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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港人反送中運動「見好就收」之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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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以引爆連鎖反應從而迫使港府讓步的問題上,港人採取非暴力抗爭而無需乎加入暴力元素,就可以促成;在無法引爆連鎖反應從而迫使港府讓步的問題上,非暴力抗爭固然不可能取得成效,加入暴力元素也不可能。一些港人採取勇武抗爭,在道義上固然有其正當性,但是我們不可高估其在政治上的有效性,也不可忽視其副作用,尤其是被當局利用、反過來打壓港人自由空間的可能性。

港人反送中運動取得階段性成果。特首林鄭月娥宣布無限期推遲修例。不少人鑑於八九民運和占中運動的經驗教訓提出:港人的反送中運動要不要「見好就收」?

在我看來,港人的抗爭既然不可能一步到位,「見好就收」自然是必要的。只是這次反送中運動的情況和八九民運以及占中運動有所不同,因此,「收」的意義也有所不同。

在八九民運中,「見好就收」的「收」,指的是撤離廣場(然後轉為其他方式,如校園民主,深入民間,等等);占中運動中,「見好就收」的「收」,是指撤出占領(然後轉為對話及其他方式)。這次反送中運動一開始我就指出,香港有集會自由遊行自由,人們可以用集會遊行等方式自由地表達訴求,而集會遊行這類方式本身就是有開始有結束,有放有收的。

占中三子之一的戴耀廷總結占中經驗,認為當時太過「有進無退」,感慨群眾性的街頭運動易放難收。戴耀廷提到法國的黃背心運動,法國的黃背心運動是星期六、星期日才出來行動。戴耀廷認為黃背心模式很值得參考,應該不再進行長期占領,而是有進有退。這次反送中運動基本上採取的集會遊行等方式,所以它基本上解決了「收」的難題。

至於說有少數抗議者自發地占領或靜坐、圍堵,因為群眾運動不可能像軍隊那樣令行禁止,這類少量的自發行動很難完全避免,但是它們無礙於運動的主體或主流,一般也就不會導致嚴重的後果。

一名工人在清理香港政府大樓上的標語。(美聯社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反送中運動出現了一些被稱為「勇武」即暴力邊緣的行動,例如7月1日的衝擊立法會大樓的行動。支持這種行動的人宣稱,因為「和理非」無效,所以要「勇武」。《紐約時報》中文網6月17日發表 Keith Bradsher的文章「習近平治下中國最大的政治讓步是如何發生的?」。文章說,6月9日,百萬港人舉行了反修例的和平遊行。但政府的立場只是在三天後發生了一場規模更小的示威活動後才開始轉變。6月12日的抗議活動以和平的方式開始,後來發生了某些抗議者撬起磚頭扔向警察,警察用橡皮子彈和催淚瓦斯予以回擊的情況。香港浸會大學的政治學者高敬文(Jean-Pierre Cabestan)說,6月9日那次適合家庭的遊行不足以傳遞一個信息。文章引用高敬文的話:「不對當局施加一點暴力和政治壓力的話,你什麼也得不到。」

我認為,這種以為和平抗議無效,「勇武」即有一點暴力的抗爭才有效的觀點是不符合實際的。港府不是來自民選,因此它常常對民意無動於衷,無論民意是以和平的方式表達還是以勇武的方式表達。占中運動就是例子。占中期間不止一次發生過「勇武」抗爭,但當局並未讓步。這次反送中運動之所以能迫使港府讓步,首先是6月9日和12日接連兩次強大的抗議聲浪,還因為港人民意的有力表達引爆了一系列連鎖反應,包括建制派的內部分化以及國際社會的強烈反應,尤其是美國國會提出要停止香港特殊關稅區等制裁議案。再看2003年反23條立法的那次抗爭,港人舉行了50萬人的和平大遊行。那次抗爭中並未出現任何暴力成份,但是由於它造成了建制派的內部分化,一批建制派議員反戈,導致立法會無法通過,迫使港府不得不讓步。

由此可見,在可以引爆連鎖反應從而迫使港府讓步的問題上,港人採取非暴力抗爭而無需乎加入暴力元素,就可以促成;在無法引爆連鎖反應從而迫使港府讓步的問題上,非暴力抗爭固然不可能取得成效,加入暴力元素也不可能。一些港人採取勇武抗爭,在道義上固然有其正當性,但是我們不可高估其在政治上的有效性,也不可忽視其副作用,尤其是被當局利用、反過來打壓港人自由空間的可能性。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自由亞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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