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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小果案的最大疑點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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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小果(網絡圖片)

轟動全國的孫小果案疑點重重,最大的疑點是什麼呢?

1994年,在武警學校就讀的青年學生孫小果,帶人在大街上閒逛,見到兩位美貌少女,竟然強行將兩個少女拉到車上,拽到野地進行輪姦。如此光天化日之下發生的野獸暴行,正是國家法律重點打擊的對象。

按照國家法律,二人以上輪姦,最少應當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孫小果的母親利用自己刑警的關係,上下活動,將孫小果的戶籍年齡由19歲改為17歲,搖身一變,成了未成年人,於是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而這三年徒刑,基本上是監外執行。1995年孫小果保外就醫,實際上只坐了1年牢。由10年刑期變為1年刑期,這位刑警母親該有多大的能量?

關於這一次營私舞弊、枉法裁決案的後果,根據公布的資料,主犯孫小果的母親孫鶴予,在1998年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為之付出了沉重代價。其繼父李橋中也因在1994年為為孫小果辦理取保候審手續,被留黨察看、撤銷職務。

在此案中,孫小果的父母均在幾年後受到了一定的懲罰,但那些幫助其作弊的司法官員為何沒有受到處分?比如,將孫小果年齡改為17歲的戶籍警及其領導呢?那些明知孫小果年齡有假,閉著眼睛將10年刑期改判為3年的法官呢?那些明知孫小果偽造病歷,卻泯滅良心,將其辦成保外就醫的獄吏們呢?

這麼多徇私枉法、踐踏國法的司法官員一個也沒有處理,連提都沒提。只懲罰孫小果的父母,而放縱了與之串通一氣狼狽為奸的司法官員,這法律的漏洞不是太大了嗎?正因為有關領導對這一次枉法腐敗案件睜眼閉眼,不予追究,才助長了歪風邪氣,使一些當事者更加膽大妄為,催生了幾年後更大的踐踏國法的案件!

被法律放縱的孫小果,更加瘋狂殘忍,打架鬥毆,尋釁滋事,殘害百姓,成了黑社會老大。他竟然夥同他人,在夜總會包間殘害兩名不聽話的少女,用竹筷子和牙籤刺女孩的乳房,用菸頭燙女孩的手臂,用大理石茶几猛擊女孩的頭部,使女孩牙齒脫落,頭腦淤血,胸骨骨折,遍體鱗傷,大小便失禁,住院一個月仍不會走路,成了重度殘疾人。

如此瘋狂殘忍的暴行,可謂人神共憤,天理難容!任何一位有正義感和良心的人都會強烈要求對罪犯予以嚴懲!

但是,在逮捕和懲罰孫小果的過程中,竟然有人從中作梗。昆明警方竟然不得不尋求媒體的幫助。1998年,昆明警局領導向記者表示,辦案過程阻力太大,警方抓了孫小果後,不敢放人,也不敢辦他,於是主動聯繫《南方周末》等媒體前來採訪,希望輿論監督,用媒體輿論推動案件的辦理。

這一招果然有效。通過媒體的曝光,孫小果的惡行震驚全國,國人皆曰可殺。中央領導迅速批示,要求嚴懲罪犯。1998年2月18日,昆明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孫小果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制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加上原來因強姦罪余刑2年多,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孫小果不服,提出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然而,這樣一個國人憤怒,媒體曝光,中央領導批示,昆明中院一審和雲南省高院二審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大案要案,竟然會在極短的時間裡發生驚天逆轉——由死刑變為死緩!由立即執行變為刀下留人!

這個驚天逆轉留下了諸多巨大的謎團,有關部門的答覆至今也沒有解開——

昆明警局起初抓捕罪惡累累的黑惡頭目孫小果時,居然感到阻力太大,對罪犯不敢辦也不敢放,只得尋求媒體的幫助。請昆明警局領導對媒體公布一下,當時的「阻力」是什麼?孫小果的母親僅是普通警察,繼父僅是下面分局的副局長,作為上級,堂堂國家機關,為何不敢處理一個下屬惡貫滿盈的兒子?

從上面公布的資料看,為孫小果辦理死緩的首犯、也是最高領導梁子安,身為高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查監督庭庭長,為何要為一個中央領導做出批示要求嚴懲的強姦犯,而干預司法,推翻省市兩級法院的二審判決,冒著掉烏紗、毀前程甚至進監獄的巨大風險呢?

梁子安先生應當對著媒體作一打復:是孫鶴予夫婦用金錢和女色求你辦事了嗎?或者是你自己發了善心,以為孫小果罪不該死,故意刀下留人了呢,抑或是哪位更大的領導向你發出指示了呢?

按公布的資料,孫小果的母親孫鶴予,因為在1994年包庇兒子的強姦罪,被開除公職,判處5年有期徒刑;繼父李橋中也因為包庇繼子,被撤銷了副局長職務,此二人此時已經聲名狼藉,不可能有什麼影響力,梁子安等人為何還要不顧一切保孫鶴予的「逆子」呢?

按照法律規定,要將死刑犯改為死緩,一是有檢察院提出抗訴,二是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而實際情況是,檢察院既沒有抗訴,孫小果也沒有任何立功表現(那個偽造的「井蓋發明專利」是2008年後的事情)梁子安是依據什麼推翻了兩級法院的死刑判決?梁子安在改判時有沒有經過集體討論?在討論時有沒有人提出質疑?

梁子安做出死緩的判決後,有沒有形成法律文書?如果有文書,上面的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是誰?如果沒有文書,死刑改為死緩的決定是如何執行的?

梁子安的死緩判決下來後,肯定會引起很多不滿。昆明中院和雲南高院的原審法官一定是疑慮重重:對這樣一個罪惡累累的嫌犯,我們的判決哪兒錯了?中央領導的批示也錯了?媒體的輿論也錯了?就你梁子安法律水平高?——他們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了嗎?

雲南省時任高院院長,對孫小果案肯定了如指掌。既然中央領導有批示,全國輿論有呼聲,兩級法院也有了死刑判決,那就堅決執行得了。然而現在自己的下屬梁子安居然要改為死緩,向院長匯報了嗎?院長知情嗎?——無論如何,高院院長對此次枉法裁決案,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梁子安已經被刑事拘留,院長豈能安然無恙?

有人說,即使是審監庭庭長,也很難做到神不知鬼不覺,把一個萬眾矚目的死刑犯改判,而且一瞞就是二十年。若不是孫小果自己作死,簡直就是完美的職務犯罪!其中定有一批徇私枉法、失職瀆職的大小官員還沒有挖出來!

總之,1998年,罪大惡極的孫小果由死刑改為死緩的案件,是孫小果案最大的疑點。之前的強姦案為此案奠定了基礎,其後的發明專利造假而減刑的事件,都由此最大的疑點衍生而來。希望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加大力度,當地司法機關要深查細挖,各地媒體輿論要不斷跟進,定要將孫小果案查個水落石出,所有的涉案人員都要統統挖出來,不留死角,不留隱患。讓法律回歸正義的軌道,讓人心看到希望的明天!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貓眼看人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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