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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路獨舞: 996 英語中又多了一個新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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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有個粉絲給我留言問我,美國有996嗎?我當時心裡嘀咕,什麼996,我只知道保時捷有996車型,是我想要的下一款車。

此996非彼996

結果上網一搜才知道自己外行了,原來是996工作制,而且和‌‌‌‌「碰瓷‌‌‌‌」有了英語詞條‌‌‌‌「PengChina‌‌‌‌」一樣,996也有了英語詞條‌‌‌‌「996 working hour system‌‌‌‌」,瞬間有點無語,原來又是‌‌‌‌「特色‌‌‌‌」,這個996工作制指的是早上九點上班、晚上九點下班、每周工作六天的用工制度,是在已開發國家普遍被認為是資方要求勞方延長工時而不額外給薪的一種工作制度。我粗略了算了一下,按照996的要求,員工每天需要工作12個小時,一周一共需要工作72個小時,難道這在中國不違法嗎?就算不違法,也太不人道了吧。

我在美國基本是沒有加過班的。當年畢業到公司剛工作的時候手頭研究項目的壓力有點大,於是自己主動加過班,希望能趕得快一點。有一次周六在實驗室加班老闆過來取東西看到了,關心地問我為什麼要周末加班,還說如果工作量太大應該向他匯報,他會給我增加人手;如果不是工作量大千萬不要自己加班,因為只有周末休息好了一周中間才能更好地工作,而且無謂的加班還可能被誤解為不勝任工作,我從來沒從這個角度上理解加班的問題,從那以後逐漸學會了管理工作節奏,上班講究高效率,該休息的時間就休息,把工作和生活分開。

人生不只有工作,還應該看看風景

後來我到了現在就職的大學,屬於不坐班的工作,前提是必須把該做的工作做好,所以工作多的時候我可能會在辦公室9-10個小時,工作不多的時候我可能只去半天,由於這樣的彈性工作制度,我既有工作的高效率,也可以去看丫丫的籃球比賽和有空檔來照顧家裡的事情。

在美國工作的職位一般是有兩種的,一種叫Non-exempt Employee(非豁免員工),他們受美國《公平勞動法案》(Fair Labor Standards Act)中超時條款保護,如果一周的工作超過40小時,超出的小時部分僱主需要支付1.5倍的工資,美國公司內部大多數員工都屬於這類員工。另外一類是Exempt Employee(豁免員工),這些人沒有加班工資,主要是經理、主管、行政和技術人員、一些專業的人員(如醫生、法律顧問)等。所以,如果說在美國有996的話,也基本上是老闆在996,員工按時上下班,如果員工自己要加班的話,就像前面我自己主動加班那樣,老闆都不願意,非豁免的要付高工資,豁免的如我與公司的形象有損,所以在美國才會看到像矽谷那些高科技公司員工上班時間是很自由的,撇去前面談到的那些因素之外,還因為公司更看重的是員工的創新,而創新光靠時間是熬不出來的,它需要靈感,更需要輕鬆的環境。

所以996的問題根本不是工作時間問題,而是剝削的問題。能像馬雲那樣把資本家殘酷的剝削說得這麼勵志,我還是第一次聽說,難怪福布斯(Forbes)都會有專欄文章專門評述他的‌‌‌‌「福氣‌‌‌‌」論,畢竟阿里巴巴是在美國上市的公司,這麼赤裸裸地剝削和踐踏勞工權利也真是夠奇葩的了。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心路獨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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