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民生 > 正文

深圳媽媽花3萬「網購」女娃 2歲了還不會走路說話

如今,二胎政策放開了,很多人都考慮生個二娃。但有些特殊的群體,他們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無法生育孩子,於是想要去領養孩子。

據深廣第一現場2月24日報導,在深圳龍華的王女士,就是其中之一。但她花了3萬元領養了一個女孩,卻還是快樂不起來,因為孩子已經兩歲了,卻還不會走路說話。

苦於沒孩子網上找辦法

畫面中這位小女孩的可愛俏皮模樣,曾觸動王女士潛藏在內心裡的母愛,她一度以為,這孩子,就是她命中注定的緣分。

已年近四十的王女士,與丈夫相處十餘年,都沒能孕育子嗣。所以,她在網絡上尋找領養孩子的方法。

去年六月份,她最終找到一位想送養孩子的胡女士。對方先是發了孩子的照片和視頻,又承諾,孩子是自己生的,2歲多,活潑健康,只因為未婚先育,加上經濟條件有限,沒有能力養活孩子,才決定送養。

孩子領養回家查出特殊疾病

雙方經過協商,王女士付給對方3萬元錢,最終把這個孩子領養回家。不過,私自領養孩子不合法規,上不了王女士家的戶口。於是王女士找來律師,想走正規的領養程序。

但這個要求,被胡女士以各種理由拒絕。另外,讓王女士感到絕望的是,孩子被查出患有先天性的腦白質異常,這個病,目前還沒有特效治療方法!

孩子退還錢卻拿不回

王女士也立馬找到胡女士,要求她將小孩領回去,並退還3萬元錢。不過,遭到對方拒絕。

因為不忍心小孩受病痛折磨,王女士還將孩子送到醫院治療,已花費2萬多元,後續費用還在不斷增加。最終,在去年9月份,她選擇報警處理,胡女士在警方調解下領回了孩子,但自稱沒有錢,只寫了一張借條給王女士。

記者試圖聯繫送養孩子的胡女士,但未能撥通其手機號碼。不過,從王女士提供的一些微信聊天記錄來看,胡女士對自己小孩的病情好像有刻意隱瞞。

在王女士領養後的三四天,王女士問對方,為什麼孩子兩歲了還不怎麼會走路和說話,對方回復稱,小孩營養跟不上。

王女士說,她的領養途徑是朋友介紹的,主要是通過網絡聊天工具坦誠的。她還透露,網上,這樣的網絡送養群,還有很多,甚至形成了一定的產業鏈。

補償六萬孩子抱走

「免費領送禮品19.9包郵」,看到這樣標題的 QQ群,您猜猜,這裡面活躍的帳戶,做的是什麼生意?

這"領送的禮品",指的可不是一般的商品,而是小孩!"包郵"倒是普遍,但"免費""19.9"那就是噱頭了。

記者加入這個群,發布了一條要領養小孩的信息,立馬就有一位自稱"准單親媽媽"的人加了記者,說自己待產期是三月份,因為被男朋友拋棄,只能將還未出生的寶寶送養。但她提出一個要求,就是"補6"。什麼意思呢?就是補償給她六萬元!

怎麼上戶口?他們有絕招

因為不符合法規中的送養和領養條件,所以孩子在生下來後,"直接抱走"的方式會導致孩子上不了戶口。因此,她告訴記者,最好是能花錢在醫院內部找關係,在待產入住醫院時,直接用收養人身份證進行登記,這樣,出生證上父母的信息一欄,就變為合法的領養人了。

網絡送養形成產業

這位"准單身媽媽"的話,是真是假,暫時還不能判斷。但在這個群里,類似的領養送養信息還有不少,真假難辨,但能看得出來,這個灰色的領養產業,似乎在悄然興起。

群里也有提醒稱,網絡送養得警惕:因為65%的送養都是病兒,10%是騙取錢財,只有少數是真心送養。

律師:網絡有償送養實則涉嫌拐賣

根據《收養法》規定,被收養的兒童應為未滿14周歲的孤兒、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或兒童,或是親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被收養兒童身份信息只能通過收養登記中心或兒童福利機構查詢。

有律師表示,將不符合條件的孩子進行送養,這個過程中還存在金錢交易,實際上就是涉嫌變相拐賣兒童,觸犯我國刑法。

律師:《收養法》需與時俱進可適當降低門檻

然而收養門檻高,成了不少人民間收養的無奈選擇。

根據目前國家收養法,一個收養孩子的家庭首先要滿足多項條件,其中基本條件比如夫妻雙方必須年滿30周歲,沒有子女,經濟能力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等等。

另外如果要從福利院收養一個孩子,手續也相當繁瑣,符合基本條件才能參與排隊,還要按照不超過1:3的家庭進行篩選,之後還會有專業機構進行評估。

有律師建議,如今國家已經放開二胎,收養門檻也可以進行適度降低。

責任編輯: 陳柏聖  來源:深廣第一現場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8/0226/1075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