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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場風月無邊 公僕亂性成癮

大陸官媒日前發文評論官員私生活問題,披露十九大後有六十三名官員涉性亂,包括華融資產原董事長賴小民重婚罪細節,形容其行為具重大社會危害性,比一般的作風問題更嚴重。

賴小民被控涉嫌受賄、貪污、重婚三大罪,其中重婚罪乃近年大陸官場反腐中罕見。官方通報稱,賴在與妻子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涉嫌重婚罪,是十九大以來首個被官方認定涉重婚罪的高官。

其實賴小民豈止是重婚,中紀委國家監委在通報中曾形容賴"腐化墮落、道德敗壞、生活奢靡,與多名女性搞權色交易"。內媒曾揭他私生活糜爛,擁有過百名情婦,不但包括華融內部女職員,還有大牌女明星。他曾通過華融旗下子公司在珠海開發地產項目,並將一百個單位分給眾多情婦。

大陸官場被指無官不貪、無官不淫,官方披露的數字僅為九牛一毛。幾年前曾有權威部門公布,被查貪官九成五都有情婦。改革開放帶來的"性開放",令富人官員包養情人早已司空見慣,而貪官在"性放縱"方面表現更加無恥。例如網信辦前主任魯煒曾多次參加"人奶宴",席間有全裸少婦供高官淫樂;揭陽前市委書記陳弘平和廣州前市委書記萬慶良共享情婦;天津市前警局局長武長順,有四名公安系統的女性為其生育私生子;廣東省政協前主席朱明國包養多個二奶,有多個私生子。

雖然貪官沒有最淫,只有更淫,但甚少有人被以重婚罪公訴。除了賴小民,上一次有官員被控重婚罪是在一五年,當時南京溧水前區委書記姜明因犯受賄、重婚二罪被判刑九年三個月。而最早因重婚罪落台的高官則是國家統計局原局長邱曉華,因重婚罪被判入獄一年。

按大陸法律,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者才處以重婚罪,因此,官員婚外情或包養情婦,只要不形成法律形式的重婚,紀委和監察部門基本是睜一眼閉一眼;不可能說一個官員有眾多情人,坊間眾人皆知,紀委卻不知,明顯只是不想管而已。即使東窗事發,只要沒有貪腐,亂性往往只是被視為作風問題,最多不過黨紀政紀處分。正因如此,才導致官員從最初亂性,最終發展至權色交易。

顯然,官場淫亂,不僅是因為有權就有色,更主要就是官員受到約束太少,現有的反腐措施和法律,根本難以管住官員的下半身。要整治官場淫亂,只能依靠社會監督作用,將官員置於輿論和網絡監督之下,同時對那些婚外生兒育女、形成"事實重婚"官員,應按重婚罪懲處。此外,還可以考慮針對公職人員修法增設通姦罪,遏制官員"性放縱"亂象。否則,在禮崩樂壞、世風日下的社會,官場風月隨時都會春風吹又生。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東方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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