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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已不國 和解強姦案引聲討 魯山又曝「言和」殺人案

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檢察院因調解強姦案「冰釋前嫌」引發軒然大波和網絡聲討後,又被曝曾調解了一起故意殺人案「雙方和解」,甚至入選省檢察機關精品案件,網友感嘆:「依法治國成了改革笑柄」。

魯山縣檢察院因調解強姦案「冰釋前嫌」引發網絡聲討後,又被曝曾調解了一起故意殺人案「雙方和解」,甚至入選省檢察機關精品案件。(微博截圖)

據早前媒體的報導,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檢察院日前通過官方微博發表了一篇題為「魯山一初中生一時衝動犯錯檢察官介入下雙方冰釋前嫌」的文章,內容講述16歲初中生強姦17歲少女,之後,魯山檢察官在調解雙方花8萬元和解後,更將嫌犯的「強制措施」由逮捕變更為「取保候審」,趕在新學期開學前讓嫌犯跟其他同學同時一起上學。

嫌犯家屬因此贈「感謝旗」給檢察院,上書「執政為民」等字,檢察院刊文炫耀「成績」,不想被爆光後引起軒然大波,質疑聲不斷。「冰釋前嫌」一詞迅速竄上微博熱搜。

但隨著事件的發酵,魯山縣檢察院的官方微博等渠道目前已找不到引發爭議的那篇文章。魯山縣委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對外回應稱,相關部門正對事件進行研究。

強姦案的一波還未平,另一波又起。

陸媒記者在查詢魯山檢察院微信公號發現,該院檢察官曾對高中生李某殺人案促成「雙方和解」,最終判三緩三的李某被取保候審,轉入另一所高中就讀。

該案在河南省檢察機構第2屆未成年人檢察精品十大案件中排名第七。對此,魯山檢察院在今年3月24日曾發布了一則喜報。

魯山縣檢察院調解故意殺人案「雙方和解」,案件入選省的精品案件。(微博圖片)

文章說,雙方當事人均為魯山某高中高一學生,該案系因校園欺凌而引發的故意殺人案。該院檢察官給兇手李某「疏導心理」,對被害人進行「心理干預」,積極促成雙方和解,將李某的強制措施變為取保候審,協調教育部門把李某某轉入另一所高中就讀,繼續完成學業。

文章稱,該院從提起公訴到收到法院判決僅用了18天時間,監察院提出緩刑的量刑建議,被法院依法採納,法院最終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該案在河南省檢察機關第二屆未成年人檢察精品十大案件中排名第七。

按照中共《刑事訴訟法》訴訟和解的制度,並不包含強姦,故意殺人犯罪這樣的嚴重犯罪。檢察機關不能進行調解。

資深刑事律師殷清利認為,從目前魯山縣檢察院披露的現有情況看,強姦案件的小趙16歲,故意殺人案的高一學生李某某,兩人均已滿14周歲。按《刑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等應當負刑事責任。魯山檢察院做法均與刑法原則規定不符。

「如此嚴重暴力性犯罪的處理、裁判,很可能為當下的初高中學生法治教育帶來錯誤的示範影響,這是最要命的。」殷清利律師說。

對於魯山檢察院的作法,有微博網友直言,「明眼人一看就明白,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還有人稱:「不要打著保護未成年的幌子!行見不得光的勾當!」

微博用戶兔字說:「入圍河南省未成年精品案件,縣裡送到省里肯定要經過市里,省里看到這案件居然沒有反應,縣市省全面淪陷。」

也有網友留言:「罪犯強暴了少女,檢察官強暴了法律。」

諷刺的是,強姦,殺人案都可「冰釋前嫌」,繼續學業,但一名發表不當言論的學生則被開除。

9月22日,中共黨媒人民網發表了一則湖南城市學院22日在官網發布的通告,指該學校土木工程系新生王棟因多次在微博上發布不當言論,將其開除。

據網民的舉報,網名為「貴州省省草王英俊」的湖南城市學院土木工程系新生王棟在網上發布諸如:「軍訓到底有什麼用,都大學了還想著給我洗腦」,「作為當代大學生,不能被惡臭愛國(黨)教育和集體主義束縛」等帖文,被校方取消入學資格。

有不少微博網友將這幾件事進行對比後紛紛感嘆:「那個強姦犯還能冰釋前嫌繼續入學呢,難道這個過錯比強姦還嚴重?」「網上發布不愛國言論開除,強姦犯回去上學。越來越魔幻的國度。繼續瘋狂吧,我等著那一天。」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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