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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神磊磊:人類用了很多年 證明武俠的公平是虛幻的

—白日不到處 青春恰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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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個官僚系統的黑色幽默,當年因為種種原因把事情壓下去了,結果等到了遲來的大新聞,本以為解決了小問題,結果給更大的問題埋下了隱患,最後定時炸彈炸了。這新聞在打擊村霸和提倡傳統文化的今天爆出來真是應景。其一,基層吏治果然是黨國的心腹大患;其二,聖朝以何治天下?法還是孝?

殺人者張扣扣,想要一個公平。

2月15日,臘月三十,丁酉年最後一天,他提刀去了村里王家,連殺三人。

這一天忌祭祀。張扣扣殺人後,卻據說到母親墳前燒了紙。他沒有時間擇日再祭了。

殺人是為了復仇。22年前,因為一場宅基地糾紛,王家的三男王正軍打死了張母汪氏,被判刑七年。當時的張扣扣13歲。

有說法稱,王家當年仗勢欺人,靠勢力「做」的案子,但目前還是傳言,不知真假。

廿二年後的過年,張扣扣隱忍多年,終於來討「公平」了。

簡單聊一聊對這個事的想法。

以前的帖文里其實講過,世上主要有過兩種公平。第一種,是比較理想的,法治的公平。

國人追求這種公平很多年了。

一百多年前,在一盞昏黃的燈下,有個留著小鬍子的中國近視男子,正翻譯著一本厚厚的外文書,努力把它變成中國的文言文。這本書叫做《論法的精神》。

翻譯的時候,他讀著書中的字句,再聯想到自己祖國當時的現實,不時痛哭失聲:

「吾譯是書,至於此章,未嘗不流涕也!」

這個感性的中國人叫做嚴復。他努力地譯書、寫作,就是為了尋找這「第一種公平」。

哭過之後,他又擦乾眼淚,繼續埋頭工作。

他在自己翻譯的書中熱情洋溢地憧憬了這種公平:在民法慈母般的眼中,每個人就是每個國家。

被侵犯的人不必尋求報復,因為他對法的公正永懷信任。對犯罪的最強有力的震懾不在於刑法的殘酷,而在於被處罰的必然。

這個所謂法治的公平要實現,關鍵在什麼呢?在於有權有勢的人守不守法。這個是關鍵。

換個主流的詞兒,叫做治權。

依法治了屌絲張三李四王二麻子,好是好,不能說沒卵用,但卻不是關鍵。關鍵是有權的趙七守不守法。

如果治不了趙七,法治的公平是建立不起來的。

你可能說我一個講金庸的,在這裡跨專業胡說八道。不是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國,關鍵在於黨能不能堅持依法執政,各級政府能不能堅持依法行政。

這個講得真好,就是這個意思,關鍵是權力要守法。

張扣扣的案件里,如果那些傳言是真的,對方有權有勢,所以當年就給輕判了,那說明當時治權不成功。在張扣扣的心裡,法治的公平就建立不起來。

他就會追求所謂的第二種「公平」——武俠的公平。

什麼叫做武俠的公平?

就像《基督山伯爵》裡,唐戴斯逃出了伊夫堡,在黑暗無邊的大海上立下的誓言:

「我會讓使我承受痛苦的人,也承受同樣的痛苦,按東方人的說法,這叫『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又好比郭靖舉著淑女劍,對郭芙說:「你伸出右臂來。你斬斷人家一臂,我也斬斷你一臂。你爹爹一生正直,決不敢循私妄為。」

這就是大俠郭靖信奉的公平:你斷人家的臂,我就斷你的臂,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洪七公在華山上精神抖擻地教育裘千仞:「老叫化一生殺過二百三十一人……個個都是惡徒。」這是「武俠的公平」的精髓。

在這一種公平里,執法者是那些擁有更強武力的人。要治郭芙,只有郭靖,柯大公公就不行;要治裘千仞,只有洪七公,丘處機就不行。

這其實是蠻可怕、蠻無奈的,屬於是次一級的公平。但在漫長的時間裡,人類都信奉這種公平。因為實在是別無選擇。

裘千仞欺負你,你不可能去大金國告,也不可能去大宋國告,更不可能去他的鐵掌幫告。你哪裡都告不動,喊破喉嚨也沒人理你。

你只能一步一磕頭去找洪七公做主,又或者,自己苦練武功,多年之後找上裘千仞的門。

可是武俠的公平,也有一個關鍵:不能濫施。

第一點,人家吐你口水,你不能要人家命。以眼還眼,不能以命還口水。

比如有的人自尊心過度,被人罵了一句,回頭就滅人家門,還以為自己很俠客。這叫武俠的公平嗎?不叫。這只能叫人渣的報復。哪怕放在武俠小說里,也要被洪七公幹掉。

前幾天在重慶,一個人騎摩托車違章被交巡警攔了,要處理。這貨就把交巡警捅死了。可別以為這叫什麼「赤丸殺公吏」,這隻叫人渣的報復。

第二點,冤有頭債有主,不能傷害無辜的老弱婦孺。

舉個金庸小說里的例子。山東八卦刀商劍鳴跑到苗人鳳家去比武,不巧苗人鳳不在,他就把苗人鳳兩個兄弟、一個妹子全殺了。

這件天大的慘事,苗人鳳居然接受了一半。他說:

「比武有輸有贏,我弟、妹學藝不精,死在他的手裡,也怪不得別人。」他居然認可這是武俠的公平。也真是心大。

可他不能接受的是另外一半:商劍鳴把他不會武功的其它家人也殺死了。

濫殺老弱婦孺,武俠小說里也不容,所以商劍鳴捅了大簍子了,他該死。數年之後,大俠胡一刀馳馬單刀夜行山東,取了商劍鳴項上人頭。

都是私鬥殺人,胡一刀只誅了商劍鳴,沒有傷害他的妻兒老小,所以大家稱他一聲「俠」。這是武俠的公平。

今天很多人同情張扣扣,因為他殺了王家三個人,但沒有傷害婦孺。

人類用很多年的時間,證明了第二種公平是虛幻的。

裘千仞很多,洪七公沒幾個。而且很多人自詡要做洪七公,幹的事卻比裘千仞還噁心。人們吃夠了苦,上夠了當,終於發現還是第一種法治的公平好。

所以武俠世界裡的「好漢」,今天我們仍然要拿來當罪人。人情是一事,法律又是一事,大家基本上其實都懂。為孝屈法,最後實現不了法。

但是,96年的案子怎麼回事?既然質疑這麼多,能不能至少去研究一下?能不能深刻反思反思?法治不是息事寧人。要法治,就不能錯過了任何推動法治進步的機會。

法照顧不到的地方,趕快照顧照顧,不然武俠就要來了。

最近有一首袁枚的詩據說很火,很能說明問題:

白日不到處,青春恰自來。

苔花如米小,也學牡丹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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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評論:

匿名用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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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這麼多人關注這個問題,我並不想偏袒某一方,人最寶貴的就是生命了,但是當年能用三年徒刑換人母親一條命,人家也能用一條命換你們三條命,希望大家克制憤怒,珍愛生命。我是本地人,我來說兩句。死者是本地鄉賢,勢力很大,死者老大是管委會主任。當初因為房界爭吵,(王正軍(老三)用板凳把z母親劈死了,判了無期(後來了解,是判了八年),實際上蹲了三年就出來了。)殺人當時死者家裡老人孩子媳婦都在,z並沒有傷害。z是自首的,但現在已經被扣上了逃跑的帽子。更正,我回去問了一下,當初是父子四人,當著面把張的母親打死的,腦漿都打出來了,最後罪落到老三身上,因為老三未成年,運作一番,判了八年。

賀仙用戶的回答:

(7,310人贊同了該回答)

國家不能保護公民的時候,公民也就沒路可走了啊。另外這又是個官僚系統的黑色幽默,當年因為種種原因把事情壓下去了,結果等到了遲來的大新聞,本以為解決了小問題,結果給更大的問題埋下了隱患,最後定時炸彈炸了。這新聞在打擊村霸和提倡傳統文化的今天爆出來真是應景。其一,基層吏治果然是黨國的心腹大患;其二,聖朝以何治天下?法還是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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