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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頸椎在刑車上被勒斷被補槍 拒簽判決書 只是畫了個大大的放光芒的太陽

—冤塋警世

作者:
文革時期留下的冤情比比皆是,罪行罄竹難書,因為整個中國就是一座大冤獄。到1970年全國又掀起「一打三反」運動,我們看到一張貼到我家院門上的公審大會的布告,其中有媽媽的名字打著紅勾,被判死刑!當時我們都被震暈了,爸爸臉色煞白倒在地上,判死刑後不准上訴立即執行,不通知家屬,也不發給家屬判決書,家人不准許參加那天的「公判大會」。

2007年5月的一天,我到銀行辦事,只見出納口的櫃檯玻璃上,從裡面立著一張身份證,很明顯這是誰在辦理業務時遺落的,被營業員放在那兒招領。我瞟了一眼——「甄秀梅」,哦!好熟悉的名字,再細看照片,是一位端莊大方的中年婦女,特別眉宇間的那顆黑痣讓我確認:這就是我們老街坊老甄家的二女兒——我三妹最要好的同學。這一別三十多年了,我急忙問營業員,通知這位客戶來認領了嗎?她說:「一會就到。」我便站在一旁耐心等候。

此時的思緒立刻翻滾到1970年初,在市體育場召開的萬人「公判大會」上,她的母親被宣判死刑,立即執行……就在這時我久久凝注的那扇轉門送進一個人來,哦——相貌基本未變,只是體態胖了。我沒打擾她,等她辦完認領手續回過頭要走時,我跨前一步:「二丫,認識我嗎?」她愣住了,上下打量我一番後搖搖頭:「想不起來,您是……」「我是哈娜的大哥,長福街胡同……」她稍作沉思,立即拉住我的雙手:「哎呀,是大哥呀!你不是畢業後分到了黑龍江嗎?怎麼在這兒……」「那你不是下鄉了,今天怎麼也在這兒?」我這一反問,搞的我倆哈哈大笑,我說:「走,走,我家就在附近,到家去坐。」

到家後我立即給三妹去了個電話,不一會她也趕了過來,中午我們圍坐在飯桌邊,一邊吃著一邊嘮著,追憶那流失了37年的往事,隨著時間的沉澱,當年那些朦朧的故事開始聚攏、開始再現,二丫講述了刻骨銘心的歷史……

1966年8月「紅色恐怖」開始籠罩全國,我家受我母親的出身和兩個姨媽隨國民黨去台灣的牽連,是咱們胡同第一個被遣返農村的「黑五類」,並伴隨著抄家破四舊,當時我14歲剛上初二,我爸媽同在一個單位工作,那天單位的文革小組帶著紅衛兵來到我家敲門時,我們剛吃完早飯,碗筷不讓收拾就叫我們全家站成一排,他們就開始翻查,記得他們撕字畫、砸古玩,還一面撕一面唾罵是「封建主義的破玩藝兒」。後來將我姥爺留下的一些包括明代刊本《古今小說》在內的一架子珍貴書籍全搬到院子裡,點上火。當時我母親幾次上前勸說,這些書我們捐獻給國家,千萬別燒。他們不聽還打了我媽,並將我和姐姐的長辮子一律強行剪掉。我們被攆走後,那座我姥爺在世時買下的房子也被沒收了。到了旅順鄉下,我們又從當地社員手中買下一座一進二的石頭房子,西屋是我尚未出嫁的小姨住。

我姥爺共四個女兒,沒兒子,49年前他在大連開了幾家綢緞莊,家境殷實,為人正直厚道,1945年8.15光復時我姥娘去世,那時我的大姨媽早已從日本東北大學醫學部畢業,與一位同學回國結婚,在國民政府衛生部工作,後來她又將我二姨介紹給一位軍醫,那年兩個姨媽回大連奔喪,臨走時非要帶我們全家一起走,理由就是「我們這號人的命必定是中共要革的。」

但姥爺死活不同意,那時日本投降,蘇軍進駐旅大(旅順、大連),蔣介石政府的代表在莫斯科簽訂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其中規定大連為自由港,大連的行政權屬為國民政府,這一時期的旅大實際上是被蘇軍軍管下的一個特殊的地區,國、共兩黨都在發展著自己的勢力,部分人的正統觀念還較強,等待國民政府來接收,那時國民黨大連支部,曾幾次派人找到我姥爺,勸他出來為國民黨工作,但我姥爺以「雙目只注堂中經,單口不論是非事」為由回絕了,但他的政治立場實際是站在共產黨一邊的,他經常向孩子門說,「笑到最後的肯定是共產黨」,並讓大姨、二姨規勸自己丈夫早日認清形勢。1946年末,國民黨軍隊推進到石河驛地區,距大連僅40多公里,並從海上對旅大地區進行嚴密的經濟封鎖,致使旅大地區處於前所未有的困境中。為積極響應中共旅大地委提出的「發展生產,安定民生」的號召,姥爺將自己的店鋪賣了改作運輸,將蘇聯從符拉迪沃斯克(海參崴)通過海路向旅大運送來的糧食、油脂、罐頭、食糖等食品,分運到各地,後來又將全部車輛、騾馬無償交給中共旅大地委領導下的運輸公司,從而獲得地委嘉許。

1948年冬姥爺病逝,辭世前給我們留下了那套房子,和十個金元寶。

再說我們被爸媽單位的文革小組和紅衛兵趕到旅順的鄉下,住了不到一個月,一天我爸媽單位又來了一卡車的「赤衛隊」二次抄家,並說母親在作會計工作期間貪污公款,最後在一個木箱的底夾層中,搜出了姥爺留下的那十個金元寶,那時家有金貨就等同於窩藏贓物一樣,平日金銀首飾人們都避之不及,何況金元寶。當時我們孩子不知內情,頓時嚇傻了,但那些人可樂壞了,根本不聽父母任何解釋,硬說這就是貪污的證據,臨走時把爸媽都抓走了,記得臨走時母親堅定地向我們說:「相信媽媽不會幹那樣的事,媽媽爸爸會很快回來的,你們要聽小姨的話。」

爸媽走後,小姨才將金元寶的來路向我們說清,所以我們更加堅信媽媽無罪,大不了將元寶沒收了,回家只是時間的問題。不久爸爸被放回,媽媽因「貪污」數額巨大被移交到市里。爸爸隔三差五就跑市里,多方打探媽媽的情況,起初說是貪污800元,到後來這個數額不斷向上翻,達到上萬元,這個數字在當年可是個天文數,其罪行可想而知。當時我們頭上帶著幾頂帽子已不介意了,只看重那頂「壞分子」帽子,這頂帽子下面包括:流氓、盜竊、貪污、殺人放火……可說凡幹缺德事的人都是壞分子,在我們那兒「黑五類」中它最讓人厭惡。

在這之前的1962年,我哥哥就因家庭出身不好,初中畢業不讓升學而落下了憂鬱症,整日悶悶不樂,不願與外人接觸,現在又攤上這事更增加了病情,有時會突然大哭一場,哭後病情會好很長一段時間,有次幹活後在地頭休息時,由隊裡的文革主任傳達文件,不知怎麼的,哥哥突然咧開大嘴剛要哭,讓主任看到了,大喝一聲上前就是一腳,將哥哥踢翻,頓時他就口吐白沫不省人事,有位社員趕緊給他捏人中,對前胸後背又拍又打,這才緩上一口氣,可從此他的病情更加重了,除家裡人外見到任何人都害怕,我們知道這是那次的哭給嚇回去所致,所以就盼著他哪天能再大哭一場,但從此他不再哭了,也不會哭了,成了個不能下地幹活的廢人。

嗨,那幾年在農村糟的罪真是無法說,窮,大家是一樣的,但我們要比窮還要低賤,就比方說秋後社員到地里翻撿土裡餘下的小地瓜頭、小蘿蔔頭,那也不許我們一起去,得等人家都撿完了你才可以進去;那石頭房子夏熱冬冷,又陰潮,特別在冬季屋裡沒有爐子,手腳凍得發紫,這時就想起小時候放學回家,媽媽趕緊揭開衣襟,把我們的雙手放進她那熱乎乎的胸前……這樣的日子還能回來嗎?

到1968年8月,我家附近的老營房,又被趕來了大批的大連公檢法的人員住滿,據說是按照中央的「徹底砸爛公檢法」指示在這裡辦學習班。市公檢法被全面軍管,法院檢察院都被撤銷,合併到市革委會的人保組,當時我爸還說:「這回你媽的案子被解放軍接去了,可要出頭啦。」時不時他還去偷偷打聽老營房裡的人。一天,他高興地告訴我們,一位老公安告訴他,「你老婆的案子爭議很大,第一、單位財務帳項確實顯示有貪污,但沒有證據證明就是你老婆乾的。第二、不能以搜出的金元寶價值硬套貪污數額。第三、黃金是被國家禁止買賣的,即使貪污了足夠的資金也無處購買十個金元寶。」我們聽到這個消息也好一陣高興,認為見到媽媽的日子不遠了。

到1970年全國又掀起「一打三反」運動,那年的農曆臘月初十,我們看到一張貼到我家院門上的公審大會的布告,其中有媽媽的名字打著紅勾,被判死刑!當時我們都被震暈了,爸爸臉色煞白倒在地上,那時的死刑核准權下放到各省的「革命委員會」,判死刑後不准上訴立即執行,都是中央文件里明文規定的,不通知家屬,也不發給家屬判決書,家人不准許參加那天的「公判大會」。

我們打聽到了,兩天後由市警局軍管會主持,在市人民體育場召開公判大會,估計「遊街」路線肯定經過中山路,爸爸決定除了哥哥外,帶著我們在那天一早就等候在長春路商店門口。當進入會場的卡車在開過那裡的時候,我們看到了媽媽,只見她高昂著頭,但雙眼在人群中急速地搜索著什麼,我們不敢喊,但我知道那是她在尋找丟不下的我們……

一個小時後,公判大會結束,我們又等在體育場外,再次見到媽媽,只見她一出體育場的大門進入街區就大喊:「蒼天呀,冤枉,我冤枉!」那聲音就像黑暗中的一弧響亮的閃電,直刺每個人的心,緊接著就看到押解人員用繩子馬上套向她的脖子,很快被她咬住又喊出第二句、第三句,又一根繩子勒上去……汽車在我們模糊的淚水中疾馳而過……後來聽參與處理媽媽後事的姐姐說,媽媽遍體鱗傷,新傷壓舊痕,她的頸椎骨在刑車上就被勒斷了,到了刑場已是一具殭屍,硬被拖架到刑位補了一槍,她的獄友們也反映說:這個女人真剛烈。此前她拒絕在所謂的《判決書》上簽字,只是畫了個大大的放光芒的太陽。我想那一定是她對陽光下法治的渴望;對光天化日之下罪孽暴曬的祈盼。

三個月後,有個穿便裝的人到家裡來,說是市革委會人保組派來的,拿了一張表格似的紙張,要父親簽字,沒有留下副本,此前也沒有開庭審判,更沒有正式通知家人,不能去告別,不允許媽媽留下遺言——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在中國歷代皇權專制王朝都保留著被執刑者留遺言的權利也被剝奪了,歷史上記載的李斯在刑場上表抒懷念「帶著黃狗打獵的日子」之感慨;名醫華佗在刑前把他的著作託付給獄卒;竇娥在被處死前還允許她向世人宣稱:上天六月將降雪以證明自己的蒙冤……而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共和國卻沒有這一切,這就是所謂的「全面專政」,人命如草芥,媽媽就這樣成了一縷西去的冤魂。

1973年有人給我們轉來一封信,是爸媽單位的一個得了骨癌晚期的叫小陸的會計,在臨終前寫給我們的,信中說那筆去向不明的800元款項是她挪用了,由於出現了我媽的案子,她就沉寂下去,至於以後那些天文數字的貪污款,全是上面讓她編造的假帳,並叮囑我們以此信為據為我媽昭雪申冤……真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呀!爸爸以此為據到市里申訴多次,但結果都是石沉大海,杳無音訊。

1977年5月22日,以黑田壽男為團長的日本「日中友協會員之船」訪問中國大陸團一行340人,來大連進行友好訪問,其中一位日本友人受我大姨媽之託打聽到我們,由此我們才知道大姨媽和姨夫現居日本仙台市,在她的母校——日本東北大學任教,二姨媽全家在美國的聖迭戈開了一家很有名氣的中醫醫院。

1978年6月25日我們接到中共旅大市委為我母親的冤案進行公開平反的通知。並從當年公開的最高法院《關於複查糾正文革期間錯判死刑案件的報告》中得知:「文革中的絕大多數死刑是1970年前後判的,『一打三反』運動中錯判死刑最為突出」。從《大連史志》上得知:光大連市截至1978年8月中旬,全市175件集團性冤、假、錯案已平反159件,占90.9%;涉及7693人已平反7489人,占99.3%;3437件個人冤、假、錯案已平反2043件占59.4%。

1980年我父親與小姨結婚,同年我們全家除我和丈夫為了照顧我哥和年邁的婆婆外,全部去了美國,這是我堅持的,誰敢擔保咱這個國家以後不再折騰?

2002年我哥與婆婆先後去世,我和丈夫也先後退休,就經常去在加拿大工作的兒子那裡生活,但仍保留中國國籍。

文革時期留下的冤情比比皆是,罪行罄竹難書,因為整個中國就是一座大冤獄。父親經常勸慰我們說:「冤再大也沒有國家主席劉少奇的冤大,屈再深也只是文革中死難者的800多萬分之一。」是的,我們一個草民百姓只有逆來順受的份,但我從另一個角度不能原諒我姥爺當年那「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是百年身」的錯誤,若當初全家跟我大姨二姨走了,不就逃過這一劫了嗎?當年那十個金元寶全捐了,不也沒這事了嗎?對我媽案件的每個時間、地點,相關數字,就像刻在我心裡一樣至死不忘,因為這是一本我們民族子孫要永遠牢記的帳。

在聽二丫的講述過程中,我們的雙眼時時盈滿灼熱的淚水。

當年我們那條長福街胡同,南北共47戶居民,文革中有3戶被趕回農村原籍;4戶被抄家、批鬥,其中4人死亡。

2009.12.8晚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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