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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法庭裁決可引領全球進一步譴責中共的「反人類罪行」

「獨立人民法庭/中國法庭」6月17日在英國倫敦終審裁定「中共犯下反人類罪行」,並指出「中共強迫器官摘取」在中國大陸大規模存在多年,法輪功學員是主要受害者。本台時事評論員蕭恩先生認為,這個裁定結果將會敦促各國政府和民間團體在大是大非面前擺放位置,並且會引領全球進一步譴責中共的反人類罪行。

「中共活摘器官」是「前所未有的」罪惡、「反人類罪行」。

「獨立人民法庭/中國法庭」(Independent People’s Tribunal/China Tribunal)6月17日在英國倫敦舉行的終審判決裁定「中共犯下反人類罪行」。法庭還指出,「中共強迫器官摘取」已經在中國大陸大規模地進行了多年,法輪功學員一直是器官供應的主要來源之一。這個裁決有著什麼樣的意義和影響,本台時事評論員蕭恩先生談了他的看法。

據報導,6月17日,「獨立人民法庭」宣讀法庭陪審團一致認定:確鑿證據證明,中共犯下了「反人類罪行」,包括「謀殺罪」和「群體滅絕罪」。該法庭於2018年10月16日在英國倫敦成立,主要調查在中國大陸發生的「強摘器官」(forced organ harvesting in China)過程中,國家或國家批准的機構、組織或個人是否有刑事犯罪,罪責是什麼,罪責由誰承擔。

法庭在2018年12月和2019年4月分兩次舉行了共計5天的公開公聽會,對50多名事實證人、專家、調查員和分析員進行調查、取證、詢問。法庭還以多種形式審議了證據,包括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等書面材料,對所有現有證據進行了有力的分析,並聽取了相關法律專家的意見,最後得出了上述結論。

民間啟動的獨立法庭由國際權威專家組成

記者:這個裁決的法庭是一個國際的獨立法庭(tribunal),這樣的法庭到底是什麼意思?

蕭恩:這個國際法庭實際上是一個獨立的、民間的法庭,它並不是正式的官方法庭,它是民間啟動的過程。

這個法庭簡稱叫作「China Tribunal」(中國法庭),它實際上是一個組織叫做「International Coalition to End Transplant Abuse in China」(終止中國濫用器官移植國際聯盟,ETAC)發起的中國法庭。ETAC是一個國際性的非營利組織,它發起了這樣一個法庭。雖然是個民間法庭,但是它由很權威的人士組成的,包括來自很多不同國家的專家人士。

法庭的主席是英國的一個爵士,傑弗里·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他本人就是一名法官,曾經也是審判前南斯拉夫總統米洛舍維奇(Slobodan Milošević)案件的一個主審法官,他是名資深的法官。

法庭成員還有美國人熟悉的亞瑟·沃爾德龍教授(Prof Arthur Waldron),他是賓州大學的歷史系教授,也是中國問題的專家。其他成員還有人權律師如莎迪·薩德爾(Shadi Sadr),她是來自伊朗的人權律師,安德魯·邱(Andrew Khoo)是來自馬來西亞的人權律師,也是馬來西亞律師協會「憲法委員會」的聯合主席;還有企業界的人士如尼古拉斯·維奇(Nicholas Vetch),他是一名商業人士,也是在人權和教育方面都很有貢獻的企業家。

就是這樣一個法庭,由來自不同國家的專家人士組成,有法官,有律師,有商業界人士,有歷史系教授,有中國問題專家等等,這些人他們組成一個獨立的法庭,來評估中國大陸發生的「活摘器官」的事情。

獨立的「中國法庭」比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更具公正性和獨立性

記者:這樣的法庭發出的聲音你覺得在國際社會上的分量有多重?

蕭恩:這個法庭的分量是比較重的,因為它是一個獨立法庭,這個法庭並不是象中共政府成立的法庭,也不是受害團體法輪功或者是新疆維吾爾族人發起的法庭,它也不是人們常見的聯合國所謂的「人權委員會」。這些人權委員會現在被很多迫害人權的國家所控制,影響了它們的公正性,也就是說,大的國際性組織反而缺乏一定的獨立性。

這樣一個法庭完全由民間非營利機構發起,召集了各方面的專家來做獨立的評估,它本身就代表一定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另外整個法庭的調查過程也是多方取證,每個過程中,這個法庭也邀請了中共政府參與,但是中共政府不參與,當然法庭也要做出這樣的邀請。

法庭經過仔細的取證,通過採訪很多證人、不同的機構,採訪直接參與「活摘器官」的醫生、被中共關押過的人,這些人他們在被關押期間,被中共採血、收集血樣;還採訪過一些其他的機構,比如做獨立調查的機構,他們提供的間接證據,還有一些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良心犯人在中國大陸所做的一些秘密調查。法庭搜集了各方面的證據來做評估。

這次的最終裁決中也提到了法庭不會因為中共過去的惡劣的人權記錄來影響他們對這個事情的獨立判斷。也就是說,即使中共政府在人權方面的劣跡是惡名昭彰,但是這個獨立法庭在判斷中共是否犯下了「活摘器官」罪行的過程中,他們並不受中共人權記錄的影響,他們會儘可能地表現客觀和公正。

國際上第一次有獨立法庭明確裁定中共的「器官活摘」罪行且明確法輪功學員是主要受害群體

記者:在英國的「中國法庭」裁決,「活摘器官」的現象在中國大陸仍然存在,而且器官是來自法輪功學員。你覺得這個裁決有什麼樣的意義呢?

蕭恩:這個事情的意義是非常大的,因為這是第一次有民間的獨立法庭明確地裁定中共正在進行「活摘器官」的罪行,而且法庭明確談到法輪功學員是主要的受害群體。

判決書中也提到,維吾爾族人也可能成為「活摘器官」的一個主要的受害群體,但是他們沒下定論,只是表示,維吾爾族人有可能成為一個大的器官庫,就是供應活體器官摘除的一個器官庫。法庭覺得這是很有可能的,但是還沒有證據能夠表明維吾爾族人直接成為「活摘器官」的受害群體。在這一點上,法庭沒有足夠的證據,他們稍微有所保留。

上面這是一方面,特別有意義的一點。

另外,這份判決中也提到,目前這個法庭還沒有辦法下定論說「中共活摘器官」的事情是「種族滅絕」(genocide),主要原因是這個法庭現在無法判定是否中共有非常具體的主觀意願在這裡。就是說,如果要判定「種族滅絕罪」,這需要有幾個要素,比如,被迫害團體的成員明確地被大面積地殺害,對團體成員造成嚴重的身心傷害等等。

但是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是,必須表明實施迫害的團體有一個非常具體的主觀意願。在這一點上,這個中國法庭目前沒有辦法確定,雖然他們也知道當時中共的黨魁江澤民針對法輪功團體下過「肉體上消滅」這樣一個命令,但是因為這個命令沒有落實成文字,可能是口頭傳達,或者是行政命令下達,但是並沒有一個官方文件,所以在這點上,法庭沒有辦法明明確確下定論。

十幾年的證據收集終於讓西方善良的民眾接受了「前所未有的」「中共活摘器官罪惡」存在的事實

記者:「活摘器官」最早從2006年就被曝光出來,到現在過了十幾年,這次英國的中國法庭對這件事情發聲,但是之前國際社會、各國政府相對沉默一些,為什麼現在這個聲音發出來了呢?

蕭恩:有多方面的因素,一個是當時這樣的事情曝光出來,對於西方社會的很多善良的民眾,他們一開始很難接受,怎麼會有這樣一個從末見過的邪惡發生?包括這次法庭也提到,這樣一個邪惡是「無與倫比的」,是「前所末有的」。加拿大的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也曾提到過,這是「這個星球上從未見過的邪惡「。

它邪惡到這種程度,所以很多人不敢相信,法輪功學員被抓後政府會把他們的器官活摘了?然後還要謀利?他們不敢相信這一點,所以一直希望要找到證據,但是人們可以想像得到,這樣的證據非常難拿到,因為直接的受害者很可能死亡了,直接參與的人可能有些醫生是不知情的。

中共是很巧妙的,它把執行「活摘」的人跟搜集器官的團隊可能分割開來,所以這些醫生、做移植手術的人可能不知道器官是哪裡來的,他只知道法院可能給提供,或者警察可能給提供,但是他並不知道活摘的對象可能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

中共政府可以編各種理由來欺騙這些執行的人,也可以欺騙國際社會,說這是死囚犯,是交通事故死亡的人員。也就是說,中共政府可以有各種各樣的理由來欺騙,而公眾也不敢相信這是事實。

所以就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國際社會的人們特別講究證據,這麼大的一個指控,當然人們希望有更多的證據。

後來在2006年「中共活摘器官」的事被曝光以後,很多不同的團體就開始調查這件事情,通過間接的手段,比如說打電話到中國做器官移植的中心去採訪,或者是搜集網絡上的證據,或者是採訪一些到中國大陸去做器官移植、或者說「器官移植旅遊」的患者,從他們的口中來間接的知道中國很可能有「活摘器官」這樣的罪行。

因為很明確的是,中國大陸的器官移植的等待時間是異常的短暫,還有大量的器官移植手術,而且很大規模的移植中心在中國迅速發展起來,這些發展過程是在中國大陸還沒有建立任何器官捐贈制度之前,就已經快速發展出這個器官移植產業了。

這就很明確地帶來一個問題,這些器官哪裡來的?慢慢地人們就搜集到一些間接的「器官強摘」的證據。最近也有一些醫生出來證明自己參與了「器官活摘」。

各種各樣的證據逐漸逐漸匯集起來,等了十幾年的時間。這也是一個很可悲可嘆的事情。「中共活摘罪行」在被曝光之後,又持續了十幾年,現在才被國際社會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認可和明確的裁定。

「中國法庭「裁決結果會敦促各國政府和民間團體在大是大非面前擺放位置

記者:你覺得這樣一個裁定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效應嗎?

蕭恩:這個後效應應該是比較大的。因為在這個裁決中,法庭明確地提到了中共政府是一個「犯罪政權」,或者是一個「犯罪國家」(criminal state)。這個裁決也給出建議,比如說醫生、醫療機構、工業企業、教育機構、藝術機構等等都應該明確地知道跟他們打交道的是這樣一個「犯罪政權」,一個「犯罪國家」。法庭裁決也明確提到,各個國家的政府和國際機構必須履行他們的職責,在這樣一個網際網路時代,如果政府不盡力的話,他們的公民也應該能夠用各種方式敦促政府和國際機構來採取行動。也就是說,這些政府和國際機構,不可以不採取行動。所以這個裁決有很明確的敦促力量。

我們可以預期這份裁定出來以後,至少民間的力量應該會逐漸起來,比如說,可以要求各個醫療、醫學機構終止跟中國醫療機構進行器官移植醫生的培訓計劃;較大的醫療公司、生產免疫抑制劑的藥品公司應該停止出售這種藥品;或者是醫療刊物應該停發來自中國的關於器官移植的學術論文,或者是把已經發表的應該撤回;旅遊公司或者保險公司應該不要為到中國去進行器官移植的人提供旅遊服務。這可以有多方面的做法。

另外,政府機構也應該進一步展開更多的公聽會,進一步追查這件事情。可以通過不同的經濟手段,或者是非官方的渠道,對中共政府進行施壓。如果中國大陸是個小國家、小的犯罪政權的話,國際社會可以採取象「embargo」(禁運)這種措施給予嚴厲懲罰。但是中國大陸這麼大,國際社會不能做到「禁運」的效果,但是採取其他一些經濟懲罰也是可以考慮的。比如跟中國大陸方面有文化交流的社團或者是表演機構,他們也應該想想他們打交道的是這樣一個犯罪政權,他們應該有所保留或者撤銷一些相應的文化交流。

這個影響面可以說是非常廣的。就看民間團體還有政府部門在這樣一個大是大非面前,怎麼樣擺放自己的位置。

這個事情的影響面會非常廣,而且可能會發展很快的。

「中國法庭「裁決結果可引領全球進一步譴責中共的「反人類罪行」

記者:美國方面最近要對人權迫害者拒發籤證,還讓法輪功學員提供犯罪者名單。英國的這個法庭裁決和美國有沒有相呼應和關聯呢?

蕭恩:應該會有關聯的。英國的下議院有議員提出來,應該禁止英國的病人到中國大陸進行器官移植旅遊,這是英國議院提出來的明確的動議。美國方面,美國國務院確實在加緊對人權侵犯者的簽證審核,還可能動用《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來對人權迫害者進行資產凍結。這都是很有力的措施。

如果國際社會能夠明確哪一些中國大陸的醫療機構或者是醫務人員參與了活摘罪行,這確實可以針對這些人進行相應的制裁,不允許他們到海外進行所謂的交流、旅遊或探親,或者他們的家屬的移民等等都應該禁止,如果家屬在海外有資產也是可以凍結的。

這方面的懲罰措施肯定是有的,問題是國際社會要有多主動來進一步追究這個責任。大一些的國家如美國、英國、澳大利亞這些國家,針對整個中共政權犯下的這麼大的一個反人類罪行,他們應該怎麼樣對待?

在這件事情上,可以看到每個政府是如何看重良心的。這也是各個國家如何權衡,到底是尊重人道還是看重經濟利益的一個很好的擺放自己位置的機會。

目前川普政府正在對中共進行經濟方面的制裁、施壓,這也確實進一步讓西方社會看到中共對國際社會方方面面的威脅。

中共的器官活摘罪行也影響到其他周邊國家、東南亞國家。比如前不久有報導說,巴基斯坦就有一些當地的婦女被華人騙婚,有華人把她們騙到中國大陸以後,就把她們的「器官活摘」了。

這樣的事情是非常可怕的。一個罪惡如果沒有及時制止的話,它會向全球擴散。

所以現在英國獨立法庭的裁定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會引領全球進一步譴責「中共的反人類罪行」。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希望之聲記者子涵採訪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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