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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隱瞞真實信息 華人要賠800萬美元

三年前,美國一男子Joel Fried用210萬美元買入的房子竟是「穩租房」,要求退房不成。買主一紙訴狀將兩位華人賣家告上法庭,指責賣主隱瞞遺漏了房屋相關的重大信息,違反了合同中的明示保證,要求賣主賠償300萬美元損失,外加500萬美元懲罰性賠償金。

根據布魯克林民事法庭資料,2016年2月9日,買家Joel Fried向潘姓和陳姓華人購買位於布碌崙威廉斯堡區Knickerbocker大道214號的一棟三層樓房。數個月後的2016年7月14日,Joel Fried將房產轉交名權,轉讓給了214 Knickerbocker Holdings公司。

原告說,在簽合同和房產交易結算時,被告明確保證該房產以合法方式使用,即沒有租金管制或租金穩定的房客,該物業是一個合法的四家庭和兩商店的房子,住宅租戶沒有簽訂任何租約。

訴狀稱,同年9月9日,賣主潘和陳兩人提供「房屋轉租協議」、租金報表證明和宣誓書,上稱該房產已經脫離了紐約市房屋保護和開發局的登記系統。從2016年2月的房產銷售合同看,兩家商店的月租金分別為1,890美元和1,720美元,四家庭的每月房租分別是1,250、1,000、1,290和550美元。

但是,上述收租信息似乎只是紙面上如此。原告說,房產交易完成後,有一名以上的租戶聲稱該物業實際上是受州法管制的「租金穩定」房,但沒有以合法的方式使用,而且它也不是一個有兩個商店的合法四家庭房。這些租戶說,穩租房的租金不能漲,他們只需要支付最低租金,而不能被驅逐。此外,他們還聲稱他們被多收了錢,因此有權獲得退款和賠償。

因此214 Knickerbocker Holdings公司向原賣主潘和陳兩人提告,指被告遺漏了上述「穩租房」的重大事實,以及沒有告知買主還有額外租戶的存在,原房東還涉嫌非法間隔單人房。

原告指,被告有義務披露原告不易獲得的某些信息,因為作為業主,被告是唯一了解有關租賃和房產使用信息的人。原告說,他本來相信被告陳述了正確的樓房租賃史,卻因在錯誤知識的基礎上行事而遭到損害,被告故意虛假陳述,因此除了要求被告賠償他們300萬元損失外,還要求法庭判被告500萬美元罰金。

有媒體報導,該地址自2017年10月至今已有16項投訴,包括非法間隔,在沒有開工紙的情況下非法接線路,將公寓改為商業空間等等,有許多非法操作,此外,還有樓房破損問題。目前房管局要求該物業停工,並令其繳交罰款。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加拿大和美國必讀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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