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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三境界:可意、可過、可忍

二十歲以前,男人、女人一樣天真爛漫,對待婚姻,女人追求美滿,男人追求美麗。

過了三十歲,女人終於明白:「不該嫁給我愛的人,應該嫁給愛我的人。」

過了四十歲,男人變得深刻,通過時間隧道,體驗到了「做情人的時候,女人讓男人心疼;做妻子的時候,女人讓男人頭疼」的世俗看法,終於大徹大悟:婚姻基本上不等於戀愛,戀愛也未必是婚姻的前提。

過了五十,男人偶爾談論婚姻,不再談論愛情,終於明白:維持婚姻,性格比愛情更重要。

於是男人創立了婚姻三境界學說:「可意、可過、可忍。」這是張中行老先生80歲時的感悟。

「可意」之人,是孩子的童話、成年人的神話,可遇不可求,比如林徽因梁思成楊絳錢鍾書,他們都有世家的背景,良好的教養,共同的精神生活,而不是物質追求,尤其從小飽讀中國聖賢書,講究「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忍讓為先,才能舉案齊眉,琴瑟和諧。可意的前提還必須擁有可以相互欣賞的才情,而且一輩子,倘若只有曇花一現,好比相聲小品中的包袱,偶爾博取一笑,只能驚鴻一瞥,點綴而已。

對大多數人而言,婚姻的鐘槌總是搖擺於「可過、可忍」之間。

「可過」,大而言之,風雨同舟,小而言之,互相幫襯,比如累了,可以享受飯來張口的後勤保障;忙了,高喝一聲:「孩子他媽,快給我烙張糖餅!」就是你洗衣、我挑水,取長補短,而且甘心情願,非等價交換。「可過」就是生存性的互助。

「可忍」則是待破的氣球,破裂的邊緣。它警示我們,婚姻難得完美,得過且過,才是智者。這麼多年來下海經商,對於人性,我不再抱有十全十美的憧憬。在這個世界上,追求完美就是追求孤獨。上帝是完美的,但沒有朋友。維繫婚姻也如此,前提就是容忍。男人要容忍妻子的嘮叨,甚至河東獅吼;女人要容忍丈夫的懶惰,甚至酒水糊塗。實在忍不住,不妨學學這位古之賢者,有詩為證:「油鹽醬醋菸酒茶,世事紛紜亂如麻,我也他娘管不得,走出後門看梅花。」苦中作樂,才叫灑脫。面對婚姻,應該擁有這樣的心情:「可忍不差,可過蠻好,可意為佳。」這樣才能波瀾不驚。這樣的婚姻,未必美滿,但滿意,尤其穩定。人的一生,大部分時間必須生活在婚姻中,而不是愛情中、親情中、工作中,婚姻才是最可靠的避風港、最永久的棲息地,這才是有些可惡,甚至可咒,最終還是可靠的婚姻存在幾千年的理由。

在知識女性的眼裡,以為婚姻是愛情的延續,以為婚姻是清湯,愛情是味精,可以溶於那碗清湯,可以提升那碗清湯的品質。其實,愛情好比帽子,婚姻好比鞋子。在藝術家的鏡頭裡,帽子、鞋子可以搭配;在現實生活里,可以不戴帽子,但不能不穿鞋子。過去有鞋帽店,帽子與鞋子共存於此。今天踏破鐵鞋也尋覓不到鞋帽店,也就是說:帽子與鞋子可以風馬牛不相及!

其實,愛情以感情為軸心,婚姻以生活為軸心,兩者交叉點很少,愛情排斥煩惱,婚姻充滿煩惱;愛情可以不食人間煙火、做仙人,婚姻必須面對油耗氣、做凡人。婚姻與愛情,下麵條,愛情是澆頭,婚姻是麵條,就口味而言,澆頭比麵條鮮,就實惠而言,麵條遠勝於澆頭。

愛情追求激動,婚姻獲得感動。感動源於發自肺腑的關心、義不容辭的照顧,所以婚姻錘鍊出的結晶是恩愛。恩愛就是施與,恩愛的基礎就是無私、無悔。都說「恩愛夫妻」,沒有愛情夫妻。激動呢,可以亢奮一時,但不能一世,否則心臟也吃不消如此永久而頻繁的早搏運動。愛情總是在賭咒發誓:「天長地久」,發誓是對「不可靠」的賭咒。

所以,很世故的一句話:「愛情談得完的,婚姻是過不完的。」愛情可能是個一笑了之的段子,婚姻卻是一部長篇小說。這些年出現的閃婚,屬於熱昏,充其量是個有頭無尾的短篇小說。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博談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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