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關係是國家最重要的社會關係,搞不好就出現大革命大動亂。德國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建立了專門的三級勞工法院訴訟體系。
工人只要為老闆打工一小時,勞資關係就成立,不論是否有書面合同。老闆如果不承認工人為自己工作過怎麼辦?
很簡單,勞工法院的法官會傳喚其他一起工作的工人,接受服務的客戶,以及任何可以作證的人到法庭,用作偽證判刑的壓力,迫使證人說實話。
工人文化低不會寫告狀書,或者外國勞工不會德語怎麼辦?
工人只要直接去當地勞工法院口述情況,那裡有專門的公務員替工人寫狀紙,也有免費翻譯人員。
在德國工人告老闆是免費的!法院不收訴訟費。
中國保證工人拿到工資的唯一現在可行的辦法是由政府先墊付工資,然後由政府向老闆去催債。老闆沒錢沒關係,賣老闆的房錢就有了。人可以跑房子跑不掉。
連工人拿到血汗工資都作不到,還是社會主義國家嗎?談得上什麼制度優越性呢?