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人物 > 正文

鮑彤爆六四黑幕:披露李鵬栽贓罪名

1986年,趙紫陽鮑彤(右)合照。小圖為李鵬

六四29周年在即,美國《紐約時報》中文網刊載文章,由毛澤東前秘書李銳的女兒李南央披露,在過去1年與中共前總書記趙紫陽的秘書鮑彤對談中,有關六四事件背後的中共高層政治鬥爭黑幕,以及一些從未曝光的細節。本文中鮑彤首次講述了他被捕前後的細節,爆出李鵬要栽贓他的罪名。

李南央在這篇題為〈鮑彤再看六四(二):我是如何被抓進秦城的〉的文章中寫道,1989年5月28日,當局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將鮑彤抓走。除他之外,行政改革局副局長高山和他的兩個秘書也被抓走。鮑彤憶述,兩名秘書查不出甚麼事情,幾個月後就被放了,高山則可能判了一兩年有期徒刑。「不知道(罪名),反正他隨便造個罪名,目的是為了給我加罪名嘛。」鮑彤透露,最後給他加的罪名,就是「泄露了黨的機密」。

鮑彤說:「給我加這個罪名是為了要圓謊,圓李鵬最初給我定的罪名。」那是在一次人大常委會上,李鵬代表國務院做報告,其中講到鮑彤在5月17日開了個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的會,會上泄露了「軍隊即將戒嚴」的機密。但鮑彤反駁說:「這個罪名不能成立,因為我不知道軍隊將要戒嚴,不知道的事情,怎麼能泄露?我知道軍隊戒嚴是在5月19號,是在電視上聽李鵬講的,要說泄露,是李鵬泄露給我,我才知道的。」他們沒法圓下去,就把罪名改成「泄露了黨的機密」——趙紫陽辭職。

5月17日政究所的那個會是怎麼回事呢?鮑彤說,當日,他和趙手下一名兼任中央辦公廳副主任的秘書,在趙紫陽的辦公室等他。趙下午開完會回來,看到他們倆,說:「你們兩個人都在。剛才在小平家裡開了個常委會,做了個決定,打了場官司,姚依林贏了,我輸了。甚麼決定我不能告訴你們,因為要保密。紫陽沒說要戒嚴,我怎麼會知道呢。」趙紫陽當時說:「我在會上提出來,根據我的認識水平和精神狀態,由我來組織執行這個決定是不合適的,是要誤事的。我在會上說了:『我要求辭職。』小平說:『總書記還是你。』回來在車上我想了一路,我想還是得辭職。你們給我起草一個辭職報告。」

於是鮑彤就寫了這份辭職書,只有幾句話:「今天下午常委會的決定,根據我現在的精神狀態和認識水平,由我來執行這個決定會誤事的。我要求辭去總書記。」當時他問趙:「你是辭幾個職務?軍委第一副主席辭不辭?」趙說:「辭,兩個職務都辭。」因此他記下:「我請求辭去總書記和軍委第一副主席的職務。」上面的抬頭是:政治局並小平同志。趙提醒他:「我這個辭職你得保密呀。」又指有人說他泄密了,鮑彤當即說(用手指敲桌面):「誰說我泄密了?不會有別人,只有李鵬。別人講話都是負責任的,李鵬講話是不負責任的。」趙紫陽說:「人家可是說了有根據。」當晚鮑彤再回到體改室,因為他覺得顯然是李鵬在常委會上提出他泄密的問題了,但甫進門,他的秘書就帶著他去開全體會議。

鮑彤到會上後,就明白自己是要被審查了。他說,查記錄,開會的13個人統統都查了,統統都作了回憶,沒有甚麼泄密的話。因此就一直掛著他,掛到1991年,抓了他兩年以後,開除他的黨籍。3月份開除,4月份起訴,檢察院、法官都來了。他當然不承認泄密的罪名。就抓了1個人,行政局的副局長,叫高山,審問他,一直逼他,最後逼得他沒辦法,就說了:「我懷疑趙紫陽出了問題,跑去問鮑彤:『趙紫陽的事兒甚麼時候向大家傳達?』鮑彤回答我:『那總要傳達的。也許兩個禮拜,也許一個月』。」結果就拿了高山的這句話定了他的罪,罪名是泄露黨的機密:趙紫陽下台。李鵬隨後在國務院向人大常委的報告中,指鮑彤犯了泄露國家機密罪,為了圓謊,最後定了個泄露「趙紫陽要下台」的黨的機密罪。

李南央在文中說:「我的父親李銳是掛著毛澤東秘書的職務被清除出黨的,鮑彤先生是在總書記趙紫陽秘書的位置上被捕的。他的敘述讓我看到中共要讓一個人垮台所用手段的卑劣,而這個人如像鮑彤先生一樣拒不認罪,給你安上個莫須有的罪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毛澤東時代如是,鄧小平時代如是。如果習近平時代仍然如是,到底還有甚麼『新時代』?」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紐約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8/0531/11223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