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港台 > 正文

一名前港警督察的公開信:白恤衫 要對得住個膊頭

數年前,本人因個人原因離開香港警隊(大家一般自稱警察部或 FORCE)。然而,直至今時今日,我依然對於曾經於警察部工作,深感驕傲。即使處於今天時勢,我依然十分自豪地告知他人我是一名前警察。就住近日之社會事件,我希望可以分享自己的一些思絮。

資料圖片:2019年6月10日凌晨,警方於立法會示威區「清場」

數年前,本人因個人原因離開香港警隊(大家一般自稱警察部或 FORCE)。然而,直至今時今日,我依然對於曾經於警察部工作,深感驕傲。即使處於今天時勢,我依然十分自豪地告知他人我是一名前警察。就住近日之社會事件,我希望可以分享自己的一些思絮。

「白恤衫,點解你高人工啲...」

記得學堂的時候,有一段 courseinstructor之教誨,至今未敢忘記,意思大慨如此:「白恤衫,點解你高人工啲,唔系因為你拉人叻啲查案叻啲,大把士沙、柴,甚至夥計都會叻過你,人地日日做,做咁多年,駛乜俾高啲人工你。記著,你個膊頭系用黎孭飛!你地帶隊人出去做野,最重要系平平安安,成隊人齊齊整整,拉完人,幾個夥計倒轉企,有乜用。記住,你系 commander,JPO有時真系唔諗咁多,你話做佢就幫你做到,要靠你地睇住」(註:倒轉企,意即由執法者變成站進犯人欄;JPO,即初級警務人員,包括警員至警署警長;白恤衫,即督察級以上人員,因他們制服為白色

四年前,自己最感觸的是一個 O記總督察並無阻止一件悲劇發生。於我看來,如無他首肯,事件不會發生。當然,最終動手的各名警員都是成年人,須為自己行為負責任。但是,一個帶隊工作的白恤衫,難道對於事件無職務上情感上道德上的責任嗎?

一個星期前,市民大眾見到的是,一群全副武裝之警務人員,以有暴力事件為名,進行清場的行動,務求使金鐘政府總部附近,成為市民/示威者禁區。各方口誅筆伐警察部使用過份武力,警察使用武力的影片照片經互聯傳至世界各國的眼前,甚至有人嘲諷當天是警察的暴動。本文不會探討背後是否有政治動機,行動是否有法理基礎,而只想以一名尊敬及愛護香港警察人士的身份去看看白恤衫的責任。行文之際,警察部剛剛宣布成立調查小組去跟進事件。

最低程度武力達目的後須即停止

有關使用武力的指引列明,警方所使用的武力必須是為達到目的,而需使用的最低程度武力;達到目的後,須立即停止使用。警察部當天的行動,特別是立法會「煲底」以外的清場行動,武力使用是否合法是否合乎指引,鏡頭下自有分曉,社會自有公論。然而,數名 blue team成員持棍「制服」已被擊倒於地上的市民,向未有衝擊警察防線之示威者發射催淚彈之清場行動等等,當中夥計如果被裁定違法或違規領隊的白恤衫,你們會否為自己行為後悔?會否責怪自己?你們又於心何忍?

誠然,每一名學警自訓練早期便應知道,每人為自己行為負責,不存在依命令拘捕,更沒有依命令開槍。然而,於階級分明的警察部,上級一言一行縱然不是合法命令,皆會對前線人員構成影響及壓力。沒有白恤衫支持或鼓勵,夥計們會辛苦抬著百多磅重的成年人走百多米,只為教訓他一下?沒有白恤衫批准,在生命未受威脅情況的下,夥計會開槍嗎?沒有白恤衫指示,夥計會不惜一切於金鐘執行清場行動嗎?沒有白恤衫統領,夥計會於市區射出催淚彈,讓催淚氣體流入商場商廈,甚至地鐵站嗎?

以上一切一切,白恤衫付出的可能只是仕途、紀律聆訊;負責執行的前線同袍付出的,可以是全家的依靠,一生的事業,甚至是牢獄之災以及終身的案底。白恤衫,請你對得住自己膊頭,確保屬下同袍一切行為都合法而且有合理解釋,帶領夥計安全回家。這是你最大責任之一。

最後,也許我對警察部只是一個普通市民,但我也希望 CP(編按:警務處處長)可以看看以下一些心底話:

一路走來,香港警察由曾經貪污受賄的有牌爛仔,蛻變成一度之 Asia' s finest,靠著的是警察部不斷追求進步,使警察部之程序、行為更合法合情合理,符合現今社會之要求。多年來的一七八(即警隊的一項「抱負」、七項「目標」及八項「價值觀」,全部列於警隊網頁)、Living-the-Values活動、誠信管理(integrity management),夥計們由抗拒到慢慢接受,再到明白正直品格行為是必然必須的。就近日的示威活動,管理層是否要將警察部多年經營形象付諸一炬,我們還要誠實和正直嗎?以下幾點,希望 CP可以抽空想想。

CP隨政府政治需要變臉賠上警察部名聲

第一,數年前,占中之前,警察部分柝了無數應變的方法,合法的方法不是逐個示威者搬離,然後大規模拘捕嗎?當年計劃了大型拘留中心,甚或演練過大規模拘捕,為何警察部後來放棄這個合法策略?為什麼現在警察部可以奉行暴力驅散之策略?如果示威者沒有犯法,驅散權力何來?如果示威者犯法,警察為什麼不拘捕?我絶對明白,逐個示威者搬離達到不了清場之效果,然而,作為執法者絶不可以只看結果。難道合法搜證未能達至認罪,警察便使用酷刑逼供嗎?其實,諷刺的是,最終占中清場方法正正是當初無效的「逐個示威者搬離,再大規模拘捕」的方法!

為甚麼一夜之間,警察行動可以180度倒轉?警隊經常強調之 policing、public safety突然不重要嗎?暴徒突然變得合法守法嗎?還是政治決定變了?騷亂可以變成暴動,又可以變成整體不是暴動。警察部自稱中立專業,還能否取信於人? CP,如果你抵不住政治壓力,要你暴力清場,要你不斷隨政府政治需要變臉,而你一一照做,賠上的是整個香港警察部的名聲。

第二,請不要再把任何責任推至任何前線指揮官,甚或前線的夥計。現在社會面對的不是一件突發性,千鈞一髮的事件。全香港有目共睹,整個清場行動歷時超過數小時。如果有任何做得不好地方,你本人以及其他高層管理人員,絶對有能力有責任去處理。退一萬步而言,不作為然後推說一切是前線指揮官之決定,這是你的瀆職!警隊近年不是很著重對內宣揚 supervisory accountability嗎?如果一個警署的警員恆常性曠工,遲到早退,該警署的指揮官,可以推說是個別警員的個人操守嗎?CP,怎樣調查怎樣處理也許是你專業判斷,但作為警察部一哥,請拿出承擔。

第三,請不要再以立場決定行動。大規模的街頭無理截查,拒絶配戴 warrantcard,影片不停在網上流傳。這些基本的法例、規則,每一名警務人員都懂得。夥計們進退失據只是因為各「大sir」之壓力,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添馬公園內,一名本人個人敬重之警司級人員,解釋甚麼甚麼他可以證明誰是警務人員,所以人員可以不用配戴warrant card。最終,強辯而敗走逃跑,貽笑全城。其實,誠實正直,問心無愧。警察部又何必因為諸般考慮,作出各種違心之言,行使不存在之權力?

第四,調查夥計從來是一個艱難的決定,一件吃力不討心而且令人心煩的工作。但是,護短、不願意面對自己、不願意面對過失,會是社會背棄警察部的前奏曲。警察部應該迎難而上,面對時代面對社會。如果人員真的犯錯,文過飾非不會幫助他們,從制度檢討本才是保護夥計的根本方法。如果各位白恤衫真的於心不忍,請一定要做好自己的職責。CP,請不要用技術性原因再去推搪,甚麼不知道別人所指是哪宗案件,甚麼呼籲相關人士報案讓警方跟進,諸如此類,徒然出醜人前。事實上,警察部不時因為網上片段,留言,而主動調查、出擊。校園欺凌,黑社會鬧市群毆,鬧市撒錢,動物虐待,例子不勝枚舉。

藍絲散布讓警察部自毀的鴉片言論

最後,社會上,一些所謂撐警的人士,說盡甚麼甚麼支持的說話,指鹿為馬,自稱藍絲,警察部各職工會聞歌起舞,這些勢力真的幫助警察部嗎?他們散布的正正是顛倒是非,讓警察部自毀的鴉片言論。即使示威者是「黃屍暴徒」,警察就可執行私刑,「鎮暴有理」,成為人民英雄嗎?其實,每個警察心中都有答案。君不見有警察膽敢公然在鏡頭下陽光下,做這些撐警人士提倡的所為?其實 CP最應該挺身捍衛警察部名聲,何苦貪圖這些廉價興奮劑?6月16日,香港發生史上最大規模的遊行,街上的警察部署,也許也是史上最少。其實,我真的不敢想像,CP是否遵從所謂撐警人士的提議,做出「不喜歡警察便不要找警察」如斯幼稚行徑。CP,也許就職責二字,欠社會、欠警察部一個解釋。

寫完這篇文章,相信我亦會變成被黃絲洗腦的米國走狗。特別是文章下半部,相信不少人士要出來爭辯。然而,我相信社會自有評價,歷史自有公論。各方人士,要討論的話,大可提出證據,讓社會研究,警察示威者兩邊一起調查。真相,應可越辯越明。

我理解很多夥計們心中忿忿不平,平日規行矩步,為市民勞心勞力,為何落得「黑警」之名。每次我聽到這些言論,心中都感到戚戚然。平日,警察部辦事的標準,社會有目共睹。我自己相信,世界各地警察,能比香港警察部更高質素的,寥寥可數。然而,專業就是不停做好每一件事。一兩次失誤,足以「一失足成千古恨」。

最後,寄語各同袍,警察部是否秉持公義,是否維持治安,是否社會中的 thin blue line,會由社會作出判斷的。大家不用灰心,更不用妄自菲薄,做好自己,便好。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立場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9/0620/1304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