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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代孕」為名進行錢色交易的中共官員

近日,內蒙古紀委網站披露了今年10月被雙開的包頭市林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李福榮的違紀情況。

根據今年10月公布的其被「雙開」的通報,李福榮在擔任包頭市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長期以他人名義承包、租賃土地,經營多個苗圃、出售苗木謀利,掛靠多家園林綠化企業在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和烏蘭察布市等地承包多項綠化工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以「代孕」為名,與多名女性進行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生育三名非婚生子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職權騙取國家資金,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涉嫌受賄罪。

此外,李福榮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職務影響操辦其子婚慶事宜,收取管理對象的禮金;違反生活紀律,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與其中一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

記者注意到,這樣一位尋求「代孕」與多名女性錢色交易、生育三名非婚生子女的貪腐官員,在工作上曾有著優秀的成績,還是一名博士後。

據公開履歷顯示,李福榮1963年3月出生,陝西府谷縣人,出身於普通農民家庭。1986年7月從內蒙古農牧學院畢業後,他即投身林業系統工作。

參加工作後,他在包頭市林處管理處擔任了多年的技術幹部,早年曾榮獲多項園林綠化和農業技術研究及推廣方面的科研成果,個人獲得內蒙古自治區「新世紀321人才工程」人選、深入生產第一線做出突出貢獻科技人員、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天然林資源保看護程一期建設先進個人、正高級園林工程師等榮譽。

2001年3月,李福榮任園林管理處副處長兼總工程師,2002年12月升任市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在此期間,他還考取了內蒙古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北京林業大學博士研究生,擁有博士後科研工作經歷。

在工作優異的另一面,李福榮在自己的分管領域裡,「搞批發」、「當仲介」,通報稱其經營多個苗圃、出售苗木謀利,掛靠多家園林綠化企業在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和烏蘭察布市等地承包多項綠化工程。

據公開資料,他在任包頭市林業局副局長期間,帶頭建設270公里生態走廊。G6高速、110國道和210國道包頭段的治理里程近270公里。他曾表示,在G6高速土右旗段,造林涉及了17個村的4130家農戶,土地面積約18084畝。

今年7月,李福榮在任上落馬,10月被「雙開」。

據內蒙古紀委通報,李福榮在高壓反腐態勢下,不思進取,反而蛻化變質,貪婪之心日漸戰勝理智,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長期「亦官亦商」,貪婪攫取巨額經濟利益,違規從事經商營利活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情節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

接受審查調查期間,李福榮多次表示自己忽視學習,因心浮氣躁迷失了人生航向。他懺悔道:「理想信念滑坡、精神開始懈怠、思想開始麻痹,沾染上壞習氣,並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是我走上違紀違法道路的根本原因。」

李福榮簡歷

李福榮男,漢族,1963年3月出生,陝西府谷縣人,1986年9月參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畢業於內蒙古農牧學院,2005年畢業於北京林業大學,博士研究生學歷,正高級園林工程師。

1982年9月至1986年9月,內蒙古農業大學園藝系學習;

1986年10月至1988年8月,包頭市講師團支教工作;

1988年9月至2001年3月,包頭市園林管理處第三苗圃任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副主任、主任;

2001年3月至2002年12月,包頭市園林管理處副處長兼總工程師(期間:2001年8月考取內蒙古農業大學農業推廣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

2002年12月至2018年,包頭市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期間:2003年9月—2005年7月北京林業大學林木遺傳育種專業攻讀博士研究生;2005年7月—2009年12月北京林業大學生物學科博士後)。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新京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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