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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健:中共毀人不倦 中國人文革前後的人格特質變化對比

—「文革」究竟怎樣影響了中國人的人格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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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當代社會日益嚴重的道德淪喪、唯利是圖、言行相詭、漠不關心和戾氣瀰漫之社會風氣,顯然與新中國建國後在無情批判中國傳統文化的同時,強行發動的追求意識形態純潔性目標,並且"觸及人們靈魂"的文化革命所造成的整個中華民族的文化精神分裂密切相關。

一、引言

自新中國建國以來,尤其是在建國後的前三十年,無論就理念而言,還是從體制上看,中國的文化規制實踐幾乎都以"蘇聯老大哥"為師,因此,中國的文化規制實踐同樣追求諸如意識形態純潔性之類的目標,並導致了日常生活政治化的結果。蘇聯在史達林時代的文化規制模式——"批判和壓服"也同中國在建國後前三十年的文化規制模式非常相似。顯而易見,中國同樣或多或少存在著蘇聯文化規制所存在的一系列嚴重問題。蘇聯在文化規制方面對中國的影響可謂重大而深遠。其中,影響最為深遠的或許當屬那種認為文化規制一定"管用"的文化規制主義理念。當文化規制出現問題時,持這種文化規制主義傾向者通常不會認為是文化規制本身的問題,反而認為是因為文化規制的範圍太窄或者強度太弱所帶來的問題。在面對危機與挑戰之時,持這種文化規制主義傾向者更是很容易將文化規製片面地理解為消極的防範性手段,將消解危機與應對挑戰的途徑簡單地理解為進一步擴大文化規制的範圍和加強文化規制的力度。但事實上,文化規制並不是解決問題的萬能良藥,而是副作用很大的慢性毒藥。新中國建國以來的最典型案例,莫過於中國人的人格特質在"文革"前後的變遷。人格特質顯然並非單一的某種人格特質,而是許多種人格特質的"組合"。這些人格特質的不同"組合"及其"劑量"變化實際上深刻地反映出了民族性和時代性。作為中國文化的"大革命",具有全面規制性質的"文革"可謂中國文化規制主義的"巔峰"①。那麼,"文革"對中國人的人格特質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呢?

二、中國人的人格特質在"文革"前後的變化

早在1980年代,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的沙蓮香教授就曾深入調查過"文革"對中國人人格特質的影響(見表1和表2)。她的研究發現,在"文革"前,中國人最具備的人格特質依次是勤儉(所占比例為20.5%)、仁愛(所占比例為17.0%)、忠孝(所占比例為13.5%)和氣節(所占比例為5.0%),中國人最缺乏的人格特質則依次是理智(所占比例為13.5%)、進取(所占比例為12.5%)、功利(所占比例為6.5%),以及私德和屈從(二者所占比例均為5.5%)②。進一步講,在"文革"前,中國人最具備的人格特質都屬於肯定性評價,中國人最缺乏的人格特質則既有肯定性評價(理智和進取),也有否定性評價(功利、私德和屈從)。這意味著,在被調查對象的眼裡,雖然"文革"前的人們不夠理智和進取,但也不算功利、自私和屈從。總的來看,中國人在"文革"前的人格多勤儉,缺理智。

表1"文革"前後中國人最具備的人格特質變化情況(n=1838,單位:%)

資料來源:根據沙蓮香《中國民族性(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96頁的相關資料整理。

表2"文革"前後中國人最缺乏的人格特質變化情況(n=1838,單位:%)

資料來源:根據沙蓮香《中國民族性(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96頁的相關資料整理。

在"文革"中,中國人最具備的人格特質依次是屈從(所占比例為15.5%)、欺瞞(所占比例為11.5%)、中庸(所占比例為10.5%),以及私德和功利(二者所占比例均為6.0%),中國人最缺乏的人格特質則依次是理智(所占比例為19.0%)、仁愛(所占比例為15.0%)、氣節(所占比例為10.5%),以及忠孝和進取(二者所占比例均為5.0%)。進一步講,在"文革"中,除中庸外,中國人最具備的人格特質都屬於否定性評價,中國人最缺乏的人格特質則都屬於肯定性評價。值得一提的是,屈從和欺瞞成為中國人在"文革"中最具備的人格特質,既反映了人們對中國人在"文革"中人格的低評價,也體現出了人們對"文革"的不滿意。總的來看,中國人在"文革"中的人格多屈從,缺理智。

在"改革開放"後,中國人最具備的人格特質依次是進取(所占比例為19.0%)、實用(所占比例為17.5%)、功利(所占比例為14.0%)和理智(所占比例為9.5%),中國人最缺乏的人格特質則依次是勤儉(所占比例為22.0%)、仁愛(所占比例為13.5%),以及氣節和忠孝(二者所占比例均為10.0%)。進一步講,在"改革開放"後,中國人最具備的人格特質既有肯定性評價(進取和理智),也有否定性評價(實用和功利)。中國人最缺乏的人格特質則都屬於肯定性評價。總的來看,中國人在"改革開放"後的人格多進取,缺勤儉。

就中國人在上述三個歷史時期的人格表現而言,中國人在"文革"前的人格相對比較良好,在"改革開放"後的人格次之,在"文革"中的人格最差。當今社會具有普遍性並且日趨嚴重的誠信缺失和道德淪喪曾經長期被視為"改革開放"後發展市場經濟的結果。然而,從文化規制的角度來看,新中國建國後在較長時期內實施的以強制和暴力為特徵的壓服型文化規制,尤其是接二連三的各類"運動"給人們留下的深深的文化烙印恐怕才是更為重要的原因。這種文化規制模式不僅導致了整個中國社會的面從腹誹之風,而且由於長期高壓迫使人們日漸深藏不露。因為這種"批判和壓服"式的文化規制模式,一方面使得整個社會出現了具有普遍性的唯唯諾諾("屈從"③所占比例為15.5%)、欺人瞞眾("欺瞞"④所占比例為11.5%)、忍讓求安("中庸"⑤所占比例為10.5%)、損公利己和不擇手段("私德"⑥和"功利"⑦二者所占比例均為6.0%)之風,另一方面則使得整個社會在很大程度上喪失了理智(所占比例為19.0%)、仁愛(所占比例為15.0%)、氣節(所占比例為10.5%)、忠孝和進取(二者所占比例均為5.0%)等優點和美德。

時至今日,上述歷史遺產依然存在並且影響深遠。這種壓服型文化規制不僅導致了"皇帝新衣"式的社會謊言體制,而且極大地損害了整個中國社會的風氣並導致了個人道德的淪喪。從短期來看,雖然這種壓服型的文化規制所取得的"看得見的效果"是思想統一和言論一致。文化規制者"看不見的效果"或者"不想看的效果"則是人們敢怒而不敢言和敢怒而無處言,人們只能人云亦云和面從腹誹,過著精神壓抑和人格扭曲的文化精神分裂的痛苦生活。從長期來看,歷時已久的文化高壓必然導致壓抑和不滿的積蓄。所謂"怨氣充積,必有任其咎者",假設文化規制者只是一味地自欺欺人,不去積極主動地建立一種紓解怨氣的長效"出氣"機制,那麼,這股不斷積蓄的巨大能量總有一天會爆發出來,產生強度之大孰難預料的悖反效應。從文化發展史的角度來看,中國當代社會的很多文化問題乃至社會問題或多或少都是由於中華民族文化的血脈被斬斷所造成的內生性問題⑧。中國當代社會日益嚴重的道德淪喪、唯利是圖、言行相詭、漠不關心和戾氣瀰漫之社會風氣,顯然與新中國建國後在無情批判中國傳統文化的同時,強行發動的追求意識形態純潔性目標,並且"觸及人們靈魂"的文化革命所造成的整個中華民族的文化精神分裂密切相關。正如阿克頓勳爵所說:"伴隨著暴虐權力而來的往往是道德的墮落和敗壞。"⑨

三、結論與討論

遺憾的是,這種高估文化規制的實際效果,同時大大低估文化規制的負面影響的文化規制主義理念仍舊是指導中國文化規制實踐的主流規制哲學。從文化規制史的角度來看,由於文化規制的路徑依賴性,這種文化規制主義的影響力在一定時期繼續存在,當然是可以理解的。但在科學技術日新月異和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的新的歷史條件下,文化規制者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文化規制並非單純的文化管理問題,而是複雜的文化治理問題⑩,是維護國家文化安全和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戰略問題,而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權變性策略問題。因此,文化規制的關注重點必須是文化規制的長期效果,而非短期性表面化且"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策。

問題在於,就中國的文化規制實踐而言,很多出於危機感而魯莽實施的文化規制急招和亂招,不僅無助於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反而經常以"舉棍子"和"捂蓋子"的方式壓制不同的聲音。在很多情況下,文化規制者在事實上默許被規制者心懷不滿甚至私下抱怨,但絕不允許被規制者公開表達不滿和尋求解決之道。文化規制的"看得見的效果"是言論的"和諧"和社會的"穩定","視而不見的效果"則是被規制者敢怒而不敢言和敢怒而無處言。這顯然會使被規制者的怨氣充積,同時導致文化規制的認同危機,淨效果就是火上澆油。事實上,不同意見的公開表達,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為這其實正是被規制者的"減壓閥"和文化安全的"預警器"。文化規制者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追求文化自由是人類天性。人類追求文化自由的力量如同一顆種子發芽的力量,文化規制則如同一塊壓著種子的石頭。而種子一旦發芽,石頭是壓不住的,種子會破石而出。經驗地看,文化規制者的不當規制和文化規制的負面影響都很容易導致文化規制的認同危機,而文化自律機製得以正常運行的最重要前提恰恰是認同。因此,如果這種危機不能及時得以消解,那麼,就很容易出現文化規制的失靈和文化秩序的失范,進而推動整個社會加速走向潰敗。從某種意義上講,近年來備受關注的社會底線的失守和普遍的漠不關心就都是社會潰敗的直接表現。

所謂前車之覆,實為後車之鑑。蘇聯的《消息報》曾經刊登過一則令人深思的報導,說的是一座新建樓房的某個單元居然沒有進套間的門。最為弔詭的是,設計師就是這樣設計的,工地主任就是這樣指揮的,工人就是這樣按圖施工的。誰都沒有發現有任何問題。上述報導很容易讓我們聯想到"他們假裝給我們發工資,我們假裝為他們幹活"的蘇聯式幽默。顯而易見,這種由於認同危機導致的底線失守和漠不關心所造成的影響顯然已經不僅限於精神層面,而且直接影響到了經濟層面乃至整個社會層面。諸如此類的現象當然並非蘇聯所獨有,當今的中國社會同樣相當普遍地存在著類似的現象。事實上,在不少文化規制者同時患有短期危機誇大症和長期問題麻木症的情況下,必須更加分外警惕文化規制主義及其所引發的表面秩序井然,實則貌合神離的那種看似形勢大好,其實人心大壞的文化規制失靈和文化秩序失范,以及社會潰敗現象。

注釋:

①1966年8月8日,中共中央通過的《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一場觸及人們靈魂的大革命","必須迎頭痛擊資產階級在意識形態領域裡的一切挑戰","改變整個社會的精神面貌","改革一切不適應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築"。至於"文革"的後果,1981年6月27日,中共中央全體會議一致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將文化大革命定性為"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

②沙蓮香:《中國民族性(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93-97頁。

③在沙蓮香的研究中,屈從的基本涵義是"屈服於權勢、欺軟怕硬、唯唯諾諾等"。參見沙蓮香《中國民族性(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70-71頁(下同)。

④欺瞞的基本涵義是"圓滑、說謊、自欺欺人等。"

⑤中庸的基本涵義是"謙和忍讓,不偏不倚,調和適中,忍讓求和等。"

⑥私德的基本涵義是"不講公共秩序,不愛護公物,不顧社會利益,損公利己等。"

⑦功利的基本涵義是"追求金錢、地位,唯利是圖,不擇手段等。"

⑧"文革"期間,身處上海的一代國學大師熊十力常常雙淚長流,口中念念有詞:"中國文化亡了!""中國文化亡了!"參見周為筠:《在台灣——國學大師的1949》,金城出版社2008年版,第154頁。

⑨阿克頓:《自由與權力》,商務印書館2001年版,第343頁。

⑩胡惠林認為,文化管理和文化治理的主要區別在於:文化管理是國家對文化行為的規範化;文化治理則是國家利用和藉助文化的功能來克服和解決國家發展中的問題。參見胡惠林:《國家需要文化治理》,《學習時報》2012年6月18日第9版。

孫立平形象地將社會潰敗比喻為構成社會肌體的細胞的壞死和機能的失效。在他看來,中國目前最大的挑戰和威脅並非社會動盪,而是社會潰敗。參見孫立平:《中國亟需社會重建》,《中國改革》2009年第11期。

瓦吉姆·別洛策爾科夫斯基:《自由、權力和所有權》,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8頁。

(原載《領導者》2015年4月號、共識網,原題為"文化規制主義與社會潰敗現象")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馬健教師博覽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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