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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京:劉士余其實不能算主動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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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9年1月,劉士余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然後調為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

這是最典型的抓人手段。先從要職調閒職,然後抓。

這麼作的目的,是避免直接抓人帶來的,可能的工作交接麻煩,以及可能的問題。

因為這涉及到,交資料,交鑰匙,交公車,交密碼,具體工作人事交接,通訊方式的繼續,等一系列問題。漏交,不交,故意錯交,都是麻煩。

劉士余其實不能算主動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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