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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扣扣為母復仇殺三人!是否正義?

安徽前檢察官沈良慶在其推特上說:同態復仇和血親復仇之類原始正義的存在和延續是為了彌補公力救濟的缺失和不足。現代國家用更經濟、公正、高效和可獲得的公力救濟禁止了私人暴力。沈良慶還說:中共暴政下臣民的生命、自由和財產得不到國家保護,自求多福也是無奈之舉,雖然不符合極權國家實在法,但在自然法意義上有其正當性和必要性。

今年過年期間,最吸引人的社會新聞當屬陝西漢中農民張扣扣殺人案。張扣扣在大年三十殺死仇家三人的特大新聞:占據了很多媒體版面和時間。輿論場上,分為兩級:許多人說張扣扣是再版楊佳,而也有官媒說:點讚殺人犯是混淆了是非。

張扣扣是陝西漢中南鄭區王坪村35歲農民,大年三十,他提刀殺死了鄰居王自新(71歲)、王正軍(47歲)和王在軍(39歲)父子三人,後自首,說是為母親報仇。

1996年,張家和王家發生糾紛打了起來,混戰中,張扣扣母親汪氏被王家兄弟打死。王正軍被判刑8年。當時張扣扣13歲。張後來入伍兩年後復員回鄉。之後四處打工,直到大年三十。有報導說張是特種兵,張在村中發小拿出證明說:張是迫擊炮兵。

張扣扣殺人大案,發生在除夕,一石激起千層浪,網評如潮。還海外,有媒體說是輿論一邊倒支持張扣扣。中國有媒體說:不可依靠原始正義治國。新京報發表文章說:點讚殺人嫌犯張扣扣,混淆了是非!

文章說:一些自媒體對張扣扣殘酷殺人行為點讚,很不負責任。為殺人嫌犯叫好,看似打著正義的旗號,實則混淆了一個法治社會最基本的是非觀。

在許多自媒體上,有不少都轉了「津門學者金綱」的短評:孝子復仇,於絕對優勢下,並不濫殺無辜,知身後事,為免拖累妻子,於是不婚,是為仁;手刃仇家,並不苟且偷生,好漢自首,是為義;年三十,先祭母,後殺仇,是為禮;知曉人間法無望雪冤,轉求自然法同態復仇之義理,且學得特種技藝,遂擇機擇時,一日提刀,成就夙願,是為智。

推特上網友李方,提到了好多類似案子:江西明經國、河南范華陪、北京楊佳、河北賈敬龍、甘肅楊改蘭、雲南李明華、遼寧夏俊峰。

李方說,這一個個惡性殺人案的發生,背後真兇都是政權的暴虐、不作為、胡作非為、殘酷冷血所致。他們不是英雄,也不是兇手,而是受害者。

還有網友提到了八十年代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蔣愛珍案、2000年之後的山西胡文海案、雲南馬加爵案。

中國自古以來有殺人償命之說,為何張扣扣殺人後卻有許多人要求刀下留人,該案反映了什麼樣的社會現實,又引起了什麼樣的法律思考?是殺人者償命?不殺不足以平民憤?還是要維持原始正義?反對百姓自己執法的同時,有關方面是否應該反思是否嚴格執行了刑法和刑訴法?是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是否有錯必究有冤必申呢?

官方和媒體,發生一個重大刑事案件或社會案件,往往從維穩角度來看待和處理問題。而民間則認為,楊佳手刃多個上海警官的案子表明:民間很多民眾不是楊乃武小白菜,等著朝廷來平反昭雪,而是追求「你不給我個說法,我就給你個說法!」這種原始正義和同態復仇做法。

安徽前檢察官沈良慶在其推特上說:有媒體詢問我對張扣扣案的看法,我說作為回合肥後連發兩條談原始正義推文,就是因為從網上看到該案信息。同態復仇和血親復仇之類原始正義的存在和延續是為了彌補公力救濟的缺失和不足。現代國家用更經濟、公正、高效和可獲得的公力救濟禁止了私人暴力。

沈良慶還說:中共暴政下臣民的生命、自由和財產得不到國家保護,自求多福也是無奈之舉,雖然不符合極權國家實在法,但在自然法意義上有其正當性和必要性。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VO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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