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國家都扶貧,只不過其他國家稱之為社會救濟。這是一個政府最常見的例行公事。其社保局的公務員,按照法律政策,查一下計算機,幾個月就解決了。中國扶貧卻是件天大難事。習近平對扶貧確實很重視,但是7年來,花了這麼大力氣,這麼多財政投入,效果卻是很不理想。
最關鍵就是把扶貧資金分配和使用權交給了村支書。村支書不是經過公務員,自己就是接受扶貧款的對象。讓村支書主管扶貧資金,把錢優先分給自己家,親戚家,朋友家是不可避免的。等於又當裁判又當球員,是不可能公正分配的。楊改蘭慘案就是典型例子。
扶貧主導權應該上移到鄉政府的科室,由自身沒有利害關係,考試合格,訓練有素的公務員來管理。村支書只能起配合調查提供情況的作用,好比車禍現場的目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