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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下不了飛機遭開除 郭台銘輸了

被稱為鴻海戰將、前新綠數事業群總經理謝冠宏,7年前到日本處理女兒入學事宜,他在飛機上接到董事長郭台銘來電要求返回開會,因艙門已關下不了飛機遭開除,最高法院維持原審判決,認定郭違法解僱須給付資遺費150萬元及市值逾2千萬的鴻海股票定讞。

曾經是富士康最年輕的事業群總經理、郭董左右手的謝冠宏提告主張,他從2003年到鴻海工作,2012年2月擔任鴻海新綠數事業群總經理、月薪27萬3000元,主要負責LED及電子書等產品,他為安排女兒在日本入學及住宿事宜,向公司請假3天。

謝男表示,他預訂在10月22日至25日請假,但因行政人員搞烏龍未幫謝請22日的假,他還特別在20日親自向郭台銘補請22日的假,郭並在21日以專機將他載回台北,他以為郭同意隔天的休假才搭機赴日。

謝男主張,22日當天上午,郭台銘進會議室發現謝冠宏不在,當場以擴音方式打電話詢問謝在哪,要求他下機返回開會否則要開除他,他不斷求情道歉,但郭堅持自己立場,後來因飛機上傳出艙門已關閉的廣播,郭就掛電話隨後在會議上宣布開除他。

謝冠宏提告要求郭台銘給付他資遺費150萬多元、原本已承諾的鴻海股票23萬5000股及工作獎金200萬元;鴻海辯稱謝男連續曠職3天,公司可依法終止契約,也不須給付謝股票及工作獎金等。

新北地院判決鴻海須給付190萬元工作獎金,高院認定鴻海未說謝冠宏未出席會議對公司有任何具體損害,縱然謝未出席也難認定有何情節重大,鴻海違反勞基法違法開除,須給付資遺費及股票,至於工作獎金是贈與性質不須給付,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中時電子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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