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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德明:習對香港拿起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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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似乎忘了中共幾十年來一再重申:「新中國沒有政治犯。」他似乎還忘了自己一月九日說過:「我們上月赴新疆考察期間,所見保全措施,無不尊重人權。」可見連新疆都沒有政治犯,當地集中營囚禁的百多萬維吾爾族人,犯的只是種族罪,和政治無干。總之,香港人不用擔心政治獄:中共一定會提出政治以外的引渡理由。

二月十二日,鄭月娥政府突然宣布將修訂《逃犯條例》,務求與香港素無引渡安排的司法區,如台灣、大陸,得向香港索人。同日,中共旗下第一大黨民建聯主席李慧瓊偕潘曉穎家人會見記者,訴說潘家沉冤未雪之痛:潘曉穎與男友游台,疑被男友殺害,而疑犯逃回香港,「無法」引渡赴台受審。《逃犯條例》修訂計劃,原來早與中共議定,事前卻不向港人露半點風聲。

修例當然不是為潘曉穎:潘曉穎去年二月遇害之後,台灣有司多次要求引渡,鄭月娥當局卻效法中共之拒與民進黨政府交往,隻字不覆。而要引渡疑犯赴台,只須根據現行法例,請立法會通過附屬法例就可以。鄭月娥政府一直舍此不為,現在卻借潘曉穎家人眼淚,賺港人支持修例,真不愧共產黨作風。

他們這樣機關用盡,自饒深意。修例之後,中共就有法可依,隨時勒令引渡香港「罪犯」,例如禁書出版商林榮基。保全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上,一揚八字眉,保證說:「案件假如涉及政治,政府就不會接納引渡要求。」他似乎忘了中共幾十年來一再重申:「新中國沒有政治犯。」他似乎還忘了自己一月九日說過:「我們上月赴新疆考察期間,所見保全措施,無不尊重人權。」可見連新疆都沒有政治犯,當地集中營囚禁的百多萬維吾爾族人,犯的只是種族罪,和政治無干。總之,香港人不用擔心政治獄:中共一定會提出政治以外的引渡理由。

中共《求是》雜誌日前發表習近平聖旨:「我們決不走西方司法獨立之路,對外鬥爭,須拿起法律武器,占領法治最上風位置。」據世界公義監督(World Justice Project)去年發表的報告,全球一百一十三國之中,中共之國排名七十五,然則習近平所謂「法治最上風位置」,應是倒數而言:這一點,中共其實很清楚,華為事件可以作證。

加拿大應美國之請拘捕中共華為公司副董事長孟晚舟之後,中共固然猛烈抨擊美、加司法不公,但是,孟晚舟父親一月十五日說:「我相信美、加法律體系開放,正義會得到伸張。」中共《環球時報》一月二十九日也有社評說:「要證明華為有罪,在美國法律體系之中,並不容易。」是他們都承認民主國家司法大公無私。至於中共之司法,則無非一黨的鬥爭武器,所以無數案件都是秘密審訊,所以香港幾十年來與大陸當局都沒有引渡協議。現在,中共顯然要假潘曉穎之名,打破保護香港民權的英國殖民地法治遺制。

宋仁宗年間,包拯知開封府,「開正門」聽訟,曲直無隱,「貴戚宦官為之斂手」,不敢犯法。京師因有民謠:「關節(賄賂請託)不到,有閻羅包老。」史家稱仁宗是「盛德之主」,故包拯司法能大公無私,「人到於今稱之」(《宋史》卷三一六)。只是宋仁宗的日子已經過去,習近平拿起法律武器鬥爭香港的日子則已經來臨。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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