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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系港媒:港府周五推出「禁蒙面法」 民陣:最應禁蒙面的是警隊

多家媒體星期四(10月3日)報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計劃引用《緊急法》於近日頒布「禁蒙面法」。

一名香港反送中抗議者在手繪一幅全副武裝的蒙面港警開槍實彈射擊一名抗議學生情景的壁畫。(2019年10月2日)

多家媒體星期四(10月3日)報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計劃引用《緊急法》於近日頒布「禁蒙面法」。

香港「反送中」示威者多數佩戴口罩和防毒面具上街抗議,這類蒙面被認為造成警方執法困難,近期香港社會不斷有立法禁止蒙面的倡議。

香港無線新聞星期四引用消息來源報導,港府行政會議星期五召開特別會議,擬依據緊急法,就「禁蒙面法」立法。

[江系]南華早報引用消息人士稱,陷入困境的香港政府將於星期五宣布禁止人們在抗議活動中戴口罩。一位消息人士說,如果這項法令獲得通過,新法將在短時間內生效,並補充說:「沒有必要等到下星期。」

[大外宣]港媒「香港01」引港府消息人士表示,「禁蒙面法」的相關籌備工作已經進入收尾階段。

香港親政府建制派星期四成立推動政府制定相關法令的推動組。香港商業電台報導,由建制派成立的禁蒙面法推動組將發起網上聯署,並計劃會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促請政府儘快訂定禁蒙面法。

另外,香港警方還敦促政府實行宵禁,以幫助遏制香港不斷升級的騷亂。不少香港警察在「制暴」過程中不佩戴警號等標識,使得港人無法指控他們在執法中出現的濫權和過度使用武力等行為,香港目前警民對立激烈。

香港泛民團體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星期四發表聲明,反對港府行使緊急法以及訂定蒙面法。民陣強調,民眾在遊行中戴口罩面罩是為了保障生命安全,第一個應該禁止蒙面的是濫用致命武力的香港警隊。

民陣星期四下午5點在其臉書發表6點聲明,指出緊急法是殖民惡法,賦予港督無上權力用以壓制被殖民者。民陣認為,必須廢除殖民時代遺留的緊急惡法,阻止行政機關權力膨脹,迫害香港市民。

民陣在聲明中指出,第一個應該禁止蒙面的是香港警隊。香港警察在最近的行動中多次濫用致命武力,多次以各式子彈打向示威者、記者的頭部及眼部以致永久性不能恢復的傷害;甚至用實彈行刑式意圖殺害一名僅手持塑膠水管的中學生,卻因為警隊遮蔽警員編號、蒙面而令公眾無法監察警隊,無法作出投訴、追究。民陣「敬請警隊做好榜樣,不需借緊急法權力立法,政府上上下下以身作則,不蒙面的榜樣由前線警員做起」。

香港示威者繼續抗議警察10月1日開槍將一名十幾歲的年輕抗議者打成重傷,他們與警方的衝突一直持續到星期四凌晨。

民陣在聲明中重申,民間的訴求已經很清晰,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聲明說,林鄭目前只是勉強算有回應其中一項訴求,而最基本、最獲廣泛支持的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仍然無影無蹤。聲明表示,如果林鄭只會用嚴刑峻法來對付前線抗爭者,並以「對話」的公關表演來糊弄港人,想必是徒勞無功,只會招致更大反彈,更難收拾的局面。

目前還不清楚如何界定什麼是蒙面。民陣的聲明說,「佩帶口罩和工業用面罩」,最大原因是保障生命安全,免受催淚彈毒害。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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