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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衛:解決香港危機的第三條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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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發起任何遊行、集會、抗議活動,都必須向警方提前遞交申請。只要活動符合至少有一位立法會議員和一位新聞記者願意擔任觀察員,並由至少十位香港永久居民組成糾察小隊的要求,則不限活動主題,一律由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在遊行、集會、抗議活動中,若出現沒有暴力行為的騷亂,由糾察小隊自行負責制止。若在活動中出現嚴重影響社會正常秩序的暴力行為,將依法追究活動發起人的民事或刑事責任,並由警方對違法者現場逮捕。

2019年10月14日香港中環集會支持《人權與民主法案》。(美聯社

香港爆發這場社會運動至今四月有餘,抗議民眾始終堅持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但任何一位稍有頭腦的人都知道,政府是不可能妥協的,這樣抗爭下去的結果就是會有更多人被捕,更多墮胎血受傷,社會也會一直撕裂到體無完膚。我是無黨派人士,沒有鮮明的政治立場,我認為,這場社會運動靠智慧的力量是能夠化解的。

首先,需要由林鄭月娥行政長官頒布一個《香港居民發起參與遊行、集會、抗議活動的自律要求和警方執法指引》的特首令。規定:香港居民發起任何遊行、集會、抗議活動,都必須向警方提前遞交申請。只要活動符合至少有一位立法會議員和一位新聞記者願意擔任觀察員,並由至少十位香港永久居民組成糾察小隊的要求,則不限活動主題,一律由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在遊行、集會、抗議活動中,若出現沒有暴力行為的騷亂,由糾察小隊自行負責制止。若在活動中出現嚴重影響社會正常秩序的暴力行為,將依法追究活動發起人的民事或刑事責任,並由警方對違法者現場逮捕。警方為香港居民參與的一切遊行、集會、抗議活動所配備的警力,在沒有發生群體性嚴重損壞公共設施、私人財物和暴力行為時,一律不允許使用水炮車、催淚彈、橡膠子彈、布袋彈和胡椒噴霧劑。對參與遊行、集會和抗議活動的香港居民,若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已經構成違法犯罪的,一律不准扣押。

只要頒布了這個行政長官令,今後在香港舉行的一切遊行、集會和抗議活動,就不會再出現嚴重暴力事件。全體香港警員目前正在承受的精神壓力就可以得到有效緩解,警民關係也將得到切實改善。如果香港政府能更進一步釋放善意,全部釋放因為參與這場社會運動被捕的人士,或者先行釋放18歲以下青少年和70歲以上老人,並且不留案底撤銷他們的一切控罪,自然就更好了。

如果不能頒發這個特首令,那麼為了減少暴力衝突,最大限度地化解社會矛盾,就需要馬上成立香港智庫,然後由香港智庫召集一個最多有50位香港不同階層人士參加的討論會。將香港民眾五大訴求以外的其他一切訴求,有針對性地整理成一個個解決方案,力求在2019年12月30日前由香港智庫撰寫出《香港問題全方位解決方案》,並且在香港的報紙和網絡上公開發表。在解決方案中,會向中央政府提出多項能夠惠及全體香港人的特殊惠港政策,其中也包括香港中學生都特別關心的2047年以後香港的政策定位問題。

香港智庫會招募在這場社會運動中失去工作的一些香港居民,以半義工的方式擔任香港智庫的調查員。同時在香港的報紙和網絡上發布啟事,對在2019年6月9日至2019年10月15日期間,所有在這場社會運動中被捕、受傷和遇難的人員實行登記。然後成立人道救援基金,並邀請香港的一些民間慈善機構、香港政府保良局、衛生署和社會福利署,組成人道救援基金審核和發放委員會。鼓勵全體香港居民以「捐小錢,行大善」的方式,對在這場社會運動中的一切受難者,不分政治立場實行人道救援。按照救援基金的募集進度和募集金額,首先向在2019年6月9日至2019年10月15日期間,所有非疾病死亡的香港居民的家人發放人道救援慰問金。然後向在2019年6月9日至2019年10月15日期間,所有被捕和受傷的抗議民眾,按照受傷程度,精神傷害程度和需要人道救援的緊急程度,以公平、公正的評分方式,逐一發放人道救援慰問金,並為其中一批精神或肉體遭受嚴重摧殘的抗議民眾購買健康保險。

這就是平息這場社會運動的第三條出路:動員社會力量來進行自我平息。

作者來自中國民間智庫有限公司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自由亞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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