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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 田北銘:中國式婚姻墳場 中共製造的一場民族災難

人都是生活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不同的制度對個人命運有極大的影響,甚至是決定性影響,對婚姻也影響極大。比如再聰明再勤勞的人,要是生活在毛時代的農村,只能當農民,這種身份又決定了婚姻的選擇,只能和農民結婚。中國人婚姻的種種現象,都和中共的制度密切相關,充滿了中國特色,也可以說是中共特色。

戶籍制度,身份的牢籠,婚姻的枷鎖。

1958年1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剝奪了數千年以來人口自由遷移的基本人權,標誌著邪惡的中國城鄉二元制度正式建立。城鄉二元戶籍制度是計劃經濟時期的一項核心制度,本質是建立了最嚴格的農奴制。中共建政前對農民的重視程度遠遠超過蘇聯共產黨,利用農民打下了天下,坐江山後卻徹底拋棄了農民。

毛時代婚姻選擇的限制主要是政治身份限制、地域限制。

毛時代用身份把人們分為不同的社會等級,身份決定了人們的命運。政治身份把人從政治上劃為上、中、下三等,「地、富、反、壞、右」被稱為「黑五類」,屬於下等身份,下等身份的人是政治賤民,當時的政治賤民大約有三千萬人,加上他們的親屬,超過了一億人。下等身份的子女不能參軍,有的人考大學時雖然得分很高,但「不宜錄取」。歷次政治運動最先遭殃的就是他們,每次運動都被整死整殘一大批,比如葉劍英在十二屆一中全會後的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披露:文化大革命農村有520多萬地主、富農被迫害,有120萬地主、富農及家屬非正常死亡。一旦發生了政治案件或刑事案件,下等身份的人總是首先被懷疑和被審查的對象,長達20多年的政治歧視對他們造成了沉重的心理壓力,家庭中始終籠罩著陰影。上、中等身份的人不願意與下等身份的家庭通婚,一旦和下等身份的人結婚,就等於加入了他們的隊伍,面對的只有極其悲慘的命運。有相當多的地富子女只好「打光棍」。

戶籍身份又按照地域將人劃成「城裡人」和「鄉下人」兩個等級差別很大的階層,這兩種身份的人基本不通婚。如果一個城裡男子找一個「農村戶口」的女子為妻,這個家庭就註定不幸,他的妻子在城裡不可能有工作機會,他們的子女也隨母親而成為「農村戶口」,不同身份通婚禍及子女。

嚴密的戶籍制度限制了人們遷徙,人們都被關在地域的牢籠,自然不可能到遠處尋找結婚對象。生活資料憑票證供應,購買生活資料的票證只能在戶口所在地領取,並只能在當地使用,人們被鎖定在戶口所在地,絕大多數中國農民活動半徑不超過50公里。人們的婚姻也只能在本地解決,選擇範圍小。

毛時代不可能通過個人努力改變命運,向上的通道極窄,基本只有權勢者家庭的人能爬上去。由於戶籍身份的限制,人才不能流動,有才能的人得不到施展的條件。比如中國雜技團30多年一直被限定只招北京戶籍,哪怕是離北京不遠的雜技之鄉河北省吳橋的尖子演員也無法靠本事到北京工作。

就城市戶口而言,中央直轄市、省轄市、地級市、縣級市的戶口也有很大差別。從上一個級別的城市可以向下一個級別的城市調動,從下一級城市調到上一級城市非常困難,絕大多數人一輩子只在一個單位工作,那時,由於夫妻分處在不同等級的戶口地區,十年、二十年調不到一起的是常事。在80年代初,僅廠礦企業,全國就有600萬對夫妻分居兩地。這些「牛郎織女」每年團聚一次,一年的家庭積累全部都交給了鐵路和公路。

毛時代還扭曲了人們對夫妻感情的認識。只講階級情分,沒有私人情分,「親不親,階級分」,背後告密和當面揭發不僅是必要的,還是光榮的,妻子出賣丈夫、丈夫出賣妻子是「大義滅親」。

現在的人可能認為那些都是毛時代的事了,實則不然,戶籍制度和城鄉二元結構一直存在。1991年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勸阻民工盲目去廣東的通知》,同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收容遣送工作改革問題的意見》,將收容遣送的對象擴大到三證(身份證、暫住證、務工證不全的流動人員)。1995年8月10日,公安部發布《公安部關於加強盲流人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又將「三無」盲流人員解釋為「是流動人口中無合法證、無固定住所及無正當工作或經濟收入的人員,多為盲目外出、農村人多地少、經濟收益低、找工作或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的對象幾乎為全部農民工。對農村人口的進城打工、就業、定居、子女就學、家屬團聚以及住房、醫保、勞保乃至政治權利加以嚴格限制,農村人在城市受到侵害基本很難得到政府主持公正。

由於這些年對住房、醫療、教育越來越不公平地分配,更加深化了城鄉二元結構,不公平的程度遠超八九十年代。現在依舊有戶籍制度,依舊城鄉差別對待,城市農村那是天壤之別,這種城鄉差別決定了女性婚姻必然以城裡人為優先選擇。人都追求更美好的生活,想往上走,極少有人想往下走的。婚姻某種意義也是投資,或許是人生最大的一筆投資,投資對象得找經濟實力好、家庭負擔小的人,這樣才有可能得到豐厚的回報。而城市的人恰好具有與生俱來的優勢,這種優勢又是共產黨給的,是共產黨故意製造的城鄉差別。黨壟斷一切,也壟斷財富分配,將幾乎所有財富分配給了城市。設想一下,假如一個女人嫁了個農村戶籍的男人,在城市有房還好說,要是夫妻共同買房,背上二三十年承重的債務負擔,如今是六個錢包湊首付的房價,即便長輩出了首付,房貸依舊承重。而城市居民住房自有政府解決,拆遷能致富,這是全國人的共識,除了大筆拆遷費,還能分好幾套房。城市戶口有優厚的養老金,養老不用子女負擔,農村只有每月一百元左右的養老金,養老需要子女,嫁給農村戶籍的人也就背上了養老負擔。而且城市老人由於有收入來源(退休金、房屋出租),能攢下很多錢,除了平時能給子女花一些,去世後往往有豐厚的遺產,而且這些年房屋增值很快,無形中給子女留下巨額遺產。假如是農村,根本沒這些收益,幾輩子的奮鬥不見得能掙出來。再說子女教育,城市戶籍擁有城市受教育的權利,農村人要麼付出極大代價,要麼只能回農村上學。這都是極其現實的問題,理性的人不可能不考慮。還有農村的醫療問題,一場病能拖垮一個家庭,嫁給農村人只好承擔這種風險,而城裡人除了醫保還有積蓄、老人每個月有固定收入,負擔能力遠不是農村人能比。而事實也證明,娶不到老婆的,絕大多數都是農村的窮人。

中國特色的高彩禮。因為痛於高彩禮,彩禮被妖魔化為中國式賣女兒。2015年3月,一位來自甘肅省涇川縣的網友給甘肅省委書記王三運在網絡上留言說,結婚的彩禮太高,動輒二三十萬元,農村的年輕人感到壓力巨大,省里的領導能不能管管。幾天後,中共涇川縣委辦公室在網絡上給小伙子回了信,這封回信說,涇川縣各鄉鎮、各村之間彩禮有所差別,總體彩禮在13萬至20萬之間,造成農村彩禮高的原因之一就是農村婚齡男女比例失調,根據統計,涇川縣婚齡男女青年比例為1.861。

網上關於高彩禮的報導很多。30-50萬,這是黑龍江一個貧困縣給出的彩禮帳單。海倫市位於黑龍江省中部地區,是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在這樣一個並不富裕的地區,近年來,農村的「天價彩禮」現象卻大有市場。「現在彩禮現錢就得25到30萬,如果再買個車、在鎮裡買套房就得50萬。」海倫市福民鄉海民村村民趙慶山說,兒子大學畢業後馬上面臨婚嫁問題,但他們一家三口年淨收入也就3萬元左右,娶個媳婦至少得攢10年。「我們當年結婚時才1000多塊彩禮錢,不到30年就翻了幾百倍。」趙慶山感慨道。同黑龍江農村的情況相似,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天價彩禮」現象在各地農村普遍存在,而且根深蒂固,有愈演愈烈之勢。在江西鄱陽縣,每個鄉鎮情況雖然有所不同,但彩禮普遍都在10-15萬元,有的地方彩禮甚至可以達到20-30萬元。這對一個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僅有6207元的農業大縣來講,無異於天價。環球時報今年2月19日發了一篇文章,據山東人民廣播電台資訊,一位村民對記者表示,在老家,經歷了「小定」、「大定」之後才能結婚。「小定」就是定親的意思,「大定」則是過彩禮錢。該村民表示,自己的堂弟在「小定」時給了女方6萬元作為定親錢,隨後女方又提出要26萬元作為彩禮。如此的獅子大開口,壓得男方家庭喘不過氣。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在河南駐馬店市某村,一對情侶戀愛6年,女方家裡卻一直不同意女兒與男方家長見面,理由是「彩禮沒備齊」。女方向男方索要40萬元彩禮,此外男方還需在市區備齊車房,房屋所有權狀要寫倆人名字。東北小伙劉傑則對記者表示,他和前女友已經談戀愛5年,到了談婚論嫁時,女方提出必須在市區買房,要不就支付40萬元的彩禮。「我們村里過去都是自己建房,我也有一套3層的獨棟,但女方家裡不滿足,還要40萬元彩禮,最後只好分手。」更有甚者,近日媒體報導,一位錯峰返鄉的父親連續多年堅持春節在崗;他表示想多賺些錢,給兒子湊夠彩禮。「50多萬吶,得在我能幹動的時候攢夠了。

面對中國特色的高彩禮,中央政府不去解決根本原因,反而在2019年2月19日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對婚喪陋習、天價彩禮、孝道式微、老無所養等不良社會風氣進行治理。」試圖發個文件解決問題,這實在荒唐,高彩禮有其本身的土壤,可以說說中共一手造成的。

彩禮之說,自古就有,但將婚姻做成買賣,彩禮高到難以承受的,唯有中共治下。國外結婚,並不太看重有房沒房,有車沒車。有人說中國就是這樣,怎麼能跟國外比。難道中國一直就是這樣嗎?根本不是。遙遠的歷史不必講,就說三四十年前,起碼不是現在這樣。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阿波羅網首發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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