼說「把門鎖了,不要鬧了」,如果你只是覺得對方在鬧,為什麼報警?

劉鑫:當時已經感到了危險,在報警前我還想確認一下外面對方是不是在鬧,但是沒辦法確認。

開始我想是不是江歌,但是她不可能不回我話,我也不知道外面是誰,當時覺得很害怕,報警是最好的選擇。

裁判方:警察告訴你可以開門了,你才開的?

劉鑫:是(開始警察不讓我開門,後來說可以開了)

裁判方:你給警察開門了,鎖是什麼狀態?

劉鑫:轉了一下門把手,就打開了

裁判方:江歌家的門鎖上的時候,從內側可以直接擰把手打開麼?

劉鑫:我記得要擰一個小鎖,然後才能擰開把手,記的不是很清晰。

裁判方:警察來時,你沒有開過那個小鎖?

劉鑫:是的

裁判方:出門後你去哪裡了?

劉鑫:被警察帶到車上,問了很多信息,去了警局

裁判方:從出事開始到調查這段時間,你在哪裡?

劉鑫:一直在警察局,有2位警察陪著

裁判方:在日本是否是第一次報警

劉鑫:有一次想回陳的家拿東西,害怕他有什麼過激的舉動,想過報警,但不記得有沒有撥打出去

裁判方:報警最重要的理由是不是江歌被襲擊的可能性很高?所以報警了?

劉鑫:是

裁判方:所以各種可能性里,江歌遇害的可能性最高是麼?

劉鑫:我想過這個可能。

裁判方:是否有想像過她會受到什麼樣的襲擊?

劉鑫:有想像過,所有的想像都源於那一聲沒有叫完的啊,可能是被人打暈帶走了,也可能被人捂住嘴。

裁判方:你報警時有說要叫救護車對麼?

劉鑫:是的

裁判方:你記得叫救護車是麼?

劉鑫:記得,因為如果被打暈的話,需要救護車

裁判方:當時沒有確認門是否從裡面鎖?

劉鑫:第二次推門沒有推開,就猜測是不是從外面鎖上了,門一點都沒有動

裁判方:聽到門外的聲音了麼?

劉鑫:當天下雨,沒有聽清,無法判斷外面的聲音是雨聲還是人為發出的聲音。

裁判方:你從門外聽到的聲音只有第一聲「啊」,對麼?

劉鑫:印象最深的只有江歌叫的那一聲

裁判方:警察有跟你說發生了什麼麼?

劉鑫:警察說江歌被送去醫院了,我說我想去,警察沒有帶我去,而是帶去警局

裁判方:警察有沒有問過有沒有懷疑的對象?

劉鑫:沒有被問。只問了我們當天見過什麼人,分別跟誰接觸過?警察沒有告訴我其他信息,也拒絕帶我去醫院

裁判方:報警當時你說「姐姐倒下了,快點來」現在對這句話是否有印象?

劉鑫:沒有,想不起來,只是想告訴警察情況緊急

裁判方:給警察打電話,到警察來為止,你沒有開過門對麼?

劉鑫:是的

以上,是今天庭審的全部內容。

劉鑫否認有遞刀給江歌,同時一再強調自己沒有鎖門

明天及後天是對陳世峰本人的詢問

在整理今天的庭審內容時,看到了徐靜波老師發布了一條微博,內容如下:

我們根據徐靜波老師的微博內容,找到了這家店。

查到了這家店的詳細信息,該店鋪的性質確實是居酒屋。(為了避免給這家店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做了馬賽克處理)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東京新青年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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