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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計劃將淪為「入獄計劃」?中共千人計劃一次看懂

中國大陸今年初公布對台31項措施,鼓勵台灣專業人才參與大陸國家級的「千人計劃」。須注意的是,美國官方最近盯上「千人計劃」,並以間諜罪名拘捕在美的華裔科學家。

Q:什麼是「千人計劃」

這是中國大陸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的簡稱。中共中央2008年12月決定實施上述人才引進計劃,並於2009年1月,由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制定「關於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的意見」。

千人計劃是從2008年開始,用5到10年,在中國國家重點創新項目、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中央企業和國有商業金融機構、以高科技產業開發區為主的各類園區等,引進並有重點地支持一批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發展高新產業、帶動新興學科的戰略科學家和領軍人才回中國大陸創新創業。

根據官方網站「千人計劃網」,截止目前,已分12批引進6000餘名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

Q:「千人計劃」人才資格

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不超過55歲,引進後每年在北京工作不少於9個月,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在國外著名大學、科研院擔任相當於教授職務的專家學者;(二)在國際知名企業和金融機構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三)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具有海外自主創業經驗,熟悉相關產業領域和國際規則的創業人才;(四)國家急需緊缺的其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

Q:「千人計劃」引進人才可擔任哪些職務

根據「千人計劃網」,引進人才可擔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企業、國有商業金融機構一定的領導職務或專業技術職務;可擔任中國國家重大科技專項、自然科學基金等計劃負責人。

可申請政府部門的科技資金、產業發展扶持資金等,用於在中國境內開展科學研究或生產經營活動;可參與中國國家重大計劃諮詢論證、重大科研計劃和國家標準制訂、重點工程建設等工作。

擔任計劃負責人的引進人才,在規定的職責範圍內,有權對經費使用、人員聘任等作出決定。

Q:引進人才可獲哪些特殊生活待遇

根據「千人計劃網」,引進人才每人可獲人民幣100萬元(約新台幣4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視同國家獎金,免個人所得稅);享醫療照顧人員待遇;引進人才及配偶、子女,可參加中國境內各項社會保險;可不受居住年限等條件限制,購買一棟自用商品住房。

具有中國國籍的引進人才,可不受出國前戶籍所在地的限制,選擇在中國國內任一城市設籍。

Q:「千人計劃」為何轉趨低調?

9月,美國傳出聯邦調查局(FBI)已將千人計劃學者列為調查重點,並按名單一個一個查,並指千人計劃恐將淪為「入獄計劃」。

隨後於9月下旬,傳出中共當局已下令官方媒體暫停宣傳與報導千人計劃。網上還流傳一份公文明確要求:「文字通知中不出現千人計劃的字眼。」

美國之音曾報導,一名大學副校長發出的信件指出,美國國務院和FBI相信,千人計劃的一部分與中共軍隊密切相連。另有美國研究機構傳出被FBI要求開除參與千人計劃的學者,還有相關學者被要求向學校與工作單位提出自清。

報導指出,確實有名列千人計劃的華裔科學家,被美方以間諜罪名拘捕。包括美國通用電氣公司(GE)主任工程師鄭小清、美國維吉尼亞理工大學教授張以恆、美國氣象專家王春等人。

目前,這項計劃似已轉入地下低調進行。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中央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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