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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房子少碰!男子花369萬買房竟要交242萬稅

你知道要買房

除了樓盤開盤買新房

找仲介買房、自己聯繫房東買二手房

……

還有什麼買房的方式嗎?

最近有位深圳男子就通過一種特別的買房方式,欲買一套學區房,結果萬萬沒想到,原本以為只需要花369萬就能「撿到的便宜」,在計算稅費後,反而變成了超611萬的「燙手山芋」……

這到底是一種怎樣的買房方式?

這位深圳男子又經歷了些什麼?

快看看

拍房拍到「燙手山芋」

沒辦法,只能違約

阿奇(化名)最近留意到淘寶上的司法拍賣房,看起來價格絕對的划算,所以就計劃拍下房子給小孩上學使用。

2018年3月16日10:25:39,阿奇第19輪出價,以3692016元,將羅湖區的翠華花園一處房產收入囊中,這個價格僅比前一個出價者多3萬元。

▲阿奇所拍下的房子就是這個小區中的一戶

撿了這麼大一個便宜

阿奇當然是十分開心

但萬萬沒想到本以為的好運

在12小時後變成了一場「噩夢」

▲阿奇所拍下的房子

因為這套競拍價不足370萬的房子

稅費竟然高達242萬

阿奇提供的稅費清單顯示,其中的土地增值稅就高達218萬。

為什麼會這樣

「法拍房專家」負責人龍先生:

這套房子原先由公司持有,再加上登記總價不足5萬,與成交價值相差太大,土地增值稅很貴,會按差額的60%收取。

你以為此時阿奇只需要棄權就可以了嗎?NO阿奇已經交了一筆「學費」。

「估計25萬定金沒了」,阿奇告訴南都記者,在參與拍賣前,自己繳交25萬定金獲得拍賣資格,現在這25萬要打水漂了。

但在龍先生看來

阿奇還是幸運的

如果交完首付款才發現稅費,「學費」會交得更多,我見過不少,進退兩難。

法拍「入坑者」眾

這個原因吸引人

3月18日,阿奇委託愛人到法院申訴,希望通過說明情況讓法院同意減免「土地增值稅」或解除合同約定。

然而,在法院他們遇到兩個和自己情況一樣的買家,也是拍了同一個小區的房子。

阿奇:我們聯合起來向法院提申請減少稅費,希望法院能重視。

而仔細梳理發現阿奇這套房產已經是第二次上線拍賣了。

「2月29日那次拍賣就有人違約了,交了25萬定金估計也沒有要回來」,阿奇告訴南都記者,前一個競得人應該也沒有看清楚稅費。

淘寶網上公開信息顯示2018年2月9日10:41:22,該套房產以3602016元成交,但最終也以棄拍告終。

「稅費太不清楚了」,阿奇質疑拍賣信息公開中的稅費部份不夠明確,對於「小白」買家而言,相關負責單位有責任和義務公布稅費說明,避免更多人「入坑」。

為啥屢屢有人入坑呢?

鏈家數據顯示,該小區3月份的二手房成交均價為7.3萬/平,以此計算阿奇的房子也不會超過566萬元。

所以如果按照阿奇一開始拍得的價格369萬,阿奇大概可以省下約30%的錢。

▲阿奇所拍下的房子就是這個小區中的一戶

不過,若按照阿奇369萬元的拍賣價,加上242萬元稅費計算,他總支出至少611萬元。則遠高出市場價45萬元真實價格。

而據淘寶網上評估機構給出價格顯示,該套房子的快速變現評估價為403萬,市場評估價也僅533萬。

so阿奇本想貪便宜

但沒想到卻是「進了坑」

「法拍房專家」負責人龍先生:法拍房一般價格在市場價的9成左右,不然也不會有人去拍。

專家:購買法拍房要做前期工作

如何去判斷一套房子是否值得去竟拍?

「法拍房的水還挺深的」,龍先生表示,不太建議「小白」買家去買。

你以為只有稅費這一個坑嗎?

快看看買「法拍房」還有這些要調查的

除了要懂得計算稅費,還需要去做房子的前期調查,比如有沒有人住,好不好收房,有沒有租約,欠了多少水電費,管理費;還有的房子是沒有房屋所有權狀的。

法拍房表面上看著便宜

實際上隱含的東西是非常多的

龍先生強調

前期的調查和計稅費都不是最難的

收房最難

因為法拍房大部份都是有人占用,這些使用者大多與原業主有關係,所以不會拱手相讓。

而對於阿奇遭遇,龍先生建議,如果看好未來市場走勢,也可以先買下來,畢竟未來房價能漲回來;如果棄拍,下次的成交價格低於上一次,法院有可能要求前一個棄拍人補交差額。

怎麼也沒想到「棄拍」除了定金沒了

還有這風險

購買拍賣房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

如果你心動了要看好

專有名詞普及

交吉就是不但保證幫助過戶還負責空房交付。

不交吉只管競買人拍付清購房款後,協助辦理過戶手續,交房和其他糾紛,由競買人自己處理。

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律師周爭鋒指出,現在的司法拍賣房,基本上是註明不交吉維持現狀的房產,對於房產實際占有人和業主的法律關係,以及業主有沒有為其他人設定占有權,競買人很難查明。

如果買錯房會有很大風險

拍賣的房產上存在有長期的租賃合同,依據民法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競買人取得房屋所有權後,不能對抗租客的租賃權。

簡單來說,如果你買的房子在抵押和查封前被出租了,那麼租客的租賃權應得到法律的保護,此時競買人只有所有權,拿不到使用權。

房產的所有權歸屬有爭議,主要是物權法司法解釋一第七條規定的幾種情況。

法院、仲裁委員會在分割共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等案件中作出並依法生效的改變原有物權關係的判決書、裁決書、調解書,以及人民法院在執行程序中作出的拍賣成交裁定書、以物抵債裁定書,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

——物權法司法解釋一第七條規定

這種情況有可能延長競買人的過戶時間

也有可能直接導致競買人竹籃打水一場空

存在代持協議的情況下,實際產權人可以提起執行異議之訴,雖然這樣的訴訟基本上法院會認定實際產權人的證據有瑕疵而駁回訴請,不會影響到最終的處理結果,但是會延長競買人的過戶時間,一次性付款的資金壓力耗不起。

這種情況要注意:夫妻雙方通過法院程序調解離婚,法院在調解書中確認房產歸不是登記權利人的一方所有的情況,在法律上依據《物權法司法解釋一》第七條的規定,房產實際上已經變更了權利人,房屋所有權狀已經不能準確地對外體成屋產的真實權利人,競買人購買這樣的房產,生效的離婚調解書上確定的所有權人主張權利,競買人註定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拍賣房裡面實際居住的如果是已經和原業主簽訂買賣合同並支付一定的購房款,還和原業主已經辦理正常交房手續的買家,也會出現,競買人只能取得所有權不能取得占有使用權的情況。

房屋存在違法建築,拍賣面積和實際登記面積不一致或其他質量瑕疵的責任只能由購買者承擔。

由於法院拍賣的房屋,拍賣公司在拍賣時強調成屋現狀拍賣,而對於現狀,僅能依據競買人現場短暫地觀察,可能出現未發現的房屋面積或質量存在隱蔽的瑕疵。通過拍賣得來的房屋後,發成屋屋存在加建偷面積或質量瑕疵問題,由於房屋原所有人和拍賣公司已經履行了瑕疵告知義務,此時競買人只能自己承擔這個不利的法律後果。

▲阿奇所拍下的房子就是這個小區中的一戶

原業主給其他特定關係人設定的有居住權限。比如,有老年人、病人或未成年人長期在涉案房產裡面居住生活,這些人是原業主設定的實際居住權利,競買人要想通過正常的渠道,收回房產的占有使用權,存在困難。

不能正常解除抵押的情況。解除抵押登記手續受產權人和抵押權銀行之間抵押合同條款的影響,具體看抵押合同約定能不能提前贖樓,如果銀行不同意提前解除抵押權,就存在麻煩。

另外一種就是業主和其他人存在聯合抵押行為,也存在抵押權無法註銷的問題。

你看了這些問題一定冷汗直冒了吧?

不過有時還是會有很多人

經過深思熟慮還是會購買拍賣房

我想這些問題還是要給大家講清楚

據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律師周爭鋒分析

問題一

拍賣房受不受深圳限購政策影響

依據廣東省高院2013年12月27日《關於在審判執行、辦理公證工作中落實住房限購政策的意見》的規定,競買人須具備深圳市的購房資格,不然競買成功後,沒有辦法正常的辦理過戶手續。

問題二

拍賣房能不能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拍賣房基本要求是一次性付款,這對競買人的財務狀況要求得很高,沒有在事前的要求的期限內一次性支付,則繳納的保證金就要被扣減拍賣的費用,下次拍賣成交價與本次成交價的價差等費用。

問題三

拍賣的房產如何定價,流拍後會如何處理

債權人申請法院依法查封債務人的房產,案件勝訴後,債務人仍然無法還錢,房產則會被法院依法拍賣,沒有到資不抵債,實在沒辦法的情況,業主都不會讓自己的房子進入拍賣通道。

通常情況下,第一次評估價和市場價差不多,此時拍賣基本會流拍,再次拍賣時,可以酌情降低保留價,但每次降低的幅度不得超過前次保留價的20%,依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規定,不動產、其他財產權利可以拍賣三次,第三次拍賣依然流拍的情況下,還應當在60天內再進行一次變賣,變賣由法院實施。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南方都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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