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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三林彪知道飛去蘇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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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豆豆報告的本意是要8341部隊保護林彪,不讓葉群、林立果帶走林彪。荷槍實彈的8341警衛部隊,攔阻林彪這位手無寸鐵的老人有何困難?可是從林豆豆第一次報告到第五次報告,8341部隊有兩個多小時的充足時間,卻沒有接到攔阻命令,倒是接到了讓林豆豆他們也上飛機的指令,最後眼睜睜看著林彪飛機強行起飛。我們完全可以反過來問一句:「如果毛澤東不讓林彪走,林彪又怎麼能夠走成呢?」

林彪所乘飛機墜毀於蒙古溫都爾汗附近,機上人員全部死亡。

「九一三」事件至今44年,仍眾說紛紜。張光渝先生在《「九一三」林彪飛行目的地的邏輯推理》(原載《讀書鑒史:解讀周恩來》一書,《昨天》第42期轉載)一文作出這樣的推論:「林彪不可能為了前往大連而甩開警衛部隊和機組人員急匆匆爬上飛機強行起飛,這樣反常的離去手段與目的地大連在邏輯上完全無法吻合。」進而推出兩個結論:結論一,李德、舒雲編著的《林彪日記》說「林彪說去大連,但知不知道去蘇聯還是一個謎」是不客觀的;結論二,「九一三」事件是林豆豆製造的,「沒有她的報告,就沒有今版『九一三』事件。」

  張先生的「邏輯推理」其實是不合邏輯的。

◇ 林彪連夜走是否就「不正常」

  1971年9月12日23時過後,林彪打鈴叫內勤張恆昌,說:「今晚不休息了,準備馬上夜航到大連去,到大連住一個星期就回來,有些東西可以不帶了。」林彪另一位內勤陳占照回憶,晚上11時50分左右,林立果葉群、劉沛豐一起來到林彪的客廳。過了一會,葉群、林立果出來。林彪又打鈴,我到林彪客廳,林彪對我說:「馬上去大連,不休息了,有些東西可以不帶,夠用就行了。過幾天再回來,回北京過國慶。」(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四川文藝出版社1996年3月版,第246、248頁)

  張先生認為,林彪沒有理由連夜去大連。這是因為張先生不了解林彪,林彪連夜出走、說走就走,並不奇怪。負責專機的空軍副參謀長胡萍就曾抱怨過:「林家用專機像用專車一樣。」林彪、葉群都是急性子,什麼時候想起了,說走就要走。

  文化大革命中葉群為躲江青,就曾連夜出走過。1968年8月,江青要林彪批轉她如何抓樣板戲的大文章,林彪一直壓著。江青要來見林彪,葉群怕林彪與江青當面頂起來,就安排林彪去北戴河了。……就在葉群聽到江青要來北戴河的前一天晚上,林彪、葉群連夜離開北戴河,臨時住在山海關機場(舒雲整理《林豆豆口述》,明鏡出版社2012年9月版,第54-56頁)。

  1971年9月6日晚,葉群打電話給胡萍,說林豆豆等要來北戴河,讓胡萍連夜派飛機。胡萍建議第二天上午走,否則也就連夜走了。

  李文普回憶:「(1971年9月12日)大約23時多,葉群叫我到林彪臥室,她先進去跟林彪說了幾句話,然後叫我進去。這時,林彪早已從床上起來穿好衣服,說今晚反正也睡不著了,你準備一下,現在就走。」(李文普《林彪衛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載《中華兒女》1999年第2期)李文普這段回憶回答了張先生關於林彪為什麼要連夜匆忙去大連的問題:是因為「今晚反正也睡不著了」。這對於不了解林彪的旁觀者來說肯定是「不正常」,「非常規」,而只要對林彪的性格、作風及他當時的地位、特權多少有些了解,就不會感到奇怪。

  張先生認為:「葉群、林立果欺騙林彪?有這個可能嗎?林彪以為去大連,上了飛機卻糊裡糊塗飛往蘇聯?」為了證明沒有這個可能,張先生舉出「林彪若去大連,幹嘛不帶警衛部隊?不帶自己的女兒女婿?這一切都是在林彪駐地而不是飛機上發生的事情,林彪幹嘛要用這樣的手段離開北戴河轉往大連?這符合邏輯嗎?」

  這當然符合邏輯——符合林彪的邏輯。如果林彪每次外出都帶自己的女兒,那麼「九一三」事件不帶自己女兒就是反常,就不符合邏輯。事實並不是這樣。林彪外出並不是每次都帶自己的女兒,所以「九一三」事件林彪不帶自己女兒走並不反常。

  至於張先生所說林彪「甩開警衛部隊和機組人員」,這也是不了解林彪生活起居情況的外行話。這些具體事務與林彪無關。林彪不是我們這樣的普通人,他身居高位,本來就只考慮大事,更何況林彪是個「不食人間煙火」的人,他平時與人只談工作,決不閒聊,更不會迎來送往。他要出行,有誰跟著走,跟著走多少人,自然有人安排。甚至林彪自己的衣食住行,也用不著林彪本人操心,全部由葉群安排。

  張先生認為不可能「欺騙林彪」,這又是不了解林彪情況的外行話。毛家灣的工作人員都知道,葉群欺騙林彪的事情太多了。連他心愛的女兒豆豆曾被葉群逼得以自殺抗爭的事,都沒有誰敢給林彪講,林彪至死都不知道。

  葉群還曾在飛行航線上欺騙過林彪。1969年8月下旬,林彪重上井岡山。返回的時候,葉群怕林彪受江西省革命委員會主任程世清的影響,限20分鐘做準備,突然離開井岡山。沒想到程世清還是聞訊來了,邀請林彪到南昌看一看。42年前林彪作為一名基層軍官,參加了南昌起義,他對南昌的感情非同一般。林彪立即叫李文普通知去南昌。而葉群不想讓林彪到南昌,她在空中下令改變航向。快到北戴河了,葉群才對林彪說實話,林彪火了:「我已經通知去南昌,你為什麼改飛北戴河?航線不能改了,還是去南昌!」葉群說:「我早安排去北戴河了,不好改了,來不及改了,這個機組什麼氣候都能飛。」……林彪說:「我是南昌起義出來的,難道我連南昌也不能去了?!」在林彪、葉群的爭吵聲中,飛機繼續往北飛去……(舒雲整理《林豆豆口述》,明鏡出版社2012年9月版,第58-60頁)

  葉群不僅自己騙林彪,還要求工作人員也一齊騙林彪,即便林彪拆穿了騙局,也沒有用。

  如果林彪臨走對內勤說去大連是假,去蘇聯才是真,那麼他事先一定會為去蘇聯做大量的準備。為什麼具體掌管軍隊的黃吳李邱毫不知情?為什麼林辦沒有任何一個人揭發出林彪有企圖逃往蘇聯的言行?流傳甚廣的李文普說的林彪說「伊爾庫茨克有多遠」,也純屬子虛烏有。1980年8月「兩案」審理期間,總政林彪案審判工作辦公室預審組編的《林彪反革命集團陰謀活動大事記(1970年3月至1971年9月)》,記載了李文普若干條揭發材料,卻沒有記載「林彪問『伊爾庫茨克有多遠』」這一「證據」。

  林彪案審了十年,從文革中的中央專案組到文革後的「兩案」辦公室,都沒有查到林彪知道去蘇聯的任何證據。從林彪的行為邏輯看來,林彪最後的晚上並無反常,他就是要去大連。

◇ 林彪遇到什麼危險了?

  張光渝先生認定林彪說去大連的話是假話時的一個「邏輯推理」是:「即使林彪發覺了危險,但採用非常手段連夜飛往大連,對避免危險來說是毫無作用的。」張先生假設了林彪「發覺有危險」的大前提,進而推論林彪要避險,只能逃到國外。

  形式邏輯間接推理的基本形式之一「三段論」,是由大前提、小前提推出結論。張先生推論的大前提就錯了,林彪遇到什麼危險了?有什麼證據證明林彪遇到了非得逃到國外去躲避的危險?

  退一步說,即使林彪發現了張先生所說的這種危險,他會想到出國躲避嗎?1971年9月11日12時30分,內勤聽到林彪說:「反正活不了多久了,死也就死在這裡,一是坐牢,二是從容就義。」(張聶爾《風雲九一三》,解放軍出版社1999年版,第312頁)林彪還明確表示他是民族主義者,張寧《自己寫自己》一書稱是林彪內勤講的。林彪內勤陳占照對我說:他是聽葉群說的,林彪說他是一個民族主義者。

  這說明林彪不會想到去國外躲避危險。廬山會議後林彪一直不寫檢討,就說明林彪始終認為自己沒有錯。他安慰葉群的一個題字也是「說到底,壞不到哪裡去」(見於運深口述、舒雲整理《我給林彪當秘書的最後一年》),這就是他對可能面臨的「危險」的態度。因此他完全沒有理由跑到國外去。

◇ 主觀猜測與客觀事實

  林彪臨走說去大連,而林彪飛機卻墜毀在蒙古溫都爾汗,這該怎麼解釋?

  如果飛機上只有林彪一個人,那也會有多種可能性,比如迷航,比如飛機故障,不一定到達他預想的目的地大連。更何況飛機上有九個人,還可能有飛行員、機組人員或機上乘客劫機或者空中改變航向的可能。

  我們現在知道,至少在1969年林彪就有兩次在空中改變航向。一次是林彪從井岡山返回時本來要到南昌,而葉群卻背著他命令空中改變航向,直飛北戴河;另一次是國慶節後林彪去張家口視察,林彪要看平型關,空中改變航向飛向山西。

  「九一三」林彪專機是夜航,夜航中,乘客是不可能知道東南西北的。我坐過一次夜航,從哈爾濱直飛北京。兩個多小時飛行中,我坐在靠窗的座位,努力睜大雙眼,但機窗外猶如黑布,根本不知道飛機飛向哪裡。直到飛機在北京降落,我才放下一顆心。

  張光渝先生指責「(《林彪日記》)編著者以林彪曾說去大連為理由,將林彪飛往蘇聯的行動暗示成某種違背他的意志的強制行動」,而張先生站在「林彪知道去蘇聯」的立場上,卻沒有拿出一個證據來證明他的「邏輯推理」,只盼望「以後發現的新史實補充修訂」。在「林彪知道」的「新史實」出現前,張先生的「邏輯推理」也只能是主觀猜測,而不是客觀事實。

◇ 「九一三」事件推不到林豆豆頭上

  張光渝先生認為:「『九一三』事件並非『預謀』,既不是林彪的預謀,也不是周恩來或毛澤東的預謀。如果說『九一三』是針對林彪的『預謀陷害事件』,那就要從林豆豆查起。沒有她的報告,就沒有今版『九一三』事件。」〔左圖:舒雲(左)和林豆豆在《解放軍畫報》高級記者孟昭瑞家裡。孟昭瑞攝。〕

  「九一三」事件後,強加在林豆豆頭上的罪名很多,指責她「林彪是被騙上飛機」的說法,1974年林豆豆曾以自殺表示抗議。1987年林豆豆從鄭州回到北京,有關方面對她約法三章:一不許見記者,二不許對外發表言論,三不許會見外賓。這一切都是試圖封她的口。張先生說:「實際上,真正的問題不在阻攔一方,而在於出走一方,林彪、葉群、林立果如果不願意走,誰又能讓他們走呢?」張先生指責林豆豆「將罪責歸於警衛部隊及其上級,再在其他人的鼓動配合之下推演為某種有意致林彪於死地的蓄意的『陰謀』。」這些話與這些年對林豆豆的攻擊異曲同工。

  張先生說得對:「林彪、葉群、林立果如果不願意走,誰又能讓他們走呢?」林豆豆報告的本意是要8341部隊保護林彪,不讓葉群、林立果帶走林彪。荷槍實彈的8341警衛部隊,攔阻林彪這位手無寸鐵的老人有何困難?可是從林豆豆第一次報告到第五次報告,8341部隊有兩個多小時的充足時間,卻沒有接到攔阻命令,倒是接到了讓林豆豆他們也上飛機的指令,最後眼睜睜看著林彪飛機強行起飛。我們完全可以反過來問一句:「如果毛澤東不讓林彪走,林彪又怎麼能夠走成呢?」

  林豆豆沒有錯,也不存在像張先生所說把罪責推到「警衛部隊及其上級」身上的問題。嫌疑人因為辦案人不作為跑了,難道要舉報人負責?請張先生再重溫毛澤東關於林彪專機越境前的那句話:「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讓他走吧。」

  誰應該為「九一三」事件承擔責任?不是一清二楚了嗎?

責任編輯: 東方白  來源:昨天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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