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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參入世貿組織向全世界承諾表全文

中國入世承諾表(摘自:《財經》雜誌2001年11月20日刊)

(資料來源:香港貿易與發展局研究報告,經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官員核實)

非關稅壁壘

—-進口許可證要求及招標要求將於2005年被取消,所有的進口配額在2005年以前逐步被取消。

關稅減讓

—-工業產品的平均關稅2004年降至8.9%。

—-農業產品的平均關稅將降至15%,農產品進口和銷售無須通過國營企業和仲介機構。中國國內農業補貼上限為8.5%。取消對大麥、大豆、油菜籽、花生油、葵花籽油、玉米油和棉花籽油的進口關稅配額體制。

—-資訊技術產品關稅最遲將於2005年被取消。

貿易權

—-入世後的第一年,外資占少數股權的合資企業將全部獲得進出口權,在加入WTO後頭兩年內進一步擴展至外資占多數股權的合資企業。入世後三年,所有中國境內企業都將獲得貿易權。

流通領域

—-兩年內允許外資在合資批發公司內擁有多數所有權,屆時地域或數量限制將不復存在。

—-除了圖書、報紙、雜誌、藥品、殺蟲劑和農用薄膜商品的分銷將在三年內放開,化肥、成品油和原油在五年之內放開之外,一年之內合資企業將可分銷一切進口產品及國內生產的產品。

—-外國投資的企業可以分銷其在中國生產的產品,並針對其分銷的產品,提供包括售後服務在內的相關配套裝務。

—-所有的省會以及重慶市、寧波市將在兩年內向合資零售企業開放,三年之內將取消地域、數量限制和企業股權比例的限制。

—-除了藥品、殺蟲劑、農用薄膜和成品油的零售將在三年後放開,化肥在五年後放開之外,所有產品的零售(除了圖書、報紙和雜誌)將在入世後一年內放開。

特許經營

—-入世三年後將無限制。

交通

—-對公路運輸,將分別在一年和三年後允許外資占合資企業多數股份和全資擁有子公司;對於鐵路運輸,將分別在三年和六年後允許外資占合資企業多數股份和全資擁有子公司。

倉儲

—-分別在入世一年和三年後允許外資占合資企業多數股份和全資擁有子公司。

貨運代理

—-分別在一年和四年後允許外資占合資企業多數股份和全資擁有子公司,合資企業經營一年以後可以建立分支機構。

—-外資貨運代理公司在其第一家合資公司經營滿五年後可以建立第二家合資公司。入世兩年後,此項要求將被減至兩年。

海上運輸

允許開展國際海上貨運和客運業務(如航班、散貨和不定航線貨船)。外資占少數的合資企業還可以中國國旗作為國籍旗進行經營註冊。

郵遞服務

—-分別在一年和四年後允許外資占合資企業多數股份和全資擁有子公司。

—-可以涉及國內一種或多種運輸方式的郵遞服務,但郵政部門專營的服務除外。

通信和網際網路

—-增值服務(含網際網路服務)與尋呼業務:入世後上海、廣州及北京允許合資企業外資占少數30%股權;入世後一年內推廣至成都、重慶、大連、福州、杭州、南京、寧波、青島、瀋陽深圳、廈門、西安、太原、武漢(以下稱「其他城市」),外資所占股份可增至49%;入世兩年內取消地域限制,外資所占股份可增至50%。

—-移動話音與數據業務:入世後,外資占少數(25%)股權的合資企業可以在上海、廣州、北京及這些城市之間開展業務;入世後一年內推廣至「其他城市」。外資所占股份可增至35%;入世3年後,外資可占49%;入世5年後取消地域限制。

—-國內與國際業務:入世三年內,外資占少數(25%)的合資企業可以在上海、廣州、北京及其之間提供服務;入世五年內推廣至「其他城市」。外資所占股份可增至35%;入世後六年內取消地域限制,外資可占49%。

銀行金融

—-所有地域與客戶限制將於入世後5年內取消,只根據審慎標準頒發許可證,取消一切現有的限制外國銀行所有權、經營及法律形式的非審慎措施,包括有關內部分支機構和許可證的限制;開放金融租賃業務和汽車信貸業務。

—-入世後外匯業務將取消地域及客戶限制。

—-入世時,人民幣業務將限於上海、深圳、大連、天津;一年內推廣至廣州、珠海、青島、南京和武漢;兩年內推廣至濟南、福州、成都和重慶;三年內推廣至昆明、北京和廈門;四年內推廣至汕頭、寧波、瀋陽和西安。入世五年內取消地域限制。入世兩年內外資銀行可以對國內公司開展人民幣業務,五年內外國銀行可以為國內個人客戶開展人民幣業務。

保險

—-入世時,外國保險公司能在上海、廣州、大連、深圳和佛山開展業務;兩年內擴展到北京、成都、重慶、福州、蘇州、廈門、寧波、瀋陽、武漢和天津;三年內取消地域限制。

—-入世後允許成立外資占51%的非壽險公司分支機構或合資公司,兩年內將允許建立獨資子公司;入世後外資可以占壽險合資公司50%的股份;入世後,作為分支機構、合資公司或外國獨資子公司的外資保險公司可為人壽保險和非人壽保險提供再保險服務,而不受地域或數量的限制;入世後四年內逐步取消中國保險公司再保險20%的要求。

證券

—-入世三年內,外資證券公司可以建立合資公司(外資占1/3),承銷A股、承銷並交易B股和H股以及政府與公司債券;入世後外資證券公司還可以直接跨國界交易B股。

資產管理

—-入世後外資占少數股權(33%)的合資企業可以從事國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入世後三年內外資股權上限可提高至49%。

專業服務

—-法律:入世一年內將取消外資律師事務所經營地域與數量上的限制。

—-會計:入世後,通過中國註冊會計師資格考試的外國人將獲得國民待遇,即可以合夥或合併成立會計師事務所;已有的合資公司不只限於僱傭持有中國註冊會計師證的會計師。

企業服務

—-管理諮詢:入世後將允許外方在合資公司中占多數股權,六年內允許建立全資子公司。

—-廣告:分別在兩年後和四年後允許在合資公司中占多數股權及建立全資子公司。

音像

—-每年引進20部大片,收入分成;允許通過合資公司的形式發行音像視像產品(不包括電影);電影院繼續允許外方最多占49%股權。

建築業

—-入世後將允許外資在合資企業中占多數股權,三年內將允許成立外國獨資企業。

旅遊業

—-飯店:入世後外資可占多數股權,四年內准入不受限制,且可有外資獨資。

—-旅行社:入世三年內允許外資在合資企業中占多數股權,六年內允許成立外國獨資企業,並取消地域限制和對成立分支機構的限制。

教育

—-外資占多數股權的合資學校可以提供小學、初中、高中、成人教育及其他教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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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資料:

(本文根據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1月9日向國會提交的《2016年中國履行世貿組織承諾情況報告》編譯,不代表本網站觀點。內容僅供參考。)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以後,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執法體制存在的不足,依然給美國對中國的出口和投資造成了嚴重的阻礙。其結果是導致中國再次被USTR列入2016年《特別301報告》的「重點觀察名單」中。2016年12月,USTR在該年度的《惡名市場不定期檢查報告》中列舉了一些盜版和造假現象嚴重的在線和實體市場,部分中國企業和市場名列其中,被冠以「惡名」。

問題一:技術本地化

美國非常關心中國限制市場准入的政策和措施。這些政策措施令人不安,不僅因為它們歧視性地對待外國權利人,還因為它們對外國公司施壓,以使其把技術轉讓給中國企業。但是實際上,這些政策措施也會阻礙中國企業的自主創新。

經過美國不斷進行的交涉,中國政府在多種場合強調將堅持合法的政府採購、解決美國對中國技術本地化的擔憂、同等對待國內外智慧財產權、允許企業自由實施技術轉讓,以及不限制商業性企業購買、銷售或使用信息與通信技術的產品與服務。

儘管如此,中國仍在頒布新的損害外國權利人和迫使外國企業進行技術轉讓的政策。例如許多以加強網絡安全或保護國家安全為由的措施,推行不合理的智慧財產權披露條件,並要求相關智慧財產權須在中國開發。再如中國近期發布的影響製藥業以及醫療器械產業的措施,這些使美國和其他外國權利人的擔心有增無減。

另一個技術轉讓問題是中共國務院頒布的《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中有關智慧財產權許可的限制。這些條款對許可給中國企業的外國技術施加了合同限制,但相同的限制並未出現在兩個中國企業或進行技術出口的中國企業的許可協議中。

2017年,美國將繼續給中國施壓,要求後者嚴格遵守有關技術本地化的重要雙邊承諾。

問題二:在線盜版

自中國加入WTO後,美國一直關注中國的網絡版權保護問題。美國敦促中國加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網際網路條約,使中國的相關條例與實施措施與其一致。儘管WTO規則並未要求遵守WIPO網際網路條約,但這些條約是關於網絡版權保護的重要國際規則。

在線盜版在中國的持續泛濫對許多產業造成了影響,包括涉及發行合法音樂、電影、書籍、期刊、軟體和電子遊戲的產業。儘管一些執法專項行動成功打擊了部分盜版產品的在線銷售,但是要想真正保護好內容產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和權利人,則需要更持久的行動和關注。

同時,美國已敦促中國考慮提供更為寬鬆的政策環境、修訂無助於改善現有問題的規則,以促進內容市場的健康發展。例如某些對外國電視內容進行審查的新規定,儘管它們不是故意要促進盜版內容取代正版,但由於這些規定導致中國觀眾無法在獲得版權許可的情況下利用串流媒體在線平台觀看外國的電視節目,因此給提供合法內容的企業造成了干擾。

問題三:商標惡意搶註

美國公司在中國面臨許多商標挑戰,例如未授權方「搶註」外國公司的名稱、設計、商標和域名,將其他公司的商標註冊為外觀設計專利(反之亦然),錯誤地指示產品的地理來源以及惡意註冊商標。

商標惡意搶註問題讓人越來越擔憂。儘管中國已採取措施試圖解決該問題,但美國企業仍然面臨以下困擾:中國申請人註冊商標並「以此勒索金錢」,或企圖利用美國公司的全球聲譽建立自己的公司。

問題四:藥品

美國繼續與中國討論一系列與藥品有關的專利和技術轉讓問題。

2013年12月舉行的JCCT會議上,中國承諾允許申請人為藥品專利申請提交補充數據。但是,目前中國似乎只兌現了部分承諾。2016年10月,中國發布了《專利審查指南》修訂案徵求公眾意見,其中一條明確規定審查員必須在審查過程中考慮提交申請後提出的某些補充證據。該修訂案若能實施,對美國和其他地區而言,中國的補充數據實踐又向前邁進了重要一步。

但許多問題依然存在。中國政府有必要提供有效的保護措施以防止用於獲取藥品上市許可的未披露試驗數據或其他數據遭到不正當的商業化使用,而且還有必要實施有效的執法措施解決藥品專利侵權問題。中國的法律及其加入WTO協議時的承諾,要求中國確保後來的申請者至少自某藥品獲得上市許可之日起6年內,不得使用該藥品用於獲取上市許可的未披露試驗數據或其他數據。另外,滯後的藥品監管審批系統阻礙了市場准入和藥物獲取。

2016年4月,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一份草案,要求藥品製造商以價格讓步作為新藥市場審批的前提條件,這與國際上以安全、功效和質量為基礎的科學監管實踐不相一致。美國政府和企業因此非常憂慮。

問題五:其他專利問題

中國的監管機構發布了《標準化法》修訂草案、《專利法》修訂草案以及有關專利侵權訴訟的司法解釋。無論是對個體還是整體,這些擬議的最終措施仍讓美國和其他國家的利益相關者感到擔憂。美國密切關注這些措施的進展。

中國正制定嚴重影響外國權利人(尤其是專利技術所有人)智慧財產權的其他措施,例如於2008年8月生效的《反壟斷法》。近期,中國發布了向公眾徵求意見的《反壟斷法實施條例》草案,建議對某些智慧財產權相關行為適用《反壟斷法》。該法的實施讓持有專利技術的外國公司擔憂,公正的程序和救濟措施是其關注點。

問題六:地理標誌

2014年舉行的JCCT會議上,美國與中國就地理標誌保護問題達成一致。中國同意,若某一術語在其領土範圍內為通用術語,則該術語、其翻譯或者音譯不得作為地理標誌獲得保護,商標與地理標誌之間的關係應根據TRIPS的相關條款處理,利益第三方可通過法律途徑申請駁回或撤銷任何已註冊或已被認可的地理標誌。另外,若一個複合地理標誌的某部分在中國領土範圍內是通用術語,中國同意該地理標誌保護不得延至該通用術語部分。這些承諾有利於使用普通名稱區別產品的美國出口商。

問題七:執法

TRIPS要求中國對該協定涉及的任何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都要採取有效的執法行動,包括禁止侵權的快速救濟以及對未來侵權造成威懾的救濟。儘管中國修訂了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並使其符合WTO承諾,但仍未實現有效的智慧財產權執法,智慧財產權侵權依然嚴重。無效的民事追索機制以及整體承諾不充分,嚴重阻礙了智慧財產權執法,如人力等資源配置的限制、缺乏培訓、執法程序和執法結果不夠透明、民事執法存在程序上的阻礙,以及中國政府各部門和機構之間缺乏協調等。

中國自2005年4月被美國列入《特別301報告》的「重點觀察名單」後,一直延續至2016年。

儘管中國採取了措施,但挑戰依然存在,並且出現了重要的新問題。2016年《特別301報告》強調依然存在大量問題。

與《特別301報告》分開發布的「惡名市場名單」列出了存在大量盜版與假冒的在線和實體市場。2016年12月的「惡名市場名單」里,中國占了7項。

與往年一樣,美國在2016年繼續與中國中央、省級和地方政府攜手改善智慧財產權執法,重點是加強刑事救濟措施的使用,以及提高民事救濟和行政執法機制的效率。另外,許多美國機構與中國對等機構定期舉行雙邊討論,並定期開展技術援助項目。

美國繼續落實打擊全球假冒和盜版商品的綜合行動。代表白宮立場的智慧財產權執法協調官協調開展這些行動。2015年,美國海關截獲了28865批智慧財產權侵權商品,按照生產商建議零售價(MSRP)估計,其正品價值為13.5億美元。在被截獲的商品中,52%來自中國,其MSRP價值為6.97億美元。

儘管中國為改善智慧財產權執法採取了許多積極措施,但也在貫徹某些可能阻礙有效執法的政策。其中的幾個政策是美國2007年4月發起的WTO案件的關注點,美國希望中國通過修訂法律對打擊盜版和假冒提供刑事救濟、加強針對假冒商品的邊境執法、為尚未獲得中國審查機構審批的作品提供版權保護。鑑於中國現有的執法制度明顯缺乏威懾力,變革仍是中國的重要目標。中國並沒有對WTO專家組支持美國的裁決提起上訴,而且隨後修改了存在爭議的措施,該措施於2010年3月生效。

市場准入問題也需要解決。正如WTO在2009年對一起美國訴中國案件的裁決,中國依然存在市場准入障礙,例如進口與分銷限制,這些限制不利於各種合法的外國產品進入中國市場。

美國支持中國2011年對書籍、報紙、期刊、DVD以及音樂採取的符合WTO判決的措施。

涉及院線電影的《中美諒解備忘錄》使得每年引進的電影和在中國發行的外國電影數量大增,外國電影製片人的收入也大幅增長。中國尚未完全兌現該諒解備忘錄的承諾,包括開放電影發行的承諾。因此,美國敦促中國完全落實該諒解備忘錄。2017年,美國和中國計劃重新審查電影諒解備忘錄,雙方將討論彼此關注的問題。

問題八:商業秘密

中國的商業秘密保護和執法存在嚴重問題,最近幾年受到了高度關注。無論在中國國內還是國外,為了中國公司的利益而竊取商業秘密的現象並不罕見。犯罪分子繼續非法營運並逍遙法外。一些報告指出,與中國政府和軍方有交往的人士為了給中國企業提供商業優勢而滲入美國公司的計算機系統,竊取公司的智慧財產權等大量數據信息。

為應對這些挑戰,美國之前已促使中國承諾不要姑息這種國家支持的盜取商業秘密的行為,並敦促中國對其與商業秘密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尤其是《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修訂草案。中國還承諾發布司法指南以完善其商業秘密體制。美國還敦促中國採取措施處理國有企業人員存在的問題,並增強公眾的商業秘密保護意識。

2016年,中國發布《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提議修訂草案以徵求公眾意見,但該草案只對商業秘密條款進行了小修小改,因此並未解決美國關注的全部問題。2016年11月舉行的JCCT會議上,中國承認正在完善其商業秘密體制並計劃改善若干重要規定,包括證據保全、損害評估以及初步禁令和其他問題的司法解釋。

問題九:軟體盜版

近幾年來,美國非常關心中國的軟體盜版問題。中國政府機構和國有企業是雙方交涉的重點。

中國發布了相關條例要求計算機預裝獲得授權的作業系統軟體,而且政府機構僅能採購滿足這一要求的計算機。然而,過去幾年中國降低計算機終端生產企業軟體盜版率的工作進展緩慢,這是美國和其他軟體開發商將繼續關注的問題。

中國國務院和財政部發布了相關措施,對政府機構以及國有企業施加了價格控制,該舉措旨在促進採購中國國內開發的軟體。美國對此頗為擔心。

美國希望中國及時實施在JCCT和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S&ED)上的承諾,禁止所有政府機關以及企業使用未授權的軟體,包括大型國有企業和國家出資企業,啟動軟體資產管理試點項目並加大懲罰措施的威懾力。

問題十:其他盜版問題

美國敦促中國繼續加大保護和執法力度,並確保這些努力能增加合法商品和服務的銷售,包括進口商品與服務。

中國直到2010年1月才採納適用於音樂作品播送的廣播電視稅,比其承諾晚了9年。這些稅費仍非常低。

電影(包括試看版本)、電視節目以及音樂盜版依然猖獗,尤其是在線盜版,因為越來越多的中國網際網路用戶開始選擇通過串流媒體觀看外國的電影和電視節目。中國新的內容審查條例讓播送授權內容的合法平台受挫。美國希望中國簡化程序,以避免阻礙播送獲得許可的內容。

另一個讓人日益關注的問題是利用機上盒(即媒體盒子)非法傳播在線內容。中國的這種非法應用非常普遍,而且是這種盒子的主要來源地。

問題十一:假冒

據估計,中國在2002年因假冒而遭受高達32億美元的稅收損失,而且該數字呈上升之勢。儘管中國的行政和刑事執法取得了積極的進展,但美國很清楚這些進展並未阻止中國的假冒現象,中國依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假冒產品製造地和銷售者。

2014年,不斷有報告稱假冒對美國農業造成影響,包括水果、蔬菜以及釀酒行業。

2015年和2016年,涉及侵權和摻假農用化學品的案件被曝光,這些案件給中國的公眾健康、經濟和環境狀況都造成了損害。

問題十二:邊境執法

在邊境執法方面,美國將與中國海關總署加強執法合作打擊假冒和盜版商品出口。

2007年,海關總署與美國海關部門簽訂了打擊假冒和盜版商品出口的合作協議。在2013年1月舉行第一次工作小組會議以後,中美雙方交換了智慧財產權保護執法實踐方面的信息併合作制定計劃以開展阻截假冒消費電子產品的聯合執法行動。為期一個月的行動於2013年4月成功開展,另一項聯合行動於2016年4月成功啟動。

美國依然關注中國國務院在2003年12月發布的《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條例》以及2009年3月海關總署發布的實施細則的各個方面。

報告全文:2016-China-Report-to-Congress.pdf(英文)

耶子後記:

評論中美貿易戰,我看到的國內文章千篇一律都是喋喋不休、胸有成竹、毫無之二地認定美國在中美貿易戰中必定輸得非常徹底,既然如此,何以又言外之意憂心忡忡憤憤不平呢?既然如此,為什麼還鋪天蓋地連篇累牘地譴責美國?難道中國憂心忡忡的是擔心美國的「輸」嗎?——真是匪夷所思而百思不得其解!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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