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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長就「暴動」論發言 港府高官:北京不會讓林鄭下台

香港民眾6月16日上街抗議資料圖片

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在周一晚向媒體宣稱,「6月12日立法會示威區發生的『暴動』是指某一些人的行為,如當日無參與暴力行為的人士,不用擔心涉及暴動罪」。而面對上周日有兩百萬香港民眾上街要求林鄭月娥特首下台的呼聲,一名資深港府官員透露表示,「就算林鄭本人願意離開,北京當局也不會讓她這麼做」。

6月12日為了阻止香港立法會就極為爭議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進行二讀,大量抗議學生和民眾包圍了立法院並在當地占領示威,他們與前來驅趕和鎮壓的警方發生衝突。香港警方在執法中除了採用警棍、胡椒噴霧、警盾等常規器具外,還在當地史無前例的用帶來的布袋彈、橡膠子彈向民眾射擊,並採用催淚瓦斯驅趕抗議人群。警方在隨後介紹當天一共發射了150枚催淚彈,截至周四下午3點有79人受傷送院。林鄭月娥並在同一天發布視頻講話,並三次以「暴動」為這場由「反送中」修法引發的警民衝突定性。她還在隨後周六的記者會上當被記者提問是會否收回「暴動」的定性,以及會否就警方的暴力對待示威者道歉時回應稱,警方執法是「理所當然、天公地義」,不應被抹黑,又認為警方克制。

但在抗議者和香港社會之中,大多數聲音認為當天警方的執法存在嚴重的暴力過度。這也致使6000多名香港母親在周五上街,向抗議學生和傷者提出聲援,並要求調查警察暴力和林鄭下台。同樣在周日兩百萬走上街頭的香港民眾中,要求港府撤銷「暴動」定性,及高舉「不要殺我」,「不要向我們開槍」,「我們是香港市民」等抗議標牌隨處可見。而這次被認為是香港史上最大規模遊行活動組織方的香港民陣,在向港府提出的五大訴求中也包括「撤回修例、追究警察開槍、不檢控和釋放反送中示威者、撤銷暴動定性,以及要求林鄭問責下台」的內容。

就這一問題,盧偉聰在當晚向媒體強調,他在之前的記者會上之所以形容當天於立法會示威區發生「暴動」,是因為有人以磚頭、鐵支、鐵馬等衝擊警方。不過,他此次表示,從未就當日整個和平的公眾活動定性為「暴動」,而所謂「暴動」是指某一些人的行為。盧偉聰說,如當日無參與暴力行為的人士,不用擔心涉及暴動罪。他還介紹稱,警方在12日共拘捕32人涉及暴力行為,當中只有5人涉及暴動罪,另外10人涉及暴力罪行、而示威區一帶周邊有17人被捕,涉及其他罪行,例如無攜有身份證、遊蕩罪、藏有危險物品等。

此外,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並於大遊行當天向會員發信提出,「警隊自回歸以來參與不少跟政治有關的行動,雖然不時有人覺得警隊不應該牽涉政治,但警隊無可避免會被捲入政治漩渦,他強調警員執勤時嚴守中立,不會理會涉及什麼議題或爭議。」另就林鄭月娥是否會響應民意下台的問題,路透社在周一援引一名匿名港府官員的話報導稱,「儘管林鄭月娥引發社會民怨,但她不太可能會下台。」參與了這場政治危機相關會議的官員還說:「這種情況不會發生。」該官員稱,「從各種層面來說,(她下台)將會製造更多問題,反而不是解決問題。」

林鄭於周日晚提出道歉後,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表示,政府在進行《逃犯條例》修訂工作做得不好,相信對特首林鄭月娥來講是很大教訓,也認為她已經感到非常歉意及很內疚。而行政會議成員及林鄭月娥顧問之一的葉劉淑儀則告訴路透社稱,儘管抗議民眾要求,她不認為林鄭月娥會辭職。葉劉淑儀還在周一向《明報》指出,行會成員意見一致認為特首林鄭月娥正式宣布撤回修訂《逃犯條例》沒有問題,因為暫緩、無設時限,其實等於撤回。但她隨後再補充道,「陳智思另告訴她說,有政黨不同意政府撤回修例,原因是沒設限的暫緩,已等於撤回」。面對港府各路人士的相繼表態,民陣通過臉書發表最新聲明強調,「我們沒有一個人是暴徒」。

聲明提出,「一、6月12號的示威者當中,沒有一個是暴徒,所有示威者都是愛香港的人;二、盧偉聰意圖將示威者分化為『暴動的五人』以及『其他示威者』,民陣絕對不接受。而這說法並沒有撤回將示威視為暴動的定性,完全沒有回應市民的訴求;三、示威者的反抗,完全是無能及傲慢的政府官逼民反,政府須負上最大責任;四、對於盧偉聰沒有回應警方使用過度武力,包括對民陣示威區使用催淚彈、對和平示威者使用橡膠子彈、毆打和平示威者、攻擊媒體以及急救站、殺人布陣等等,感到憤怒,也呼籲署長對此作出交代;五、盧偉聰必須問責辭職」。聲明還在最後重新列舉了周日大遊行中提出的,針對港府和林鄭月娥的「五大訴求」。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I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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