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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液血跡證據大曝光 選擇相信丈夫的董璇被打臉了?

3月29號,高雲翔驚曝性侵醜聞之後,一直處於網友輿論的風口浪尖之上,當時小妹也第一時間為大家整理了詳細信息。

高雲翔在雪梨被逮捕後,有沒有性侵舉動、能不能被保釋一直是吃瓜群眾關注的焦點。

好不容易等到4月5號開庭,卻因為公訴方剛收到高雲翔新的申請材料,再加上律師身體不適的原因,被推移審理。

emmmmm心疼前往法院的董璇,三秒鐘。

當日法庭最大的看點,maybe就是高雲翔通過視頻向妻子飛吻

這個舉動,讓不少網友詫異的同時,也引來無數嘲諷↓

昨天,小妹終於等到了遲來的庭審,並給大家帶來了庭審實況+律師解讀的直播↓

整個法院門口戒備森嚴,雪梨中央地方法院自從建成以來,可能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多的人。

大家對高雲翔案件的關注度,可見一斑。

昨天的庭審,董璇依然沒有缺席,提前就到達現場。

進入法庭的董璇,大概坐在5號位旁聽↓

整個庭審過程中,董璇的神情都比較淡定,和周圍的人有交流也有笑容。

而在囚房裡視頻出庭的高雲翔,明顯比上次心情沉重。

這場庭審的結果——高雲翔保釋被拒,想必大家也在昨天的洗版里得知了信息。

今天,小妹就圍繞著大家最關心的幾個問題,奉上最全面的要點解析:

第一.高雲翔到底有沒有構成性侵受害人?

首先,小妹從律師那裡了解到,構成性侵案件的基本事實:

第一.受害人是否同意?

第二.不一定是要有DNA檢查的結果或DNA在身體某個部位被發現,只要是受害人不願意的情形下有身體接觸,也成為性侵案件組成部分的一個關鍵。

當日高雲翔被指控的罪名有兩項,除了性侵,還有團伙作案性侵,最高量刑達到了無期徒刑。

那麼高雲翔案件的庭審過程中,都有哪些涉及性侵的關鍵點呢?

1.受害人曾在並不情願的情況下,與王晶、高雲翔一同進入房間。

2.受害人第一時間報案,被發現雙腿有瘀傷。

3.房間裡被發現有精液、月經血。

4.酒店房間窗戶上有受害人指紋,和她當時對強迫發生性行為的情景描述相符。

這也就意味著,法官證實了當時房間記憶體在「性行為」發生↓

但因為涉及到高雲翔、王晶兩位被告,所以還無法斷定究竟是哪一位施加了性侵。

高雲翔這邊呢,庭審現場的律師辯駁的內容,主要圍繞警方證詞:

與高雲翔有關的內容只有第十頁的兩三行,並且沒有造成致使女方受傷的描述。

工作室也發布了否認存在性行為的聲明↓

妻子董璇也第一時間站出來力挺↓

那要如何確認,高雲翔是否和被害人有過性行為呢?

嗯...檢方稱要提交DNA審核。

而這個審核的過程...要18個月!!

至於為什麼需要這麼久的時間,律師沈寒冰也做了解答:

1.這18個月並非是等DNA結果,而是案件等待審理的時間,DNA的檢驗時長要分不同案件情況:

「18個月並不是等DNA結果需要18個月,而是案件等待審理的時間。首先,DNA檢驗只是案件中很小的證據組織環節。DNA的檢驗分很多種,例如很多複雜的案件,一滴血跡,有4個人DNA血跡的混合,那就會產生很多種解釋;如果只提取到2個人的精液,那排列組合的分析就會比分析4個人DNA更容易一些,時間更短。檢驗時長要分不同案件情況而定。但是DNA再怎麼樣檢測也不會需要18個月!18個月的等待不是在等DNA樣本,大家在排隊等法官。

2.高雲翔案提到的18個月只是「虛數」,可能很快進入審理,也可能等待時間超過18個月:

而此次高雲翔案件中提到的18個月也只是一個「虛數」,目前並不能確定此案需要等多長時間才能審理。西南威爾斯州政府很窮,警察不夠、法庭不夠、法官不夠,所有的案子都在排隊等。如果高雲翔案件發生前,法院沒有其他案件,那他的案件很快就可以進入審理程序。反之,若之前有1萬個案件待審理,那高雲翔案可能等待的時間都不止18個月。」

所以...事情的真相要浮出水面,恐怕是一個未知的等待過程了。

關於高雲翔在房間內的36分鐘到底幹了啥?也是被網友瘋狂腦洞中...

這一切恐怕只有等到審核結果出來,才能水落石出咯~

第二.高雲翔為何保釋被拒?

在庭審開始前,外界普遍都認為——高雲翔的保釋可能性挺大的。

可庭審之後,這個保釋被拒的瓜...讓小妹吃的措手不及。

高雲翔為何會保釋失敗,小妹給你整理了詳細的原因:

第一.出於逃逸可能性和干擾受害人的考慮。

法庭上,辯護律師說高雲翔在中國非常知名,並把他比作是「金剛狼」的存在↓

看到這個比喻的中國網友,笑出了聲...

不過,高雲翔在國內的知名度肯定還是存在的啦~~

辯護律師說,如果高雲翔逃逸,那麼事業就毀於一旦...

但如果被發現有罪,不同樣毀於一旦嗎?

所以,出於對中澳無引渡條約,高雲翔可能逃逸的考慮,保釋申請就這樣被駁回了。

第二.提供保證金的陳女士,資金來源不清且與高不是強有力的朋友關係。

庭審上,高雲翔的證人願意提供120萬澳幣保釋金,其中高雲翔80萬澳幣、王晶40萬澳幣。

這位給高雲翔出庭作證的女士,是某集團市場總監,負責外匯服務,和高雲翔有一個共同好友。

但是...這個出庭的證人完全是「豬隊友」般的存在。

一方面,她與高雲翔只見過寥寥數次,不是很清楚案件細節。

被問是否了解高雲翔和王晶,她說:「還可以」。

還...可...以...

另一方面,她給高雲翔、王晶提供的保釋金,還是從公司借的↓

你說這讓法官如何信服?

第三.公訴方證據與受害人陳述吻合度高。

雖然目前公訴方的證據主要來源於受害人的證詞,但是其他獨立來源的證據,與受害人的報案陳述吻合度極高。

從精液、掌紋再到報案時間,受害人有較高的可信度。

所以,基於這三大方面的考慮,高雲翔的保釋申請才打了水漂。

第三.保釋失敗後高雲翔有什麼選擇?

關於保釋失敗之後,高雲翔該何去何從的問題,也是小妹一直關注的焦點。

目前保釋沒有成功,高雲翔可以選擇繼續上訴~

如果上訴成功的話,高雲翔就可以離開監獄,在西南威爾斯州境內等待。

估計會使用電子鐐銬,多花2萬6千澳幣的費用↓

但是如果高等法院的上訴申請被拒絕,高雲翔必須得要等到案件最終判決,才能夠從監獄裡面出來。

但律師告訴小妹,如果新證據遞交不足,高雲翔上訴成功的可能性極低

保釋被拒上訴和再次申請保釋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法律規定,保釋申請只能夠申請一次,除非有重大的新的證據出現。也就是說,在申請保釋的時候假如有十個證據,律師決定用七個,最後失敗了,他只能選擇上訴,而上訴的時候無法增加新證據,除非獲得上訴法院批准(批准概率小於5%)。

再次申請保釋是在保釋申請或者上訴失敗以後有新的證據出現(第一次保釋當時沒有的證據)重新申請保釋,這類新證據必須是重大證據。

如果這次上訴在新證據遞交上做得不足的話,成功可能性極低。初次保釋申請的時候提供擔保的證人的供詞是非常糟糕的,不知道當時律師在這上面是否有預案。

並且,如果高雲翔無法保釋成功,那他只能選擇呆在監獄,即使以後被證明無罪,也無法獲得任何賠償。

所以,關於下一次的上訴結果,小妹也只能保持高度關注了~

只不過在等待期間,高雲翔很多片約的違約,很多廣告代理被撤銷,對他來講也是一個非常大的打擊...

事情發展至今,小妹最心疼的就是董璇了...一直選擇相信丈夫的她,得承受了多大的心理壓力。

小妹還是希望案件的審理結果,能夠早日水落石出。這樣的等待對她來說,該有多麼煎熬~

責任編輯: 趙麗  來源:鳳凰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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