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對比 > 正文

多少港商想送自己上央視認罪

港首林鄭月娥一意孤行,聲稱不會撤回"送中"的《逃犯條例》修訂。修例能否在立法會過關,端視乎代表工商界的議員是否支持,而能對這些議員施加壓力的,除了中環、西環外,港商是否發聲至關重要。有些港商滿足於特區政府豁免其中九項罪行的引渡,自以為享有法外特權而沾沾自喜,但一旦林鄭滿足中共權貴堵塞引渡漏洞的要求,不論是未獲豁免的賄賂貪污罪,還是被中國商業夥伴控以其他罪名,港商都可能"合法"引渡去中國大陸受審,那就離把自己送去央視認罪只有一步之遙了。

中共無官不貪港商冷暖自知

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昨日就《逃犯條例》修訂,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只不過是帶出港商要面對的兩個風險。一是法例的追溯力。雖然按普通法的慣例,如無明文規定,法例的修訂應無追溯力,但特府向立法會提供的文件顯示修例有追溯力,否則無法為修例是要向台灣引渡兇殺案疑犯而自圓其說。而且,全國人大常委會為《基本法》第104條釋法的無限期追溯力也顯示,只要中共需要,有沒有明文規定都好,甚麼法例都可以變成無限期追溯。港商隨時要面對中國大陸生意夥伴就過去幾十年的糾紛的指控,中共官媒因此有理由從過往叫囂"別讓李嘉誠跑了",改成高喊"把李嘉誠抓回來"。

二是特府修例建議豁免九項罪行的引渡,的確並非全部是給予港商特權。一方面,非法使用電腦罪行被剔除出引渡範圍,另一方面,現行引渡條例中的第15項,即"與賄賂、貪污、秘密佣金及違反信託義務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則獲保留。中共幾乎無官不貪,兼且權力鬥爭不斷,北上投資的港商是否捲入其中往往身不由己、冷暖自知,因此才有一回到香港就如沐春風的感慨。一旦特府的修例獲通過,港商就真的失去法律的保護傘、失去人權的保護傘。哪怕特府擴大豁免引渡範圍,也無法杜絕中共權貴以莫須有的罪名,要求引渡港商去中國大陸受審。

司法透明鬧劇逼拍認罪短片

港商為甚麼對香港的法治環境如沐春風,對中共越來越高調倡導法治反而提心弔膽?港商真的如譚惠珠所形容的坐井觀天、不了解中共的"陽光司法"嗎?雖然港商多數不會公開述說他們在大陸遭遇的黑暗經歷,但中共的陽光司法有幾透明,港人早已從中央電視台不時播出的認罪短片領教過了,港商如果縱容其立法會代表支持特府修例,何異於準備把自己送去央視認罪,不只要受不公正的審訊,還要接受遊街示眾式的羞辱。

在中共歷史上,被整肅的政商、文化名人要當眾檢查、低頭認罪是常態,從反右到文革,莫不如此。現今,上電視認罪取代遊街示眾成為新常態。其中,既有網絡大V薛蠻子,獨立記者高瑜,涉吸毒明星柯震東、房祖名,還有銅鑼灣書店被失蹤的桂民海、呂波、林榮基、張志平、李波。播出認罪短片的,既有中央電視台,又有中共在海外的電視台、網站。

逼整肅對象拍認罪短片,就是中共所謂司法透明的鬧劇,不是要觀眾相信被整肅者犯罪、認罪,而是要讓認罪者、讓觀眾再也不會萌生反抗的意志。無論認罪者泣不成聲地表示"我的根在中國",還是面帶笑容表示"我採用偷渡的方式"回大陸配合司法調查,都只會讓港商、港人感受到其中的無奈、無力,而特府又何曾伸出援手?連願否、能否都有問題。港商還要對特府修訂引渡法例的後果心存幻想嗎?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9/0402/1269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