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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實採訪:中共導致大饑荒 我吃過人肉

作者:
一個十多歲天真爛漫小女孩餓得啃一條死人腿啃的畫面是怎樣的? 「我吃過人肉!」即是見證,更是控訴!

受訪人:王碎狗,女,69歲,甘肅省秦安縣王堡鄉羅店村人。出嫁前為甘肅省秦安縣城魏店鄉南岔雙石村人。

時間:2014年5月23日

錄音長度:16分鐘

採訪地點:甘肅省秦安縣王堡鄉羅店村王碎狗家

「在你的採訪中,有沒有吃過人的人。」關心我的讀者問,我說:「沒有,我從來不問這個問題,我覺得太殘酷了,即便有人說某某吃過人肉,我都不會去打問。」

這次回老家,本家舅舅牛寶德帶我去張家彎採訪,回來的路上遇到他在地里拔草的妻子王碎狗,我應該稱呼她妗子。她一臉塵土,又說又笑的跟我們一起回村子。當她知道我是來打問挨餓時間的事情,就開始訴說自己經歷過的挨餓。

依;妗子,你多大了?

王:我不知道,我是屬狗的。今年六十九了。(註:1946年出生)

依:你叫什麼名字?

王:王碎狗,碎狗。名字好聽得很。

說那時候的事情,把人餓死了,我大大(父親)餓死了,我一個姐姐餓死了。都餓死了。

依:你大大多大歲數了?

王;我大大多大歲數了?我媽說我大大沒有的時候,她四十二,我媽四十二,拉扯我們幾個娃娃,五、六個把我們拉扯大了。我媽四十二,我大大沒有了,年輕得很嘛。

依:你大大死的時候,你在跟前嗎?

王:在跟前哩,餓得吃柴咬草的,躺在炕上。我和我媽餓得啃著吃草根根、吃刺莖,我大大在炕上睡著哩,動彈不了。我就那麼瓜嘛。

依:你姐姐多大?

王:我姐姐屬猴的,比我大兩歲,十幾歲,十幾歲。

依:你家還有誰餓死了?

王:那餓死的人多得很,我二大,我二媽,我三爸爸,我三媽,我芒哥。我一家子都是餓死的。就是這幾家子,莊子裡餓死的人多得很。

依:你家一共餓死了幾個人?

王:你算,我大大,我姐姐,我哥哥先找了個女人,也餓死了。我一家子就三個人。我二大,我二媽,我芒哥,就是三個人。我三爸爸,我三媽,八個人,八個人,我一家子就八個人。我這一算,就是八個人。這都是餓死的。

唉——,餓死了,吃柴咬草的。

依;你大大叫什麼名字?

王:人死了,名字也不好叫了。外號叫蒼蠅,叫蒼蠅。我大大也就是剛四十多些。

我的哥哥是屬龍的,我大大餓死了,他就在房子後面挖了個坑,我們本家的人,把我大大放在一扇門上,就埋了。

依:你姐姐叫什麼?

王:旺子,王旺子。比我大兩歲。我姐姐死了,在莊子後面的坎坎上挖了個洞就那麼埋了,就那麼扔了。我姐姐只有十幾歲,就死了。

我嫂子叫個啥我也不知道,我還是個娃娃,就那麼埋了。多大我也記不起來了。

我芒哥是屬蛇的,餓死了,那時候三十多歲,沒找上女人,沒有成上家,那時候人窮得很,就這麼個。

就留下我媽,養了十幾個娃娃,好養賴養,就這麼個。活下來我們五個。

牛寶德插言:你姐姐死的時候十幾歲,你嫂子也是十幾歲。就是個十八、九歲嘛,沒有上二十,十八九歲嘛。

依:你見過死人嗎?

王:死人嗎?見過嘛,見過的多得很。我還吃過死人的骨頭哩。

依:哎唷!(我非常之震驚,因為採訪大饑荒倖存者三年多了,採訪過近三百人次,還沒有一個人坦誠地說:「我吃過人肉。」王的話讓我很有興趣。)誰的骨頭?

王:我去拾柴,餓得呀,餓得呀,把死人的骨頭就吃了。我莊上有一個老漢,餓死了,埋的淺。那時候是狼,還是狗刨出來。我和我妹妹挖刺莖去了,就給刨出來,刮著就啃著吃哩嘛。還吃過驢蹄子。這個都吃過。餓著。

(王碎狗把吃人肉和吃驢蹄子一起說出來,沒有任何愧疚、不安、自責,或者不敢告訴人。)

依:那是太餓了,那不是一個整人嘛?(我不明白,一個整人,怎麼刨出來就能吃?)整人你怎麼吃呢?一大塊子你怎麼吃呢?

王:上身都吃的沒有了,就剩下一個腿一個腳了,我就餓著啃著吃。

依:有沒有肉?

王:沒什麼了。那是我莊裡的高高大,我的老漢知道。人埋的時候,半截子在土裡,半截在外面。野獸給刨出來了,我就啃著吃了。我妹子就罵我。

依:你妹妹罵你啥?

王:我妹妹比我鬼,說我把高高大吃掉了。我妹妹現在在蘭州,我去了,她就說我把高高大吃掉了。

依:這個人叫什麼?

王:他的娃娃叫高高。

高高大那時候四十多歲了,餓死了。叫啥名字我不知道,餓的時間死的人,我不知道。

依:你說你妹妹現在還在笑話你?

王:她看見我吃過高高大,她知道,我不知道。這個高高大是我們的鄰居,我妹妹曉得,曉得埋在那裡,我曉不得。我吃了,餓著哩,瓜著哩。我妹妹說:「這是高高大,你不得活了,你把人家高高大啃著吃上了。」這幾年我去蘭州,我妹妹還對鄰居的老漢老太婆說我吃過高高大。我說:「我餓得很,有啥說的?我曉不得個啥,就塞到口裡了。」

依:那高高大死了多長時間了?肉上有血嗎?

王:怕是死得時間長了,乾乾的,沒有一點紅顏色了。不知道誰挖出來的,我也不知道,餓了,什麼都往嘴裡吃。已經干成皮皮了,干骨頭了,就那麼個。

依:那個高高大叫什麼名字?

王:姓王,王家人,叫什麼不知道;

牛寶德插言:餓得曉不得,什麼找到都吃,拿上就啃著吃。

王:驢蹄子我啃著吃,我啃著吃,驢蹄子還吃起來香。

依:驢蹄子是熟的?生的?

王:生的,還?哪裡來的熟的呢?唉!餓死了,餓瘋了。

依:你去要過饃饃(土語:要飯)沒有?

王:沒有,要饃饃我沒有去過,孽障的不會要,我十六歲人家就領來了(註:嫁人),還小,還瓜得很。我瓜,我最孽障嘛。我就說吃柴咬草的,餓著沒有餓死。

依:你那時候害怕不?

王:餓得不害怕。

後記:整理完這篇訪談,我一時無語。「我吃過人肉」這句話不斷地在我耳邊重放。

在做大饑荒調研的最初,我的想法是:人吃人是一條界限。只要不吃人,其他的我都能理解、接受。可是,當我走訪過幾十個村子,聽聞了很多很多人吃人的事件後,我最初的想法徹底改變。吃人者無罪,吃人的是那些最可憐的、餓得奄奄一息的、以求生本能吃人的人。吃人,是為了活命,或者多活幾天命。到了吃人的程度,人已經被逼成獸。

面對一個當年只有十多歲,就被逼迫吃人肉,生人肉的婦女,我問不出:「人肉是什麼味道?」「那天你吃飽了嗎?」

一個十多歲天真爛漫小女孩餓得啃一條死人腿啃的畫面是怎樣的?

「我吃過人肉!」即是見證,更是控訴!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縱覽中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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