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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竟想叫「中國竊取BAW技術」 !天津大學教授在美面臨罕見審判

「我想稱這個公司『Clifbaw』,你們想的名字是什麼?」龐慰問道。 張會隋隨即讓龐慰解釋一下「Clifbaw」的背後意義是什麼。龐回答說「China lift BAW technology,Clifbaw」(中國竊取BAW技術)。「哈哈」,龐慰接著笑了。

天津大學教授張浩涉嫌盜竊美國商業機密,並於10月2日在美國接受庭審。( Flsxx/Wikimedia commons)

周三(10月2日),天津大學教授張浩涉嫌竊取美國商業機密並出售給中共政府和軍事機構的案子再次開審。不過,這次庭審比較罕見,張不會在陪審團面前而是在法官面前為自己辯護。

張浩案子庭審的特別之處

彭博社報導,如果張浩最終被確認犯有盜竊商業機密罪和更嚴重的指控——經濟間諜罪,他在美國可能面臨長期監禁。這類案件很少上法庭審判,但張的案子更為罕見的是,他選擇在加利福尼亞州聖荷西(San Jose)聯邦法庭的法官面前為自己辯護,而不是在陪審團面前進行辯護。該程序將只持續一兩天,因為張與檢方達成協議,張不會就檢方已經收集到、指控他的盜竊商業機密證據進行辯護,因為聯邦法官的證據是「壓倒性的」。

在周三的審判中,張在尋求為自己進行「損害控制」(damage control)辯護,他承認了檢方提供的證據包括一些帶有商業機密的郵件,以及他在被聯邦調查局(FBI)質問時所承認的犯下的罪行。他的律師將會力求在法庭上表明,張在天津大學開展的有關手機使用的無線電過濾技術並非是讓中共政府受益。

彭博社報導,根據專門為公司或個人進行商業秘密案辯護的律師保羅·陳(Paul Chan)的解釋,張浩的這種做法其實很常見。被告對一些明顯會輸的要素不去進行辯護,以避免事情激化或有偏見性的證據進來,在一些情況下,被告會選擇只對幾個看似合理辯護的要素進行辯護。

該審判是在美國加緊打擊中共盜竊智慧財產權背景下進行的。

張浩是中國公民,在南加州大學取得博士學位。2015年5月16日,張浩從中國飛到美國洛杉磯入關時被警方逮捕。

張浩案子簡要回顧

2015年5月,張浩為參加在美國的會議,從中國抵達洛杉磯國際機場時被警方逮捕。

根據美方的指控,張浩和天津大學另一教授龐慰在南加州一所大學讀博士期間,使用美國國防研究項目的經費研究薄膜體聲波諧振器(FBAR)技術。畢業後,龐慰受聘於安華高科技公司(Avago Technologies,2016年改名博通有限公司)在科羅拉多州的工廠,張浩則在麻薩諸塞州的思佳訊公司(Skyworks Solution)工作,兩人都擔任FBAR工程師。

FBAR技術非常重要,除了有利於消費者,也在軍事和國防通信中被廣泛應用。安華高公司是一家設計開發FBAR技術的全球供應商。曾在安華高工作的龐慰入選了第十批中共「千人計劃」創業人才。

張浩、龐慰和其他四名中國公民因涉嫌對安華高和思佳訊進行經濟間諜和盜竊商業機密而在2015年被美國起訴。

起訴書開始介紹了此案中提到的表面聲波(Surface Acoustic Wave,簡稱SAW)濾波器、體聲波(Bulk Acoustic Wave,簡稱BAW)濾波器和薄膜體聲波諧振器(Film Bulk Acoustic Resonator,簡稱FBAR),FBAR屬於BAW濾波器的一種。

根據起訴書,天津大學官員在2008年曾前往加州聖荷西,跟龐慰、張浩和其他同謀者見面,不久,天大同意資助他們在中國建立FBAR生產基地,而龐、張二人繼續就職於原公司,同時和天大密切合作。2009年,兩人從美公司辭職,接受天大教授的職位。

起訴書指稱,龐、張和其他同謀竊取配方、原始碼、技術規格、報告、設計圖和其它被受害公司標有機密和專有字樣的文件,將這些信息在彼此之間並與天大分享。

龐、張等人在天津大學的指示下在開曼群島創建了一家名為Novana的空殼公司。

起訴書還披露,天大利用竊取的商業秘密,建造和裝備了一個最先進的FBAR製造設施,並利用其擁有的MNMT(天津微奈米製造技術有限公司)與龐、張等人創辦了諾思微系統有限公司(ROFS Microsystem),準備大批量生產FBAR,並從中國商業和軍事實體那裡獲取了有關FBAR的合同。

這些商業和軍事實體包括中共國有企業和至少兩家軍事相關機構。

該案件的起訴書概述了張浩等人竊取並對被盜的美國無線技術加以利用的精心策劃。

檢察官表示,Novana、MNMT和ROFS這三個實體被用來將盜竊來的技術匯集到中國。

被盜的FBAR技術花了安華高公司約20年的時間和高達5000萬美元的研發費用。

在2000年代中期發生盜竊事件時,FBAR技術的市場價值估算超過10億美元。它用於行動裝置,如手機、平板電腦和GPS設備。該技術採用無線信號電子濾波器,允許發送和接收僅針對個體用戶的特定通信,而不受電子干擾。

檢察官表示,FBAR既可用於消費者電話,也可用於各種軍事和國防通信技術。

據情報人士透露,天津大學被認為是中共軍隊在發展和獲取外國商業和軍事技術方面的一個前沿。

聯邦調查人員所獲得的,並在法庭文件中公布的張、龐等人通訊的信息揭示,張和龐的計劃是將「安華高搬到中國去」,並在中國創建一個新公司。2007年5月25日,龐慰給張浩和另一名叫張會隋(HUISUI ZHANG,音譯,此人也是被告之一)的人發了簡訊,讓大家為在中國的公司想一個名字。

「我想稱這個公司『Clifbaw』,你們想的名字是什麼?」龐慰問道。

張會隋隨即讓龐慰解釋一下「Clifbaw」的背後意義是什麼。龐回答說「China lift BAW technology,Clifbaw」(中國竊取BAW技術)。「哈哈」,龐慰接著笑了。

2015年,檢察官馬修·帕雷拉(Matthew Parrella)在法庭上表示,美國根據張浩與龐慰的電子郵件往來,掌握了張浩等人犯案的壓倒性證據。這些電子郵件信息有時甚至包括思佳訊公司和安華公司的專有信息。

從張浩的電話中所獲得的張、龐的其它簡訊揭示,他們在與中興公司以及至少兩家中共軍事相關機構合作。

法庭文件透露,在張浩發給中興的PowerPoint演示片中,解釋他在Novana和天津大學的工作,並強調Novana的BAW產品的重要性和性能。此外,演示片還用具體的安華高產品信息來說明Novana的產品,性能圖表是參照思佳訊公司的產品性能。#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大紀元記者張婷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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