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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傳瘋了!湖南司法局長被挑斷腳筋殺害 官版無人信

—湖南綏寧原政法高官蹊蹺死於岸邊 疑遭挑斷腳筋「被自殺」

中國湖南綏寧縣司法局原局長向某某,6日清晨被發現蹊蹺死於郊外的河堤步道上,屍體雙腳下有大量血跡。坊間傳聞該官員被人挑斷腳筋後死亡。2月7日,綏寧縣官方急忙對外聲稱,該男子系從高處墜落身亡,已排除他殺。這個說法遭到眾網友的質疑,很少人買帳。

近日,中國網絡社交媒體上熱傳,湖南邵陽市綏寧縣司法局原局長被挑斷腳筋殺害的消息,同時一張向某某死亡現場的照片在網絡上流傳。照片顯示,一名中年男子閉著眼躺在河邊的橋上,雙腿下方疑似有大量血跡。

中國青年網7日報導指,一位綏寧籍官員向該記者提供了案發現場的視頻和照片,並表示在案發前聽說過向某某與外人有仇怨。

綏寧縣警局2月7日通報稱,2月6日清晨7時30分綏寧縣警局接到報警:綏寧縣城風雨橋下的河堤步道上發現一具男屍。經查死者為向某某,54歲,綏寧縣政協機關幹部。

通報稱,向某某在2018年2月6日零時7分離家外出,零時12分到達縣城風雨橋。警方認定,向某某系從風雨橋高處墜落引發失血性休剋死亡,排除他殺。

不過,死者向某某的妻子6日出對當地媒體表示,目前還在等待法醫屍檢的結論。

而就在6日下午,綏寧縣委宣傳部在回應大陸媒體澎湃新聞的詢問時已聲稱,向某某系從高處墜落引發失血性休剋死亡,排除他殺。

阿波羅評論員「在水一方」認為,受中共體制的局限,中共官場的陰暗面鮮少被外界所知。官員自殺的真實原因如果被曝光的話會透露出更多陰暗面、不為人知的東西。

另一方面,中共靠犧牲無數民眾在血路中建立政權,暴政造成的官民矛盾也已無可調和,當今中共維護統治的根本實際是靠強權暴力。而如果不從根本上解決中共體制,即使要走「依法治國」的路,也只能是一個良好的願望而已。而中共自身就是提供官員腐敗的溫床,想要解決一系列社會問題,就得先拿中共體制開刀。

網民質疑聲浪大

事件曝光後,引發網民質疑,有人表示,一般司法機構進行屍檢所需的時間都比較長,此案從死者遺體被人發現到當地官方對外宣稱「排除他殺」僅半天的時間,如此倉促就下結論,反而令人懷疑當局是否有所隱瞞。

還有網友分析:警方說「從高處墜落引發失血性休剋死亡」,就是說他是墜落受傷後流血而死的。就算他有什麼想不開的事要自殺,幹嘛選擇這種死得緩慢又很痛苦的死法?如果是意外,大冬天裡,他一個人半夜凌晨出門幹什麼?這背後一定有隱情。

有知情網友爆料稱,死者真名為向紹炎,原來是綏寧縣司法局局長,因涉貪腐被免職後,被安排在政協當「幹部」。如今離奇死亡,不排除他當年在司法局有可能結下過什麼怨恨,待其丟官罷職沒有權勢後,遭到了仇人的報復。

國境之南:自己先挑斷自己的腳筋,然後再從高處墜亡,這個一定是自殺。

弟兄:王立軍不跑領事館也是這樣。

少林商僧 :先被人挑斷腳筋,後被逼跳河自殺。

萬年窮:在中國被自殺太容易了。

沒事就來逛逛 :湖南是出恐怖分子最多的地方,毛臘肉劉少奇彭德懷都是湖南人

vawong :號稱中國是最安全的國家,哈哈,一次次打臉

湖南省紀委官網2015年12月31日曾發布一條消息:時任綏寧縣司法局局長向紹炎,因「違規使用公車、單位私設小金庫」被立案調查,並被免職。

柳州市長跳河「自殺」 引諸多猜測

2015年11月4日晚,柳州市委副書記、市長肖文蓀與其秘書散步途中落水溺亡,事件蹊蹺離奇,官方語焉不詳。肖文蓀究竟因何死亡依然謎霧重重?是自殺還是意外落水抑或是被謀殺?他的秘書究竟是否在現場?公眾依然一頭霧水。此前媒體披露,肖文蓀落水的地方有一米多高的護欄,要落入水中,必須翻越,且岸邊水淺清澈,進入水中後需游出數米才能到達深水區。肖文蓀如何翻越護欄進入深水區?媒體還說,包括救援人員在內的多人看到肖文蓀秘書孫德強事發時在岸邊,並證實有報警求救,該細節是否為真?

此前10月20日,廣西媒體報導,柳州是個多水的城市,歷年都有溺亡事故發生,2015年首度出現落水者零溺亡。原因是柳州市政府將義務救援列為重點工作,成立了首個水上專業救援隊。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打破「落水者零溺亡」的人正是成立了首個水上專業救援隊的柳州市市長肖文蓀。為何先制定「落水者零溺亡」,而自己卻跳河了?在事件發生後,在事發現場的秘書下落一直被外界關注,但官方報導中對其卻隻字不提。

網絡署名蔡慎坤的評論文章指,中共對於官員意外死亡的案件,大多草草收場,官方對官員之死總是極力迴避,這顯然跟移動網際網路時代公眾資訊訴求格格不入,也無助於還死者以公道,還社會以真相,令政府公信力嚴重受損。

之前也不乏官員因為腐敗問題曝光,為避免犯罪同夥被牽連、家人被連累等而選擇自殺,換取調查和懲罰終結的案例。倘若因為官員自殺停止其腐敗調查,並將所掌握的案件線索統統「清零」,則是對貪腐行為的放縱,無形中更會損害反腐的正義與法律的尊嚴。

對於官員之死是否涉嫌貪腐,有關部門需要給公眾一個清晰明確的回答。官員貪污腐敗,最終損害的是國家利益,也損害了公眾的集體利益。憲法賦予公民作為監督主體的地位,既使官員意外死亡,公民也有權利弄清真相,國家機關更有義務查實真相。

 

責任編輯: 孫瑞後  來源:阿波羅網吳莉亞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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