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民意 > 正文

請用我買的槍槍斃我:仿真槍標準爭議背後的罪與罰

作者:
曾當過兵的於萌是一個收藏迷,收藏了不少汽車、火車、飛機、玩具槍等模型,在鞍山收藏發燒友中也小有名氣。2016年八一建軍節,時人鞍鋼集團保衛幹部、駐鞍某通訊部隊預備役軍官的於萌被警方帶走, 警察從於萌家裡抄走了他收藏的9支玩具槍,鑑定認定有5支是‌‌「槍枝‌‌」。

‌‌「請用我買的槍槍斃我,如果能打死我,我就承認我有罪!如果打不死我,就放我回家!‌‌」一審判決那天,18歲的劉大蔚聽到無期徒刑的判決結果,當庭哭喊。

2014年7月,自小喜歡玩具槍的四川少年劉大蔚,因花3萬餘元網購了24支仿真槍被海關查獲,同年被刑拘逮捕。2015年4月,泉州市中級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處劉大蔚無期徒刑,同年8月福建中院二審維持原判。2016年10月,福建高院作出再審決定,認為原判‌‌「量刑明顯不當‌‌」。目前,該案仍在‌‌「擇期再審‌‌」中,21歲的劉大蔚還沒回家。

劉大蔚走私武器案和此前的王國其販槍案,之後的天津大媽趙春華擺打氣球攤案一樣,均引發廣泛社會關注和爭議。輿論普遍認為,是槍枝認決標准過低擴大了槍枝範圍,導致大量無辜者入罪獲刑。

2008年是政策拐點,也是眾多涉‌‌「槍‌‌」者的人生轉折點。此前,中國的非制式槍枝鑑定標準還是16焦耳/平方厘米。當年3月1日起實施的《槍枝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鑑定判據》規定,當發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厘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枝。標準下降到原來的九分之一。

2016年8月12日,全國公安機關打擊網絡販槍犯罪專案行動動員部署視訊會議公布的信息顯示,2011年至2015年,全國共破獲非法製造販賣氣槍、仿真槍等各類槍枝案件900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萬餘名。‌‌「假槍‌‌」真罪波及整個仿真槍鏈條,從生產廠家、到商販、使用者、持有者,均不能倖免。涉案者包括公司職員、個體商戶、退伍軍人、國企員工,也有‌‌「最美警察‌‌」、離任法官。

在裁判文書網上公布的所有‌‌「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案由中,編輯篩選查詢因仿真槍獲刑的案件,共有386人因持有的仿真槍被鑑定為槍枝而被判有罪,僅1人免於刑事處罰。其中有18人和趙春華一樣,因擺設仿真槍射擊攤被判有罪。不過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都比劉大蔚幸運,212人獲判緩刑,免於牢獄之災。

‌‌「‌‌」

32歲的黃志軍打開房門,辦公室內還保持著6年多前被警方查抄後的場景:玩具零件散亂堆放,三四把‌‌「槍‌‌」扔在桌子上,抽屜拉開著,灰塵覆蓋其上。‌‌「喀拉、喀拉。‌‌」黃志軍拉動‌‌「槍栓‌‌」,兩把‌‌「長槍‌‌」沒動力,而另一把尚能使用。

‌‌「啪!啪!‌‌」槍里彈簧反覆壓縮釋放,將一粒粒黃豆大小的塑料彈丸彈出槍口,彈丸從玻璃上反彈,蹦跳著藏進角落。這把十幾塊錢成本的玩具槍,丟在角落七年後,依然有良好‌‌「火力‌‌」,也代表著曾經國內最知名的‌‌「黃河‌‌」牌玩具槍的品質。

玩具槍為何成為仿真槍?黃河到進了監獄也沒想明白(時長:5分05秒)

自從2011年7月父親黃河被拘留、逮捕直至判刑,快七年了,作為‌‌「少東家‌‌」,黃志軍很少到辦公室來,也沒再摸過從小熟悉的玩具槍。家道中落、父親入獄都因玩具槍,玩具槍像一個夢魘,他不願再碰。

福建省晉江安海桐林村,位於馬路邊的晉江智高玩具公司(以下簡稱智高公司),警方查抄後曾被當地媒體封為‌‌「地下兵工廠‌‌」,現今門口仍留原名,但企業早已消亡,廠房租給別人多年,僅剩幾台機器。而因為‌‌「黃河牌‌‌」玩具槍的知名度,目前不少購物網站賣的玩具槍仍在打‌‌「黃河‌‌」招牌。

當年警方查抄智高公司近兩萬支塑料槍,後認定6103支是具有致傷力的槍枝。智高公司的負責人黃河,一個有小兒麻痹症的三級殘疾人,也因此被法院以犯有非法製造、買賣槍枝罪判處14年有期徒刑。

獄中的黃河一直不服,堅持想申訴,認為判得太重,‌‌「玩具槍怎麼成了真槍?想不通。‌‌」他罵兒子給他申訴不積極,每次黃志軍去監獄探視,他都讓兒子再去遞交申訴狀。

在黃志軍的記憶中,上世紀90年代父母就從事玩具製造行業,父親當過車床工,懂技術,最早是做玩具中的彈簧,後來成立晉江智高玩具公司。

‌‌「公司不算大,工人最多時有200人,2004年到2008年間仿真槍是一個暴利行業,一般玩具利潤最多30%,而仿真槍可以達到200%,年營業額最多兩千多萬。‌‌」

2008年前,玩具廠家一直在打擦邊球,‌‌「以前是看玩具槍的子彈能不能擊穿木板,穿了就是槍,打不進去就不算。香港是不能超2.0焦耳,父親還曾從香港買了一個儀器測槍口的動能。‌‌」黃志軍演示,用槍口伸進一個小儀器,可以測量子彈射出時的能量,但實際上並不准。

按照1.8焦耳/平方厘米的標準,黃志軍認為,市面上打塑料子彈、水彈的所有玩具槍幾乎都超標,‌‌「甚至撒尿的力量也可能到這個標準‌‌」。

智高公司被查是因河南買家被抓。負責車間管理和研發裝配的葛洪鑫被判了5年,另一工人陳宋亮被判了3年,黃志軍也被拘留了一個月,黃河則被判了14年。直到那時,黃志軍才真正意識到,他們低估了嚴重性,此後幾年裡家裡的重心就是上訴、申訴,僅律師就換過8個,未能改變結果。

此後大多數工人結了工資遣散,工廠關門,隨著父親判刑入獄,企業徹底垮掉,為維持生活,黃志軍賣掉了很多設備和材料,並出租廠房。

實際上,黃志軍記得泉州本地和智高玩具公司同時生產玩具槍的企業並不少,玩具槍利潤高,生產廠家也多,事後這些玩具廠家大多關停轉型或轉入地下生產。‌‌「現在還有生產的,但不是熟人就難以接近,畢竟抓住後判的這麼重,都害怕。‌‌」黃志軍已多年不聯繫老客戶,玩具槍圈子裡的關係都斷了。

‌‌「‌‌」

2017年2月22日,邯鄲魏縣效化村,42歲的王國其站在自家院子裡,盤算著什麼時候拉貨去廣州,年前他花了4萬多元買了一輛二手貨車,準備跑運輸。房子外牆貼著瓷磚,屋裡乾淨整潔。

新房子是兄弟姊妹幫著湊錢蓋起來的,‌‌「那時我在監獄裡,大兒子快20歲了,農村沒新房娶不了媳婦,於是親戚們湊錢給蓋了房。‌‌」

當年和王國其一起去廣州打工做生意的幾個同鄉,現在都過上好日子,在廣州買了房,生意也做大了,而他七年的牢獄之災後,又回到了出村打工的原點。雖然獲得了43萬國家賠償,但還了因坐牢而借的十多萬外債、親戚幫忙蓋房的錢,買了輛二手貨車,再加上兒子結婚,錢也沒剩多少。

‌‌「我最遺憾的是兩個兒子,都因為我的事初中沒上完就輟學了,成了半文盲。‌‌」王國其眼含淚水說。目前,他的小兒子在廣州送快遞,大兒子在邯鄲送快遞,而他也在籌划去廣州幹活。

2008年,王國其到廣州,跟很多老鄉一樣在一德路開店賣玩具。2009年9月他開始賣玩具槍,一個多月後,被警察以涉嫌非法買賣運輸槍枝罪帶走,收繳了他的20支玩具槍,其中18支被鑑定槍枝。2010年5月,王國其獲刑10年,後王國其又被改判,刑期4年。在監獄裡,‌‌「獄友‌‌」問他犯了什麼事,王國其說賣了玩具槍,別人都不信:你肯定賣真槍了。

在獄中,王國其每天干焊線路板的活,勤快的王國其獲了20多個嘉獎,他一次也沒用申請過減刑,因為申請減刑要認罪,他堅持不認罪。在監獄的漫漫長夜裡,為排解痛苦,王國其常偷偷咬自己胳膊,無聲哭泣。

獄外,妻子和姐姐沒放棄為他奔走,姐夫找到了周玉忠律師。律師一見王國其就告訴他‌‌「我知道你賣的不是真槍‌‌」。經歷了撤銷一審、二審、再審判決,再到發回重審的多番煎熬,2016年1月25日,越秀檢察院最終發出不起訴決定書,認定王國其沒有犯罪事實,不構成犯罪。2月,被限制人身自由1461天的王國其獲得43萬餘元國家賠償。

回到村里,王國其感覺脊樑能挺直了,‌‌「無罪釋放,國家賠錢,你也算重新活一回了。‌‌」他三哥對他說。

過年期間,王國其去附近廟會閒逛,看到很多攤位在賣玩具槍,跟自己在廣州賣的挺像,他感覺這一切很滑稽,只能苦笑著離開。

喬世昆研究了大半輩子的武器,卻怎麼也沒想到兒子因為賣過真人CS的彩彈槍入獄了。(時長:6分56秒)

除了開店賣玩具槍,不少人在網上販賣玩具槍,也因此被抓、獲刑入獄。喬敬軒是一家公司的負責人,卻因在網上通過聊天工具售賣打真人CS遊戲的彩彈槍而獲刑11年。

作為研究武器相關技術的工程師,其父親喬世昆對槍炮很了解,但他怎麼也想不明白,兒子賣的是打CS遊戲的彩彈槍,為什麼定為真槍了呢?

‌‌「兒子出事以後,我專門研究了槍枝認決標准,現在這個標準太過於嚴苛了,1.8焦耳/平方厘米這才多大的勁兒?跟真槍差幾百倍以上了,太荒唐了。‌‌」

喬敬軒大學畢業後也進兵器集團下屬公司工作,後擔任北京銳拓明光電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主要做光電產品、雷射夜視等產品和業務,但經營情況不好。

喬世昆介紹,懷柔有個人想做真人CS,在網上看到喬敬軒曾賣過雷射瞄準鏡,就問賣不賣彩彈槍。喬敬軒覺得是玩具槍沒什麼問題,就賣給他,結果被警方發現,2012年被抓。

根據法院判決書,2012年1月,田某通過網絡搜索聯繫到喬敬軒,喬向田某出售了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非軍用槍枝9支,司法鑑定為槍枝,隨後在喬的公寓又起獲了7支。

法院判喬敬軒犯非法買賣槍枝罪,有期徒刑四年,非法持有槍枝罪,有期徒刑三年,執行6年。買槍的田某被判了四年。喬世昆老兩口本以為過不幾年兒子就能出獄,但沒想到2013年10月,浙江省蒼南縣又將喬敬軒押到那裡受審,說蒼南縣有人也買了他的彩彈槍。

判決書顯示,2011年8月,黃某等多人從網上向喬敬軒購買了20支彩彈槍,後經鑑定其中10支屬於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枝。

最終當地法院判喬敬軒犯非法買賣槍枝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與在北京被判的六年並罰,喬敬軒獲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上訴後維持了原判。

這一結果對喬世昆老兩口無疑是雪上加霜。‌‌「40多歲進去,再出來就快60歲了,大好年華都毀了。‌‌」喬世昆老兩口每個月都熬著去監獄探視。

在天津擺打氣球射擊攤趙春華緩刑出獄、王國其改判無罪獲國家賠償等案件影響下,喬世昆老兩口也表示,他們將繼續替兒子申訴,讓兒子早點出來。

‌‌「‌‌」

今年2月15日,失去自由199天後,37歲的於萌回家了。走出鞍山市第一看守所,父母抱著明顯消瘦的於萌失聲痛哭。於萌告訴接他的人,他出了看守所稱體重,發現比進去的時候瘦了26斤。

法院依據於萌辯護律師何兵提交的變更強制措施申請,為於萌辦理了取保候審。目前,涉嫌非法持有槍枝罪的於萌還在等通知開庭日期。

曾當過兵的於萌是一個收藏迷,收藏了不少汽車、火車、飛機、玩具槍等模型,在鞍山收藏發燒友中也小有名氣。2016年八一建軍節,時人鞍鋼集團保衛幹部、駐鞍某通訊部隊預備役軍官的於萌被警方帶走,警察從於萌家裡抄走了他收藏的9支玩具槍,鑑定認定有5支是‌‌「槍枝‌‌」。

警方抄走的玩具槍是於萌大約10年前買的,‌‌「2006年我在網上買了7支,最貴的300多元,2007年在鞍山景子街一家戶外用品商店又買了2支,100元左右,當時都是正規合法渠道。‌‌」而玩具槍在他家放了十年,突然成了‌‌「真槍‌‌」。

‌‌「在裡面壓力太大,簡直是煎熬,我不認為犯罪,堅持是玩具槍,按真槍定罪,太冤了。‌‌」於萌說,‌‌「我堅持無罪,不僅為自己,也為其他一樣因玩具槍涉案的人。‌‌」於萌在一個有100多個相似遭遇成員的微信里,為自己打氣。

目前,按鞍鋼的企業制度,還沒給於萌安排工作。如果他被判有罪,即使是緩刑,他都會被開除。於萌的辯護律師何兵表示,他會在庭審中對現行槍枝鑑定標準提出質疑,為於萌做無罪辯護。

甚至連警察和法官都被卷進買‌‌「槍‌‌」的漩渦中。浙江紹興市袍江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辦案中隊前中隊長錢衛強就曾因購買仿真槍而受牽連。2013年,他曾在執法中被車撞傷昏迷,被《紹興晚報》譽為‌‌「紹興最美交警‌‌」。

44歲的錢衛強因常參加省市射擊比賽,2013年底從一深圳水客處購入仿真槍練手,不想沒多久就被調查。錢衛強提交了辭職報告,等待處理結果期間,他靠開‌‌「滴滴‌‌」維持生活。

從警25年的他曾對媒體表示,現行的槍枝鑑定標準從來沒有在媒體上宣傳過,‌‌「我敢斷言,一半以上的警察都不知道槍枝認定準是多少。‌‌」

還有法官因購仿真槍獲刑。2015年6月1日,杭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呂洪武因犯非法買賣槍枝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三年。

2014年4月24日,時任浙江某縣法制辦副科長的呂洪武在杭州蕭山機場被攔時,他才知道自己捲入涉槍大案,回想起來自己只不過是在淘寶上買了兩支玩具槍。

當過五年法官、兩年法制辦副科長的呂洪武面臨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危險。隨後他提起了上訴。2016年浙江高院二審判決,呂洪武構成非法買賣槍枝犯罪,但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

‌‌「兩年多了,終於結束了噩夢,目前我正為恢復工作而努力,有機會回歸正常的生活。‌‌」他說。

‌‌「‌‌」

與生產、銷售、販賣和收藏玩具槍不同,還有一些人是用玩具槍仿真槍盈利的,‌‌「槍‌‌」是他們謀生的工具,比如擺攤用玩具槍來打氣球。

2016年12月27日,13名擺氣球的攤主之一趙春華,被天津河北區法院一審以犯非法持有槍枝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一審宣判後,51歲的趙春華向天津一中院提出上訴。代理律師徐昕隨後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審,但天津一中院法官答覆‌‌「不同意取保候審‌‌」。今年1月26日,趙春華涉槍案二審改判緩刑三年,其當庭釋放,被羈押105天的趙春華與家人團聚,一起過年。

趙春華的女兒王艷玲不久通過律師發布致謝信,感謝所有對母親案子有幫助的人。同時表示,是因為‌‌「荒唐的槍枝認決標准,才導致我們家遭此劫難,為了避免更多的人遭受不公,我和我母親會為推動槍枝認決標准提高盡力做一些事情,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代理律師認為,趙春華案對中國的槍枝鑑定有一定的推動作用,希望它能夠影響到劉大蔚案等案件,推動法治的進步。

與趙春華同時被抓的趙輝,其父趙同華和母親在家裡總是以淚洗面。在趙同華看來,氣球射擊和套娃娃沒什麼區別。‌‌「河邊上經常有綜合執法的,有時也有警察巡邏,這麼多年沒人說不讓打,就在他們眼皮子底下,要是違法以前怎麼不抓?‌‌」

無獨有偶,在湖北省十堰市,也出現了類似的刑案。2名氣球攤攤主和他們的4個‌‌「售槍上家‌‌」於2016年3月和4月被刑事立案。目前,此案已由十堰市張灣區檢察院起訴到了張灣區法院。現在,趙春華案成了他們共同的希望。

更多人持有仿真槍,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愛好槍枝。裁判文書網上案例中,至少有36人在庭審中明確稱自己因愛好槍枝,才買來收藏或相邀三五好友玩真人CS遊戲。

數據顯示,法官在量刑時比較明顯地考慮到了‌‌「愛好槍枝‌‌」的原因,近78%的人因此得獲緩刑,遠高於整體的57%(386人中219人被判管制、緩刑或免於刑事處罰)。

‌‌「‌‌」真罪案一再引發的討論,正在讓標準修改的呼聲越來越高。

2016年8月10日,《檢察日報》刊發評論稱,對於大多數普通人來說,1.8焦耳/平方厘米是個模糊的數字,也沒有任何權威部門對這個標準的致傷力進行過描述。1.8焦耳/平方厘米的標準與0幾乎沒有分別,幾乎是沾邊就犯罪。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陳志軍也曾在《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上撰文呼籲,應把打擊重點放在有較大殺傷力的槍枝上,對於殺傷力較小的被普遍當作玩具的槍枝在立案標準、量刑輕重上,都應當堅持‌‌「慎刑‌‌」的原則。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侯欣一提交提案並呼籲,將槍枝認決標准提高到一個科學合理的水平,最起碼應恢復到2001年16J/cm2的標準。全國人大代表蔡學恩律師也在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現在是解決仿真槍入刑的好契機。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穀雨故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8/1017/1190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