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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有西:憲法刑法為重慶模式開道 任何企業家都可被定罪

—反思重慶模式為什麼差點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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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要折騰一個中國企業家,非常容易。企業家人人都是待罪之身。隨便找找,一個企業、一個企業主找出十幾個罪名,易如反掌,隨便都能找到。只要這個警局長心術不正想搞你,沒有一個企業家能逃得過這個法網。現在中國《刑法》的法網,沒有一個企業家能夠逃得過去。用公檢法剝奪一個企業、一個富人的財富,是分分鐘的事。

經過兩年多的觀察、思考,我覺得,產生重慶悲劇的社會基礎,在中國是非常雄厚地存在著的。如果我們不對重慶現象進行深刻地反思的話,發生重慶悲劇的土壤照樣還存在,不在重慶發生,也有可能在別的地方發生。

一、重慶模式為什麼差點就成了

我出場為李莊辯護,是一個偶然事件。當時根本不知道重慶的水有這麼深,當時只是「律師幫律師」(lawyer for lawyer)的想法。那時全國很多人「唱紅」,對於重慶「掃黑」,各省很多警局,派人到重慶去學習,去向王立軍取經。有的幹部就直接調到了重慶,被王立軍重用。有的地方還派副檢察長去重慶掛職學習。

如果沒有王立軍的叛逃,及其後一系列的問題的暴露和處理,真有可能重慶模式走向全國,真的是一步之遙。我們中國的法治道路將會怎樣?我們越想越後怕。

為什麼重慶模式差一點就成了呢?為什麼諸多大學,學術重鎮,都會失守,為他搞課題,為他背書,為他抽專家寫那麼多歌功頌德的「重慶模式」的書?為什麼會這樣缺免疫力?拿上幾百萬上千萬的錢,就能為他搖旗吶喊?為什麼諸多大網站,會連篇累牘地刊登他的「唱紅掃黑」?文革餘孽和極左勢力都出來公開否定改革開放三十年的路線,為什麼沒人阻擊?如果重慶模式真成了,會是怎樣的情況?

為什麼重慶道路差點成了?我覺得有這麼幾個原因:

一個是被重慶拿來做包裝的「唱紅」的思想基礎,「紅海洋」癔症,並沒有徹底消除,對文革我們並沒有真正清算和反思。主流意識上,薄的做法有強大的傳統依據。我們曾經學蘇聯的意識形態灌輸、思想操縱,史達林主義根深蒂固,文革發展到極致。到十一屆三中全會,思考那麼多年,我們的憲政思想有了一定復甦,到了90年代,很多地方回潮了,思想解放的成果被否定了。唱紅的基礎,並不是重慶才有的。要回到計劃經濟、回到純公有制、回到思想控制和個人祟拜,這種思想基礎是非常濃厚的。

第二個是「掃黑」的法律基礎。我們的泛犯罪化立法,導致運用刑法工具整人非常容易。這一點不是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是感受不到的。我們1979年《刑法》、《刑訴法》兩法實施以後,經過了30年的發展。隨著商品經濟、自由市場經濟的發育,我們搞了八次《刑法修正案》,現在的《刑法》罪名已經發展到450多個,市場經濟秩序方面的犯罪罪名,有110多個。現在要折騰一個中國企業家,非常容易。企業家人人都是待罪之身。隨便找找,一個企業、一個企業主找出十幾個罪名,易如反掌,隨便都能找到。只要這個警局長心術不正想搞你,沒有一個企業家能逃得過這個法網。

市場經濟初起階段,我們有個「法律萬能論」,出現一個問題,就立一個法去解決,出現一種要治理的社會問題,就立一個新的罪名。我之前就是從公安系統出來的,我深深感覺到,立法萬能論對我們國家市場經濟的嚴重破壞。現在中國《刑法》的法網,沒有一個企業家能夠逃得過去。用公檢法剝奪一個企業、一個富人的財富,是分分鐘的事。而我們的憲法基礎是公有制,是先天歧視私有財產的。這種刑法思想是有憲法性依據的。重慶能夠這樣大規模地把無辜的企業家打成黑社會,剝奪他們,判決他們重罪,甚至剝奪生命,同我們的這種憲法思想、刑法思想是淵源相承的。

王立軍在警局這樣搞,檢察院守不住起訴關,法院把不住審判關,最高法院把不住死刑關,就這樣人就會被殺掉。所以,掃黑的法律基礎的隱患,只有我們深層了解的法律人,才能思考到。

第三個是「維穩」方針。高壓「維穩」,就是王立軍的典型做法,「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在警察內部搞黨同伐異,大清洗,高度發揮警察強權的作用。搞專案組,鉗制檢察院、法院、濫用勞動教養職權,不要法律原則。「擺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穩定、沒事就是本事」,這就是一些地方極為流行的庸俗主義、功利主義、實用主義的「維穩三大方針」。「露頭就打」、「消滅在萌芽狀態」、「花錢買平安」,是典型的維穩套路。我只要「搞定」就好了,有事就採取高壓手段,用大量的警察放到街上,辦案用刑訊逼供,有不老老實實的,鼓動犯人打犯人,甚至直接搞死。所以這樣的維穩方針,在重慶給了王立軍一個可乘之機,王立軍才敢這麼幹。刑訊逼供,私設鐵山坪看守所,審訊室和羈押室不分,就是吃喝拉撒睡都在這裡,沒有入監記錄,沒有別人監督,所以可以連續吊打搞他八天八夜。龔剛模是大便小便都在褲子裡,放下來到洗手間洗一下,沒有衣服穿,就光著身子再拷回去。所以維穩這種思路,導致無法無天。你這裡沒有大事情,能把事情包住不暴露,你就是好局長。只要擺平,裡面出點兒問題,都是次要的。

第四,是改革開放的思想路線被否定。我們30年來,小平同志說要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梯次發展,先富幫後富,要讓多種所有制並存。但是重慶的做法,不是讓窮人向富人看齊,實現共同富裕,而是宣揚一種民粹主義,消滅先富,實現低水平的均富。另一方面,又培植自己的新的權貴,讓他們在資產轉移重組中大肆撈錢。自己也中飽私囊。這就是要回到文革去,否定改革開放以來的成功經驗。他不是想「農民上樓」,進一步剝奪農民的土地,把城市土地流轉問題,擴展到農村去嗎?不是把大量的大型私營企業消滅以後,將二三十億、五六十億的財產,兩三億就賣給國有企業,進行國進民退嗎?國企再捐1.5億給王立軍,創立警察基金,給警察發好處,這樣的消滅私有經濟,用法律手段進行掠奪,實施「國進民退」,再用掃黑沒收資產,不經法定程序,用來進行面子工程和扶持民生收買民心,完全否定了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

還有就是社會輿論的綁架。他們很懂得輿論炒作,知道謊言重複千遍就是真理。所以網絡媒體的連篇累牘宣傳,大量給御用寫作班子砸錢寫書,在全國唯一強令電視台不做廣告、用政府財政撥款,傳播「紅色」文化,為自己的思想路線宣傳不惜工本。所以當時重慶極左勢力對輿論的利用、占領,是無所不用其極的。

二、重慶問題的危害實質

重慶這套做法,對我們的政權和人民利益,造成了哪一些危害以及其危害的實質,主要分九個方面:

第一,治理方式:權治還是法治。這個很清楚,重慶走的就是權治的道路。表面上的法治,只是一個外衣。諸侯割據式的治理下,公共權力家丁化,法律規則被破壞殆盡。他可以隨心所欲,指鹿為馬,反白為黑,無罪的李莊可以轟轟烈烈地審判判成有罪,不該死的可以通過審判殺掉。

第二,發展方向:順勢還是逆勢。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以來開創的改革開放路線,要不要繼續?是回到共同貧窮,殺富濟貧,分蛋糕,還是繼續扶持民企經濟和資本市場的發展,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做蛋糕,在競爭中提高社會創富能力,實現共同富裕?

第三,政治導向:獨裁還是民主。薄在重慶主政的一言堂風格暴露無遺。無論是同僚,還是下級,薄的工作作風不能容人隨時顯露。黨內民主、政治民主、集體領導,都被嚴重破壞。

第四,經濟基礎:計劃還是市場。國進民退、政府強勢干預市場經濟行為,是重慶這些年組織經濟的基本特徵。公有制,還是多種經濟成分並存?重慶掃黑,百分之百打了民營企業,沒有一家國企。私人有錢了就是犯罪了。掃黑的目的、針對的對象十分明確。重慶模式如果得逞,在全國推開「掃黑」的話,很多民營企業都會被摧毀。這一點很多民營企業家還沒有意識到。

第五,發展模式:長遠還是短期。為了實現個人目的,他畢全市之力創造政績,只要眼前搞得好,管你「十八大」以後重慶經濟能不能繼續維持,政府是不是破產。根據目前的一些調查研究披露,重慶現在有大量的銀行貸款、大量的引入投資,以及現在幾千億民營企業被掃黑沒收掉的資產,都無法複查恢復。有一些是現金、有一些是股權、有一些是房產。是支持重慶長期的發展,還是短期馬上見效?如果他為了拿到一張政治門票的話,他把這些錢兩年就花光是毫不猶豫的。他的這些做法還得到了一些百姓的擁護,管你怎麼弄到的錢,也不管你以後怎麼還,能夠為重慶現實搞到錢建設的就是好官。

第六,組織路線:民主還是擅權。在全國,對全市公安機關幹部採取全員下崗重聘,只有重慶。2300多個科所隊長以上的中層幹部一個命令全部重新來過,就是完全由他家天下決定的,他說用誰就用誰。對黨政官員的任用,包括王立軍的免職,都是視為私家天下。

第七,意識形態:多元還是盲從。唱紅充分展示了重慶對人民進行思想控制和奴化教育的惡果。花巨資強迫人民按照文革時的方式進行文化娛樂活動,對唯一的電視台進行節目的直接干預控制,對報紙和網站進行完全的操縱,有時不惜發布虛假不實消息。僧尼、學校、街道、精神病院、環衛工人,都被發動起來唱紅。

第八,法律價值:公平還是鎮壓。法律程序變成演戲。檢察院、法院完全成了貫徹長官意志的工具,喪失了基本的事實和法律把關的功能。大量勞教一些有不滿言論的人。發一條微博勞教一年,轉發一條微博勞教二年,公安和報紙能夠串通起來誣陷律師嫖娼,全市律師被壓製得不敢真正辯護,三年多沒有任何不同聲音。

第九,政治道德:公義還是私利。一個沒有任何職務的書記夫人,能夠指揮警局長、區委書記、警衛人員幫助她殺人,毀屍,滅證。能夠玩弄異性,能夠為自己和親屬大肆撈錢。而在檯面上又非常高調地標榜自己。做個兩面人。

重慶民心的恢復,需要真相的揭示。無論是經濟狀況,還是唱紅的開支和效果,還是掃黑對民營經濟的摧殘、對人權的踐踏,都需要真相。我覺得整治重慶、反思教訓,不單是為了重慶,而是為了整個中國。

三、重慶逆流對我們的警示

重慶事件,能夠給我們怎樣的教訓呢?我們如何防止這樣的現象在中國某些地方再次發生呢?

我覺得首先要解決地方上的一把手專權與黨內民主化問題。一把手權力過大,形成諸侯政治,這個趨勢已經越來越嚴重。需要重提黨政分開和政企分開問題。

解決民營企業的地位和命運問題。這是重慶教訓特別讓我們引起注意的地方。民營經濟是中國三十年改革開放環境發育的重要成果,在一些地方已經占有大半壁江山,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持。不從思想上、政治上、法律上給民營經濟應有地位,將嚴重影響現有國民經濟基礎。還會導致無端傷害,和大量的民營資本和先富階層外流。損害國家發展的後勁。要在政治上為民營經濟正名、經濟上對其理解和扶持、法律上嚴格保護合法民營經濟的權益。

解決基礎薄弱地區的發展模式問題。中部崛起、東北振興、西部開發戰略,改革開放三十年,我國經濟發展動力和投放重點逐漸內移。西部開發有很多機遇,也有一些急躁情緒。但是拔苗助長、用政治資源帶動超常規發展的模式是不可複製、也很難長久堅持的。重慶的大投放經濟效果如何,後續動力如何,都有待觀察。

解決司法獨立審查功能問題。重慶模式對社會結構的破壞,對社會公平的破壞,對人權的破壞,對法治規則的破壞,基本特徵是警察權的強勢,法院審判權、檢察院監督權、律師辯護權,都讓位於警察強權,實質是讓位於個人的獨裁個人專權。司法的審查功能、最後把關功能,基本都失守了。既沒有保護住公民的財產權,也沒有保護住自由權和生命權。再一次證明,司法獨立,是一個國家長治久安必須走的道路。必須建立獨立、客觀、超脫,不受政黨、政府、個人任意干預的獨立的司法機制。防止個人權力、利益集團權力對司法的損害和破壞。

重慶教訓告訴我們,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刻不容緩。人心思變,政治家要有所作為。

重慶現象,實際是在一個省區出現的全國性隱患的集中總暴露。這個壞事能夠變成好事,讓我們看清了不繼續深化改革的嚴重後果,看清了不加快實質性政治變革的嚴重後果,看清了極左勢力復辟的極大可能性和深厚的土壤。

反思重慶現象,是有全國意義的。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經濟觀察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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