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民生 > 正文

「我媽是我爸2800元買來的…」

01

我的媽媽是越南人。

1992年,19歲的她被人從中越邊境拐賣過來,嫁給大她12歲的爸爸。在家裡,親戚們一般叫媽媽「阿梅」,背地裡,偶爾也叫她「越南梅」。

打我懂事後,因為怕勾起她想家的情緒,我從不敢多問她小時在越南的事情,偶爾談起的,只是關於外公家的一些簡單情況。

從媽媽的隻言片語中,我大略拼湊出了她的少女時代:

外公是位鐵匠,收入不錯,家裡還算寬裕,有個種滿了花的大院子。外婆是全職主婦,生了10個孩子,媽媽排行第八,性格彪悍,學校有男生欺負舅舅時,她就會跑過去一腳踹到那些男生身上,打不過的話,就抓起磚頭扔過去。

念中學時,媽媽厭學,被嫂子用兩斤龍眼引誘,輟學回家照顧小侄子。因為兄弟姐妹太多,媽媽覺得外公外婆冷落了她,所以一心想早點獨立,有一個親戚的姐姐,說可以帶她偷渡到中國打工,賭氣的她瞞著外公外婆越過了邊境。

後來媽媽才知道,這個姐姐原本是打算把她帶到邊境賣給人販子——結果兩人一起中了圈套,坐了很久的車,被拐賣到境內一個農場裡。那個農場曾是越南難僑歸國的安置點,也是後來「越南新娘」的集散地。

跟幾個同樣從邊境轉被移到農場裡的「老鄉」一樣,媽媽的隨身物品都被收走,身無分文,語言不通,插翅難逃。

被拐騙來的女人大概有七八個,每隔一段時間,就有人被買走,隨後又有新的人補充進來。這些人當中,有像媽媽這種十八九歲的姑娘,也有四十多歲的阿姨,還有十三四歲小女孩。對前來「買老婆」的人來說,她們都是「越南新娘」,無關年齡大小。

要是有「越南新娘」反抗不想嫁,農場的老闆便會把人帶到一邊,打到順服。期間,有公安的人來檢查過幾次,老闆就把媽媽她們藏在一個大衣櫃裡,威脅說「被發現了,你們都要坐牢」,嚇得她們都一動不動。

剛被關進農場時,媽媽曾覺得「這輩子都完了」,可時間一久,這樣非人的日子,反而激起了媽媽的求生欲,開始想要伺機逃跑,「無論怎樣,先出去再說」。

02

第一次見到爸爸時,媽媽已經在農場裡待滿3個月了。

「你表伯本來想叫他要個胖一點的,但是他不喜歡,就選了我。」媽媽說這話時,我不懂她這是自豪,還是無奈。那時,她決定先跟爸爸離開農場:「我本來是打算跟他回去,偷他一點錢逃走的。」

村里和媽媽一樣的越南阿姨不少,她們有的嫁給了鬍子白花花的叔公輩的老人,有的嫁給了走不了路的殘疾人——相比這些男人,大媽媽一輪、身體健康的爸爸算是不錯的,除了窮。

「家裡窮得找個坐的凳子都沒有,比你外公家差多了。(回來後)第二天你奶奶就給了你伯母50塊,帶我走了兩個小時山路,去鎮上買了一套內衣和一條西褲,當結婚用的新衣服。」這是媽媽跟我描述的跟爸爸回村時的情景。「結婚也沒什麼儀式,就吃了頓飯。」

媽媽在村里最早熟悉的人,是跟她一樣來自越南的阮姨。阮姨與媽媽同齡,比媽媽早一年來到村里。阮姨的雙親在越南一個是公務員一個是老師,聊起往事,她總說:「這裡的條件比我家差太多了,但是沒辦法,人販子拿著刀逼我嫁——就在下面那片玉米地——我就哭著來了。」

也許,在生活條件上,媽媽和阮姨感同身受:外公家靠海,魚蝦曾是媽媽以前的日常食物。到了我家之後,一天兩頓,不是煮木薯就是喝粥,清淡得讓她受不了,又水土不服,半夜發燒沒辦法去看醫生,奶奶按照土偏方,去廚房抓來七八隻蟑螂碾碎,沖開水讓她喝下——後來,媽媽告訴我,我小時候發燒時,她也是這麼給我治的。

媽媽和爸爸最初的相處,就是兩條平行線:「他每天都開個拖拉機去鎮上玩,天黑了才回來,回來了我就幫他提洗澡水,然後吃飯——你奶奶叫你大伯的3個孩子寸步不離地守著我,去廁所都要盯著。」

不過媽媽並不在意這些——她同意嫁給爸爸,原本就是為了先逃離農場,再伺機逃回越南。為了逃跑,她來村子3個月的時間,就學會了不少本地的白話,「我看他們說話,一點一點慢慢學,不會說話,怎麼逃跑?」

之後,媽媽便開始想實施她「偷錢逃跑」的計劃。她翻遍了爸爸的床頂,發現只有幾張白紙和幾包香菸。她又去問奶奶拿錢,說想去鎮上買點東西。奶奶說:「買什麼買?沒錢!錢都用來買你了!」

媽媽說,奶奶這話半真半假:爺爺去世早,奶奶把三個兒子和兩個女兒拉扯大,在那個年代已屬不易。兒子成年後,奶奶把家裡所有積蓄都用來幫我的伯父娶鄰村的伯母上面了,買媽媽花的2800塊錢還是爸爸借回來,這筆錢,是媽媽後來自己靠種花生賣才還上的。

所以,後來媽媽老對我們說:「我是自己買了自己給你爸當老婆。」

偷錢的計劃落空,媽媽也不知道怎麼辦了。

媽媽說,隔壁村有位從越南來的蘭姨,當初哭鬧著要走,最後被鎖在閣樓里。蘭姨把蚊帳拆下來,一頭系在窗上,一頭甩到窗外,然後順著蚊帳爬了下來。可她跑到客運站,因為不會說白話,本地司機猜到她的來歷,直接拒載。於是,蘭姨又被帶了回去,繼續鎖在閣樓里。

那時在村里人看來,只有生了孩子、有了母親的角色,「越南妹」才能可以當作一個人來看待,而非花錢買回來的商品。後來,蘭姨因為生不出孩子,就被轉手賣掉了。媽媽懷上哥哥前,爸爸和親戚們也不是沒打算過將媽媽轉手賣掉過,「都這麼久了,肚子還沒動靜,不會是生不了吧」。

知道蘭姨的遭遇後,19歲的媽媽能做的,只能是「再等等看」。這一等,就等來了哥哥和我。

03

1994年5月,我哥哥出生了。沒有醫生和護士,只有一位接生婆、一把剪刀和一盞散著鵝黃色光線的燈泡。生完哥哥的第三天,媽媽就自己去井邊打水洗衣服——因為奶奶說,不能碰坐月子的女人的東西。

兩年後,同一把剪刀也剪斷我了的臍帶——在我之前,本來還有個哥哥,因為媽媽懷孕的時候還去挖地,流產了。

媽媽說,我出生那天停電,爸爸不在家,回來後聽見「是個女孩」,他並不高興。奶奶不准爸爸進生過孩子的屋子,媽媽叫爸爸點一盞水油燈,他只在門外伸手遞進去,說:「出來拿吧。」

然而,生下我們,並不代表媽媽就擁有了平等的地位。

有一次,鄰居家的婦人來我家閒坐聊天,說話間,突然問我:「你的媽媽是越南人,你會不會覺得羞恥?」

我當時愣了一下,在角落裡的媽媽也怔怔地挺直了背。我忘了當時自己是怎麼回答鄰居的了,但後來,媽媽也常會這麼問我,我知道,這句話肯定成為了她心裡的一塊石頭。

於我而言,她和別人的媽媽一樣:每天清晨給我編好看的辮子;沒錢給我們買玩具,就用竹篾編很多的小人給我玩「扮家家酒」;夏天她會找來一張涼蓆鋪在院子裡躺著,看我和哥哥追螢火蟲直到夜深;我和哥哥若是調皮,一樣也要挨批評。

只有在親戚口中聽到「越南妹」,我才會意識到自己的媽媽是個「買回來的越南人」。

小時候,經常聽說村裡有越南阿姨「走了」,偷渡回越南之後沒再回來。每聽到誰家小孩的媽媽「沒回來」,我第一反應就是:「不能讓媽媽走。」

在我6歲那年,媽媽還是決定回去看外公了。她出發那天,我一邊哭一邊追著摩托車跑,想讓她也帶上我。最後,自然是沒追上。

她不在家的那段時間裡,總有親戚以戲謔的口吻問我:「哎呀,你媽媽是不是不回來了?」他們每問一次,我都會害怕得睡不著覺。

半個月後,媽媽回來了。她說外公外婆極力反對她回中國,但她實在放不下我和哥哥,最後說服了家人放她走。從那以後,雖然依舊有人喊我是「阿梅的越南妹」,但我心裡暖暖的,很感激媽媽沒有拋下我。

讓我後來更感激她的,是這次回來後,她像下定決心一樣,說無論如何要在能力的範圍內,給我和哥哥最好的生活。

我和哥哥聽得似懂非懂,只知道那一年後,我們家搬到鎮上去了——媽媽把村裡的山地承包下來開了荒,種了幾個山頭的橘子樹。有了收成之後,爸爸本想把村裡的泥磚房推倒重建,媽媽堅決不同意,理由是哥哥和我每天上學都要走1個小時的山路,她希望搬到鎮上去,那樣我們上學只需要5分鐘的路程。

爸爸不同意,協商不成,媽媽便一意孤行,到鎮上去打聽,找到一套老瓦房,拿著身上僅有的兩萬塊錢,又東湊西借,籌夠了3萬多,逼著爸爸去簽字——連賣房子的爺爺都對爸爸說:「你老婆可真能幹。」

04

我一直認為,爸爸媽媽雖然不算如膠似漆,但也算相敬如賓。媽媽從不在我和哥哥面前與爸爸吵架,即便生爸爸的氣,也不會忘記叮囑我和哥哥給爸爸備好茶。爸爸喜歡吃的東西,媽媽記得一清二楚,吃飯的時候,總是把好吃的端放到爸爸面前,爸爸不喜歡她穿太鮮艷的衣服,她也從來不穿。

作為兒媳婦,她對奶奶也是盡心盡力:即便當年她做月子時,奶奶薄待她,只給她煮了一星期的雞蛋湯,但在伯父和叔叔常年外出、未盡任何贍養義務的情況下,媽媽也從未計較過那些齟齬,讓奶奶一直跟我們一起生活。

決定搬去鎮上後,奶奶曾一直擔心媽媽會把她留在村里。直到搬家前媽媽問奶奶說:「我們要搬家啦,你東西收好了沒?」奶奶這才喜出望外。忙活半天,奶奶發現自己視若珍寶的木箱子裝不下那些被褥,就去問媽媽可不可以找個繩子捆好了到時放車上。媽媽說:「我給你買了新的,你還要它幹什麼。」

住進新家一年後,奶奶就很安詳地走了,沒有預兆,沒有病痛,走的前一晚,還和我們一起喝了媽媽煮的糖水,媽媽給她買的那根拐杖,就安靜地放在床頭。

那時家裡的人情往來,大多都是媽媽在操辦,親朋好友也都夸媽媽能幹,她已然從一個買來的越南媳婦兒,蛻變成是我們家的主心骨。

千禧年前後,媽媽跟別人借了4000塊,幫單身的叔叔娶回了同樣來自越南的嬸嬸。

嬸嬸是村裡的「第二批」越南新娘——爸爸買回媽媽時,是村里「越南媳婦潮」的第一個高峰期,當「老一批」的越南阿姨打通了回家探親的通道,村里娶不到老婆的光棍會支付一定的「媒人錢」,請她們「做媒」給他們「介紹對象」,「第二批」越南新娘就被帶過來了。

嬸嬸原本在越南未婚先孕,生下一子,碰巧村里一位「老一批」的阿姨回去探親,她就「偷偷跟過來玩一下,順便打工」。嬸嬸沒想到自己會被賣了,起初拒嫁,見過叔叔之後,又覺得叔叔長得不錯,還有媽媽這位「老鄉」嫂子,就答應了。

媽媽為叔叔嬸嬸的婚禮費了好大心思,宴請賓客,拜堂,跨火盆,所有儀式一樣沒落。娶回嬸嬸後,媽媽又去承包了竹山,靠賣竹子一點一點地把買嬸嬸的那筆錢還上了。一年後,嬸嬸生下了傑弟弟,媽媽為了嬸嬸晚上能好好睡覺,就把傑弟弟抱過來照顧。

媽媽有三個遠房表妹,在越南由於個人問題無法成家,媽媽就把她們帶來國內,為她們一一安排「相親」。最後三個表妹一個嫁到市區,一個嫁到隔壁村,一個嫁給了爸爸的堂哥。終歸不是人販子,媽媽雖然也收了不多的「媒人錢」,但很用心地為表妹們操辦婚禮,後來她們生孩子的時候,媽媽還經常去探望。

我9歲那年,外公來了。他是一個眼角有好看皺紋的老人,穿著白襯衫,帶著鴨舌帽。和我們住了幾天,臨走時,他對媽媽說:「好好把孩子養大吧。」

後來閒聊時我會與媽媽開玩笑,說如果當初她在越南重新開始,也許生活會過得很好。但媽媽很認真地回了一句:「無論我在哪裡,我永遠都不可能放下你和你哥哥。」

在很長一段時間,我都以為媽媽的這份「放不下」里,除了我們兄妹,也是有爸爸的。

直到2012年我念初三時,媽媽毅然選擇離開了家,我才知道,她確實只是放不下孩子。

05

那年夏天,媽媽外出打工,與她一同消失的,還有鎮上的一個重慶叔叔,大家平時有往來,哥哥和我都認得。

也許是從未體會過被人追求的感覺,沒過多久,媽媽在電話里忍不住給我分享,說叔叔待她有多好。雖然她沒點明,但我都明白了。於是,那年冬天看到他們兩人牽著手出現在我面前時,我也就沒有很驚訝,更沒有氣憤。

媽媽說重慶叔叔的父親去世了,她要陪著去奔喪,臨走前想見我一下。我們草草吃了頓飯,我全程沉都浸在愧疚當中,因為我不知道回家要如何向爸爸解釋。

媽媽總是說離開爸爸是因為想給我籌錢讀書。因為我曾對她說過,我想考市里最好的高中,然後考個好大學。當時哥哥已經無心向學退學打工了,媽媽不想我因為錢的問題輟學——我的高中每年學費1960元,生活費每月500元,不算多,但那時候家裡窮得真的拿不出來。

當然,更重要的原因應該是爸爸。離開家之後,媽媽斷斷續續地給我講了很多以前我不知道、而她也不願提的往事:

我出生之後,爸爸帶媽媽去結紮,只把她送到醫院門口就離開了,留她一個人在醫院任由大夫擺布。手術結束之後,仍不見爸爸人影,媽媽疼得幾乎走不了路,一個人暈眩得幾次差點跌倒,蹣跚挪步許久,才在街頭找到正在和朋友聊得火熱的爸爸。

媽媽問:「你把我一個人放醫院,萬一我死了,被扔垃圾桶里,你怎麼辦。」

爸爸回:「就這麼辦唄。」

……

2011年,鄰居要將原來的老瓦房拆掉重建,由於兩家房子連在一起,鄰居一拆的話,我們家右邊也就沒有牆了。於是協商之後,兩家決定一起把房子推倒重建,需要將近20萬。

家裡沒錢,媽媽只能自己動手學砌牆,以節省人工成本。爸爸就在一旁看著,不滿意的時候就指指點點。

媽媽和爸爸爭吵說:「你就知足吧,下輩子你還想找我給你蓋房子?」

爸爸就說:「這輩子都怕了,還要下輩子。」

最後,兩層樓房的磚塊,都是媽媽自己堆砌上去的。

媽媽說,她本來希望爸爸能跟她一起為我和哥哥撐起一個家,但爸爸非但不努力掙錢(家裡的大小開支幾乎都是媽媽掙回來的),紮根在內心深處的大男子主義,也讓他始終沒能把媽媽當成一個平等的人去看待。

當然,我家的親戚們也沒有給予媽媽應有的尊重。雖然他們表面都夸媽媽能幹,但私下還是會言語,覺得媽媽如風塵女子一樣可以戲弄。姑丈曾說過,如果哪一天媽媽回越南了,爸爸也「沒必要去追」,「就當花幾千塊買兩個孩子養唄」。

聽見這些損傷媽媽自尊心的話,爸爸從沒有半分維護。最後,爸爸的一句「我何必養你?養豬都好過養你!」成了媽媽徹底離開的導火線。直到現在,這句話仍讓媽媽介懷,讓她覺得屈辱之餘,也對多年來盡心盡力的付出沒能獲得丈夫的認可、沒換回來對等的愛和尊重感到絕望。

跟村里常常打老婆的男人比,爸爸確實從沒動過媽媽一個指頭。所以,媽媽的離開讓他們頗感意外。

但我知道,村里很多的越南阿姨,在心裡上早就已經「逃離」了丈夫——媽媽和她們交流一般都用越南語,從小泡在越南語裡長大的我自然能聽出,她們的悄悄話中,每個人都各自有個「他」。

比如嬸嬸——叔叔常年外出打工不回家,很無聊,便和那個「他」曖昧地來往,被叔叔撞破而大打出手。在那之後,嬸嬸消停了一陣子,不久又換了一個「他」。嬸嬸每年都回越南幾次,但這麼多年來,她只帶叔叔回去過一次,剩下的時候,要麼她自己回去,要麼和那個「他」回去。

在媽媽離開前,相比這些「亂來」的、只能用不堪的話去評論的越南女人,村里人都把她視為安心持家的模範妻子。但媽媽最後居然也走了這麼一步,背後人們怎麼說,我也不想知道了。

媽媽離開後,我也想了好久——也許這種逃離是一種補償心理,她們選擇伴侶的權利和無法在丈夫那裡得到的認可,在那個「他」的身上得到了吧?

06

媽媽走後,只與我一直保持著聯繫,我應該是家裡唯一一個明確知道媽媽重組了家庭的人。其實爸爸心裡一直覺得她跟別人在一起了,但他始終在等有人給他一個肯定的答案。

媽媽離開第一年的大年初三,跟爸爸在電話里吵了一架,原因是我家的親戚不斷地對媽媽施壓,責備她不回家過年,棄家庭、子女於不顧。媽媽認為是爸爸對親戚說了她的壞話。他們越吵越激動,最後爸爸情緒失控,竟然像個孩子一樣趴在枕頭上哇哇大哭。我看著他,手一直在抖。

從那以後,爸爸總是抓住與我獨處的機會,詢問媽媽的狀況:她在那裡?和誰?跟別人在一起了是不是?那個人是不是很有錢?

問出這些問題之後,他總會加一句「現在那麼多人看我笑話,我都抬不起頭做人」。

以前,爸爸的衣服、內褲、毛巾、牙刷、剃鬚刀,衣食住行都是媽媽打理,媽媽離開之後,他竟連續兩年沒買新衣服。我心疼之餘,不想他再受打擊,每次他問起媽媽,我就找藉口趕緊離開。

離開爸爸後,媽媽跟叔叔去了重慶。

叔叔的原配妻子於2000年難產去世,從那以後,他心灰意冷,無心打理家事。整個村子的人都覺得他這輩子「也就這樣了」。

媽媽的到來,引起了整個村子的轟動,也給沉寂已久的村子帶來了活力。媽媽總是熱情地跟所有人打招呼,力所能及地幫村里老人幹活。老人們疼她,給她送各種新割的菜;小孩子們喜歡她,總是去幫她給樓面灑水;叔叔的家人也敬重她,對她百般呵護。她偶爾也會與叔叔鬧矛盾,會滿肚子委屈地打電話給我訴苦,大多都是說叔叔愛吃醋,對她不信任,不准她與別的男人接觸。

我第一次去重慶找她,她開著男人開的摩托車把我接到村里,問我那裡是不是跟我家搬到鎮子前一樣,「都是在山裡」。

我看看荒敗的四周,點點頭。

她遠走了1600公里,似乎又回到了原點,只不過陪著她開始新生活的人,是她自己選擇的。

跟叔叔在一起,媽媽常常鬧心的是不知道如何去面對我們家的親友。一直以來,因為懼怕流言蜚語,她對外都是說是「外出打工、工作忙、沒有時間回家」,我不知道她為什麼沒有勇氣承認離開爸爸、選擇了別人——可能,是想保留最後的一點尊嚴?

媽媽也一直與小姨(越南帶過來的表妹之一)保持著聯繫。每當小姨告訴她一些別人講的閒話,她就會很委屈地對我複述一遍,然後問:「我究竟做錯了什麼?」同樣來自越南的嬸嬸,對親戚不是說她跟別的男人跑了,就是說她死了,漸漸地,媽媽與嬸嬸就決裂了。

更讓媽媽為難的是哥哥。

從小,哥哥便無心讀書,初中經常與同學打架,逼得老師讓媽媽每天早晚接送他。後來哥哥輟學打工,三天打魚兩天曬網,24歲的他至今沒有任何積蓄,他與媽媽的日常交流就是:「媽,有沒有錢?」有一年,哥哥說過生日想請朋友吃飯,但是沒錢,這個叔叔馬上給了他1000塊。

當初因為生出了哥哥,完成了傳宗接代的任務,媽媽逃過了被轉賣的命運,對她來說,哥哥的出生給她帶來了新的希望,自然也對他無比疼愛。加上村里重男輕女的傳統,從小父母就捨不得哥哥受半分委屈。

媽媽一直覺得是她的離開導致了哥哥的意志消沉,這種愧疚心理被哥哥牢牢拽著,總是對哥哥心軟又無奈,常常接濟——這也讓爸爸和哥哥以為常年在外的她「過得很好」。

其實,不是的。

近幾年媽媽一直跟著叔叔輾轉於廣東、福建、浙江等地,幹著各種在我看來是在「玩命」的工作。

媽媽跟七八個人一起在福建承包了竹山,住到山頂上砍竹子。山上不通電,就靠一根手臂粗的蠟燭照明,手機沒電了,就幾天聯繫不上人,我就擔心是不是她出了什麼危險。

她說,有一次山上的工友踩下一塊大石頭,差點砸到她頭上;還有一次被竹子把小腿撞得淤青,疼到走不了路。我問她為什麼不去醫院,她說竹山到鎮上需要步行兩個半小時的山路,平時吃的食物都是由裝運竹子的師傅順便捎進山里,他們很少下山——唯一一次下山還是因為下大雨山體滑坡,裝運竹子的師傅車開不進來,他們的米吃光了,不得不下山到鎮上採購。

我心疼她辛苦,但她說:「最後工期完了,出去等結工資的時候看到鎮上的燈光,心頭都亮起來了。」

07

其實,媽媽和爸爸分開,根本算不上離婚。

因為這麼多年來,媽媽在國內一直都是「三無」人員——無國籍,無戶口,無身份。她和爸爸就沒有結婚證,我家戶口本上也從未印有她的名字。

除了阮姨,我們村裡的越南阿姨都與媽媽一樣是「黑」人,所以她們回越南的娘家,都只能從廣西邊境偷渡回去。偷渡頗為複雜,時間也不會像公共運輸那麼准,只有集齊了天時地利人和才能成行。

她們要提前聯繫好黑車司機,並支付大筆費用,中途還要下車要躲避邊檢、翻越圍牆,到達邊境,要是被從事敲詐勒索的不法分子盯上,身上的財物將被搜颳得一乾二淨。

倘若一切順利,她們找到接頭人後,會乘坐小船渡過北崙河,在芒街兌換好錢幣,來不及喘口氣,與越南邊檢人員的鬥智鬥勇就又要開始了。

到現在為止,媽媽一共回越南5次,最後一次是帶著我和哥哥。那是我唯一一次見到外婆,回來的第二年,外婆就死於一場車禍,連媽媽也沒能見上最後一面。媽媽當時神情平淡,沒有痛哭,之後很久,她有次才哽咽著說,外婆去世她沒能回去,感覺這一輩子良心都過意不去。

外婆去世快10年了,期間媽媽再也沒有去過越南。如今,外公年事已高,我怕媽媽再有遺憾,經常叫她回去見一面,但她每次都拒絕,說一來怕花錢,二來海關這幾年抓得嚴,怕萬一被抓住了,我就沒人可依靠了。

不僅回越南困難,身份也給她在外打工帶來各種困擾:沒有身份證,她買不到手機卡,不能在銀行開戶,出行受阻且擔驚受怕。打工的前幾年,她還能靠我的身份證矇混過關,後來只能靠冒牌的身份證。

因為近年來國內推行實名制購票,這種鑽漏洞的方法也愈發危險了。每次順利過了安檢,媽媽都第一時間打電話過來告訴我這一次是怎麼避開了工作人員的檢查,讓我聽得心驚肉跳。

媽媽也為身份努力爭取過。

阮姨的護照是她偷渡回越南辦理的,她去戶籍管理處從出生證找起,歷時一年,花了大量的錢打通關係,才拿到了護照——這種方法也不靠譜,中間一個環節出錯,錢就打水漂了——再說,媽媽也沒有這麼多的積蓄。

身邊有幾個越南阿姨通過熟人買了失蹤人口的身份證,一般場合可以使用。媽媽也想要嘗試,但是發現買一個身份也要幾萬塊,還要等很長一段時間。這裡面變數也很大,她說寧願把這筆錢留著給我讀書用。

重慶叔叔的原配妻子去世時沒有去派出所銷戶,媽媽也曾想去派出所以「冒名頂替」的方式辦一張身份證。她編了個藉口,說夫妻感情矛盾,外出打工十多年,現在才回來。當地派出所要求出示證明,我就花了50塊幫媽媽在網上刻了我就讀的小學的公章,列印了三行文字蓋上,做了一張假證明。

但最後,派出所還是以別的理由拒絕了。

我曾經去越南駐廣州領事館諮詢過,領事館要求媽媽本人到場核實信息。我帶著媽媽滿懷希望又去了一次,進門前,媽媽還用手捋順稀疏的劉海,似乎即將踏進家門般的莊重。

結果,那次我們母女卻被拒絕接見,我看著一臉茫然的媽媽,很是心疼。

最近一次嘗試,是媽媽到我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諮詢,問如果村委會出證明,能不能直接上戶口。派出所的答覆是不能,他們說整個鎮大概有一百多位情況近似的越南女人,不能開這個先例,「只能等政策了」。

媽媽已經在中國生活了26年,那就等著吧。只是不知道,外公的最後一程,媽媽能不能趕上呢?

08

我想,爸爸心裡應該是有媽媽的,只是他不知道,也不會表達——原本我不肯定,但直到今年他腦梗塞住院,半邊身子失去知覺,媽媽怕耽誤我考試,特地回來照顧他的那段時間,我才確定了。

從媽媽進病房開始,爸爸就千方百計找話題引媽媽跟他說話,目光再也沒從媽媽身上移開過;每天媽媽用輪椅推他去做康復,他都像個孩子一樣傻笑,還說「這輪椅坐著挺舒服」;一天媽媽帶爸爸去洗澡,下床時用一個「公主抱」把爸爸抱起來,爸爸臉上神情明顯是開心的。

親戚們來探望爸爸,見到媽媽也在,都無比吃驚,兩個表姑姑竟然抱著媽媽哭了起來,說:「阿勇(嬸嬸)說你不要這一雙兒女了。」

2月,重慶下著小雪,我和媽媽踏著路上的冰去取快遞,晚上回來,媽媽就感冒發冷,睡得很早。我不放心,把自己的熱水袋充好電偷偷塞進她的被子裡,她睡得輕就醒了,怕我冷著,就叫我也到床上來。

我半躺著,一隻手塞在睡衣口袋裡,另一隻手拿著Kindle看書。她知道我冬天手冷,就把手伸進我的睡衣口袋裡,握著我的手,慢慢地睡著了。

那一刻,我心裡感慨萬千:這些年,東奔西跑,媽媽可能也很累吧。

我曾問過媽媽:「生下我,你是什麼感受?」

她淡淡地說:「就好像重新投胎了一次。」

我又想起兩年前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後,媽媽按我們當地的習慣,回到爸爸家,忙裡忙外給我置辦「大學酒」。

送走所有客人後,我們母女也是像這一晚一樣,一張床上聊到深夜。

到最後,半睡半醒的媽媽喃喃道:「我現在就像在做夢一樣,好像不是真的,又好像是真的。我那麼多越南老鄉,她們的子女都在十七八歲的時候結婚生孩子了,我的女兒居然要去上大學了。你知道嗎?有你,是我在中國唯一值得驕傲的事情啊。」

後記

2017年,借著學校的調研活動,我對村裡的越南阿姨做了深入的訪談。梳理了她們各自的經歷後,我發現了很多共性:她們幾乎都在那個農場待過;都想過逃跑或者試圖逃跑過;都在生下孩子之後才真正接受了丈夫;回越南的方式都是偷渡;她們的孩子都傾向於早婚;她們很少意識到「三無」身份會給以後的生活埋下多重的隱患。

她們都說:「過一天是一天吧。」

我總在想:26年前,如果媽媽沒有被拐賣,如果她逃離了那個農場,如果她嫁給了一個家境稍微好些的男人,如果她笨一點、軟弱一點……那麼她的生活會不會比現在好一些?而我,能不能彌補她這麼多年的艱辛?

我不確定。

26年來,媽媽失去了可以選擇的權利,接受了被拐賣的現實,支撐起了整個家,最後希望又被撕碎,逃離了這個本不屬於她的地方,去過著另一種看起來很辛苦的生活。

她是個勇敢的女孩,果斷地開啟了新生活;她是個懦弱的女人,不敢承認自己再婚的事實;她是個有情義的妻子,在丈夫重病的時候回來照顧,直至他康復出院;她是個堅強的媽媽,給了孩子特別而溫暖的依靠。

她是自己,也是「越南新娘」們的縮影。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網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8/1231/12257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