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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女子買4件茅台酒全是假的 店家賠償44200元

菸酒行里買茅台,4件都是假的

貴陽王女士送樣鑑定後向工商消協舉報,最終獲賠44200元

家住貴陽白雲區的王女士,這兩天有點鬱悶,因為她在一家菸酒行購買了4件茅台酒,結果4件酒都有問題,面對權威部門的鑑定結果,王女士只好向工商、消協等部門進行了反映。目前,相關部門正在調查中。

4件茅台花了40800元

15日下午,在白雲區建設南路一家名為「萬鑫菸酒行」店鋪里,記者見到了王女士及其朋友。4件茅台酒很顯眼的擺在店鋪地板上,其中,有幾瓶茅台酒的瓶蓋及瓶身位置,均被寫上一個「假」字。

到底咋回事?王女士指著地上的4件茅台酒就來氣。她說,10月11日和12日,她分別在這家店鋪里購買了4件茅台酒(53度),共花了40800元。

經鑑定全部是假酒

王女士接著說,次日,她拿著剛買的這些茅台酒給朋友們喝,結果才打開一瓶,大家一喝就覺得口感不對,於是,大家懷疑她購買的茅台酒涉嫌假酒。

聽了朋友們這一說,王女士心裡有點懵了。於是,第二天,她拿著購買的4件茅台酒前往白雲區一家茅台酒直營店進行真假鑑別,結果打假員告訴她,經過鑑定,她購買的4件茅台酒均屬於假冒註冊商標的產品,也就是說,她購買的茅台酒是假酒。

在王女士出示的貴州茅台(695.80+3.85%,診股)酒股份有限公司產品辨認(鑑定)表上,記者看到,辨認(鑑定)結論寫著:通過外觀辨認(鑑定),送辨樣品與我公司出廠產品外包裝特徵不符,非我公司生產,屬假冒註冊商標的產品。

除此之外,王女士還出示了一份貴陽市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雖然內容沒有寫清楚,但是在查封、扣押項目上,在扣押二字打上了勾。「是我報的工商,他們剛走。」王女士說,她向工商部門反映後,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也來到了店裡進行調查取證。

店家最終賠付44200元

「目前,我提出進行兩倍的賠償。」王女士說。不過,除了賠償外,她也希望相關部門對該店進行相應的處罰,以避免更多的市民購買到涉嫌有問題的白酒。

對於王女士反映的問題,該店鋪一負責人張女士表示,這些酒都是她老公的朋友送過來的,她也不知道這些酒涉嫌有問題,目前,關於賠償事宜,她們正在和王女士進行協商。

當晚,王女士致電記者,目前,店家已經向她支付了44200元作為賠付。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中新經緯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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