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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峰:香港「逃犯」 條例將成23條幫凶 貽害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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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包括香港眾志提出了一些折衷的建議,例如把修例適用範圍局限於台灣,又或設定日落條款,令修例在處理該宗兇殺案後自動失效,以免出現牽一髮動全身的情況。可惜,李家超等特區政府官員為了讓面子好過,為了害怕開罪北京堅決不肯接受這些合理的建議,連考慮也不願意,一意孤行要全速推翻現時移交逃犯安排,削弱市民的保障,市民及年輕人怎能不憂心忡忡?

看到特區政府如臨大敵的包圍香港眾志幾個抗議的年輕人只覺荒謬又心痛,她們不過在政總靜坐及要求就移交逃犯的修例安排對話,卻被視作什麼暴徒般圍堵,然後出動一大隊警察把她們粗暴抬走,絲毫不予任何對話的機會。特區政府如此害怕年輕人,如此畏懼跟年輕人討論他們的憂慮,還說什麼要跟年輕人同行!

年輕人對修訂移交逃犯條例有巨大憂慮是正常不過的事。首先,修例過程完全沒有恰當與周詳的討論,只靠行政長官、保全局局長一時的長官意志而啟動並全速進行;連一場象樣的解說,一場有實質內容的諮詢會也沒有。對市民特別是年輕人來說,政府如此急於行事的背後大有可能隱藏不可告人的目的。

恐面對濫捕濫判風險

此外,政府官員特別是那位保全局局長李家超提出的修例理由根本毫無說服力。以所謂堵塞移交逃犯安排的漏洞為例,現時香港不能把逃犯移交大陸、台灣、澳門是因為彼此的司法、法律制度不同,政府之間無法達成互助的安排,市民也擔心跟這些地區特別是中國大陸達成移交逃犯安排會大大削弱市民在法律權利上的保障,令市民面對濫捕濫判酷刑的風險。換言之,跟大陸沒有移交逃犯安排不是漏洞而是對港人的保護網,是要保障港人免受大陸不公正、黨大於法的司法制度迫害。李家超卻顛倒黑白是非堅決修例,年輕人怎會心服,怎能不要求對話解釋及修改。

至於說幫助早前台灣兇殺案死者及家屬雪冤以懲治兇手。從人情上看當然有它的理由,但以公共政策及立法而言卻未免輕率及感情用事。要知道修改法例影響的是全港市民以至在港工作生活、旅遊外籍人士;而修訂移交逃犯條例的影響更是深遠,既直接削弱全港七百萬市民的權利與自由,也對來港旅遊、工作的外籍人士及商界構成威脅,還會打擊香港的營商環境及投資者信心。特區政府在沒有認真諮詢及清楚交代影響以前忽然為了一宗刑事案件而修例,置香港整體利益及七百萬市民的權利於不顧。這不但是行事鹵莽更是不負責任。

其實,不少人包括香港眾志提出了一些折衷的建議,例如把修例適用範圍局限於台灣,又或設定日落條款,令修例在處理該宗兇殺案後自動失效,以免出現牽一髮動全身的情況。可惜,李家超等特區政府官員為了讓面子好過,為了害怕開罪北京堅決不肯接受這些合理的建議,連考慮也不願意,一意孤行要全速推翻現時移交逃犯安排,削弱市民的保障,市民及年輕人怎能不憂心忡忡?

修例將成廿三條幫凶

更何況今次修例包藏禍心,可以大大加強二十三條立法的威嚇力及殺傷力。按照特區政府的解釋,修例後移交逃犯時政府及法院只考慮移交兩地都列為刑事罪行的案件疑犯,不涉及香港不視為違法的案件。可在北京壓力下很快香港將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霸權國家機密的行為……」。

要知道大陸有各種各樣打壓異見人士、維權律師的法例如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等;入罪的門檻很容易,只要在網上發表批評北京政府或領導人的言論就算違法。一旦特區政府完成二十三條立法,任何人在香港傳媒或網上批評北京政府,舉辦六四悼念活動,以至藉五四周年紀念討論中國為何沒有民主都可能變成大陸執法機關可追究的行為,然後透過移交逃犯安排要求特區政府及法院交人,隨時令他們面對大陸法院的秘密審訊及長期監禁。

也就是說,修訂逃犯移交條例將成為二十三條的幫凶,把任何膽敢在香港批評大陸政策、批評習近平、悼念六四的人變成「逃犯」,再移交到大陸受審及判刑,變相把大陸對付政治異見的專權法例全部搬到香港,基本法、國際人權公約的保障則全面失效。面對這樣的威脅,市民特別是紮根香港的年輕人怎能不堅決反對!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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