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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生活混亂 中國曾處死多「女流氓」

1983年春夏之交,山西省太原市召開「公開處理大會」(圖源:VCG)

中國政府在1983年9月啟動一場治安運動,前後歷時三年之久,史稱1983年嚴打。期間,多名「女流氓」被處死。

嚴打主要是針對文革後社會治安混亂,惡性犯罪事件頻發的社會實際而發動的,摧毀了數萬個犯罪集團,社會秩序明顯好轉。但其中也造成了很多冤假錯案,引發爭議。

社會治安混亂主要是因為1980年,中共中央結束了持續25年的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運動,大批知識青年陸續返城,許多成為待業青年,加劇了社會治安惡化。

中國政府為了整治社會風氣,不得已實施嚴打。但用刑過重,引發批評。

據悉,一位名叫翟曼霞的青年女子因與10多名男子發生性關係而以流氓罪被判處死刑,這在當時不是個案。因為與當時的中國刑法有關,當時刑法中流氓罪最高可以判死刑。當年,河南開封有一個叫「胖妮兒」的女青年,就是因為跟二三十人發生過性關係,而被槍斃。

大約在1983年或1984年春夏之間,山西黃河流域,一個不知名小鎮的廣場上,正在進行的「公開處理大會」。被處理的人中間有幾個女性,她們的罪名很可能是「女流氓罪」。

《中國新聞周刊》2009年第25期記載,家住陝西西安的單身女士馬燕秦,好交際,喜跳舞。嚴打以前,警方曾經找過她,詢問跳舞情況。馬燕秦坦白有數百個男女前後參加家庭舞會,有些男人還和她有過更親密的關係(或許戀愛關係與婚外情)。

《中國新聞周刊》指出,嚴打開始後,警察將馬燕秦收監,而且陸續抓審了300多人,成為轟動三秦的特大案件。有些知道內情的人說,如果高峰時判決,至少槍斃十幾個人。就是躲過了高峰,還是槍斃了以馬燕秦為首的三個人,另有三名死緩和兩名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則多得不值一提了。

中國雜誌《文史參考》2010年第20期刊文指出,嚴打時有這樣一句口號:「可抓可不抓的,堅決抓;可判可不判的,堅決判;可殺可不殺的,堅決殺。」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多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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