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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教授說 美國應儘快解散臉書谷歌

吳修銘表示,科技巨頭面臨的競爭很少,並且正在收購越來越多的公司。他說,控制他們的唯一方法是以違反反托拉斯法起訴他們,以創造更公平的競爭環境。 反托拉斯法規定了商業公司的行為,以保持商業公司的誠實和公平,並終止壟斷。

像Facebook,亞馬遜和谷歌這樣的科技巨頭幾乎影響著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每一個領域,從政治到隱私,他們只會越來越強大,因為他們的資產像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大,競爭對手被迫退出。

臉書創始人扎克伯格

吳說,Facebook應該是第一個被解散的科技巨頭,因為其用戶規模之龐大,和越來越多的隱私醜聞。吳說,臉書幾乎沒有旗鼓相當的競爭對手,手握大量的私人數據,與廣告商打交道的方式也缺乏監管,有左右政治觀點的傾向,並成為極端分子聚集的地方。

司法部聯邦貿易委員會或州可以認定Facebook在2014年收購WhatsApp和2012年收購Instagram是違反競爭法的公司合併。他在下周即將發表的《超限大的詛咒The Curse of Bigness》一書中透露,控制Facebook,亞馬遜和谷歌增長和擴張的唯一方法是提起反壟斷訴訟。法院可以根據該法,裁定解散或拆解這家巨型社交網絡公司。

「Facebook是最令人擔憂的。」在一個Vox的採訪中他說道「應該拆解掉Facebook,這樣一個龐然大物型的社交媒體公司的社會危害很明顯,而必須作為一個整體保留它的好處並不是很清楚。」 

他說立法和監管機構在當年讓Facebook收購Instagram時就犯下了錯誤 ,但由於當時矽谷科技公司帶起的繁榮,以及社交網絡不對其產品收費這一事實,政府採取了一種縱容的態度,他們還不知道併購的真正含義。

「我當時在政府工作,我也要分擔一些責任。我認為當時對矽谷有一種順從的態度,你知道,他們是金鵝。他們重塑了經濟,重塑了我們所知的商業模式。」吳說。

「當Facebook收購Instagram時,沒有人真的說過,哦,他們可是在買下他們最大的競爭對手,而購買最危險的競爭對手是違法的。人們說,哦,他們不收取任何費用,我們真的不明白這是如何運作的。」他補充道。

然後,當Facebook以高達190億美元的價格購買WhatsApp時,很明顯他們正在買斷廣告競爭。吳說,WhatsApp和Facebook正在追逐相同的廣告商,擁有壟斷利潤最終將使扎克伯格的公司受益。

他警告說,美國正在經歷第二個「鍍金時代」,國家應該從過去汲取教訓,並補充說「是時候在經濟控制我們之前控制住經濟結構了。」

「如果我們讓這幾家再堅持40年,恐怕我們最終全社會只剩下谷歌和亞馬遜兩個公司了。 如果我們不按照對IBM當年的作法那樣攪一下局,我想我們會為此付出代價。」

里根政府執政期間,針對IBM的反壟斷案持續了13年,最終沒有得到判決,但它給這家在20世紀60年代中期占據主導市場份額的公司施加了壓力。吳說沒有IBM的訴訟,像蘋果和微軟這樣的公司就沒有崛起的機會。

吳補充道,而且不僅僅是技術巨頭需要被打破,製藥業,有線電視,啤酒和化肥行業也需要分解。

吳修銘出生於華盛頓,生長於瑞士巴塞爾及多倫多。他的父親吳明達是台灣人,母親吉蓮•吳(Gillian Wu)則是英裔加拿大人。吳修銘現任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法學教授,為媒體改革組織Free Press的前主席,並定期為《紐約客》撰寫文章。他最為人所知的是,他在其論文《網路中立性、寬頻歧視》(Network Neutrality, Broadband Discrimination)中首次提及「網路中立性」一詞,並推廣此一概念,進而導致2010年聯邦網路中立性規則的通過。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美國中文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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